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看電影手機拍 小心違反著作權法

看板Theater (電影院 - 戲院)作者 (夢想起飛的季節)時間19年前 (2006/08/23 00: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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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2 聯合晚報 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時下行動電話手機功能愈來愈進步,青少年看電影用手機拍攝電影畫面,卻不知這是 犯法行為。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這幾天會同警方,在北部地區戲院, 連續查獲兩起青少年用手機拍電影畫面,吃上違反著作權官司。 被查獲的青少年,都是在觀看「玩命關頭! 東京甩尾」電影時,用手機拍攝大螢幕電影 畫面,被戲院工作人員發現,通知基金會人員,會同警方前往處理,將涉嫌的青少年 帶回處理。 涉案的青少年面對員警突如其來的查緝場面,都嚇了一跳,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犯法。 他們供稱,拍攝電影畫面純粹是好玩,看到電影開車的技術「超屌」,才會起意拍下畫面 回家觀看。青少年了解自己行為是違法後,都十分後悔。 時下許多手機附有錄影功能,不少青少年在觀看電影時,會好奇或對喜歡的偶像拍下畫面 留念,或是改編製作搞怪短片, 卻不知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而用手機違法拍下電影畫面 ,往往成為警方查獲移送法院的証據。各戲院現在都會播映宣導短片,籲請不要拍攝畫面 ,但仍經常可見觀眾拿著手機對大螢幕拍攝的行為。 犯哪種法? 在電影院錄影行為已構成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 著作財產權者」,違反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8.152
文章代碼(AID): #14wpOFMh (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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