Re: [建議] 野台第三日
※ 引述《jww (白小白)》之銘言:
: ※ 引述《Hayatoabe (Sideshow Bob)》之銘言:
: : 純粹是個人自由喜好 根本沒必要硬性規定
: 當你的頭一直被後面的人叉到的時候,我不知道你還會不會說這種話
既然認為這樣造成不舒服,你可以直接跟拿雨傘的反應,告訴他我不爽被叉到啦~~
規定禁止用雨傘,是不實在也不容易落實的規定,
講白一點說,不鳥的人還是不鳥,我也不會鳥,但是我會拿高一點,
以免叉到人家,但是後面的人就抱歉囉,無法事事周全。
舞台兩邊投影螢幕斗大的字體都說不得直接對舞台的表演者照相,
這三天下來很多人還是拼命照,還打著閃光燈,連基本的禮貌都沒有,
也沒看到工作人員出來禁止,
把這個東西加入規定,有規定跟沒規定還不是一樣,
如果認為這樣損失你的權益,直接去跟拿雨傘的反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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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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