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財產權與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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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yreley (你好。我孬。)時間20年前 (2006/06/24 11: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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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格權不能讓渡,財產權則可. 所以小野洋子可以把Lennon的歌送給國際特赦組織去讓當今的樂團翻唱. 因為財產權由她繼承了. 但她或Julian或Sean或翻唱者都不能宣稱原曲是自己所寫. John Lennon這個自然人雖然消滅,其著作人格權並不受影響. 換句話說. 在網頁上以註記作者姓名的方
(還有19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Dav (百年優雅)時間20年前 (2006/06/24 09: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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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去找了一下答案. 如果有錯誤請大家幫忙指正!謝謝. 但是我還是有點疑問. 就是orbis大哥所說的作品版權和這裡所提到的著作權. 究竟該如何解釋呢?是否之間會有所衝突??. 謝謝:). 歌詞放在網頁上供人瀏覽,原則上仍需要經過原著作人之的同意,否則仍屬侵害著作權。---------------
(還有71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XDav (百年優雅)時間20年前 (2006/06/24 08: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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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orbis大哥. 那假如是一首歌的版權在唱片公司. 那是表示說未經同意的話不能在公開場合播放這首歌. 或是非法傳遞販售圖利之類. 那歌詞的部份呢?. 同樣未經同意也不能在公開場合公佈嗎?. 例如在網站上轉載歌詞??. 請幫忙解惑!謝謝!. 我真是被這種東西搞得一個頭兩個大 = =.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rbis (orbis)時間20年前 (2006/06/24 04: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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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創作者同意就可以怎麼樣的. 要先搞清楚該作品版權在誰手上.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4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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