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E版僕的個人認定]偶像的認定
※ 引述《EmilChau (上課偷打逼)》之銘言:
: ※ 引述《EmilChau (上課偷打逼)》之銘言:
: : 標題: 原文刪除
: : 時間: Wed May 12 11:22:00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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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位MJ的鼻子沒有爛掉,只能算是運動員,不在本版業務範圍之內
: : 故原文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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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 From: 140.116.130.12
: : → apolarbear:推鼻子爛掉XD 推 140.121.219.54 05/12
: : → celebi:可是他有演過電影耶.... 推140.119.195.249 05/12
: 一般的薏仁的認定相信版上的版友都很清楚,所以在下就不多說
: 現在討論的是這種跨刀演戲或唱歌的名人算不算薏仁?
: 基本上版僕的認定如下:
: 如果這位名人的跨刀行為屢見不鮮,甚至已經有對本行疏離的現象,
: 那他就會被視為薏仁處置(例子:球技廢掉的鹽刑輸,不知道會不會打球的嘿仁)
: 像這位鼻子沒爛掉的MJ,雖然有演過戲,不過這應該還是算他退休前,
: 奠影公司想利用他的知名度而搞出來的一場秀,所以暫時不把他視為薏仁。
: 當然,如果MJ以後繼續作出這些和籃球無關的行為,就會列入本版業務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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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40.116.130.12
: → sweetting:有個問題,因為之前陳蠢真演過戲而M版大認 推 140.115.208.33 05/12
: → sweetting:定可以吐耶...(印象是這樣說???) 推 140.115.208.33 05/12
: → EmilChau:我知道,所以這方面的認定我還會和小k版大 推 140.116.130.12 05/12
: → EmilChau:討論一下,所以暫時還是先視同非薏仁吧 推 140.116.130.12 05/12
關於藝人的認定..
在此在做一個小小的補充..
如同E版主所說的..
如果只是破例或僅只一次次的跨行演出..
基本上是不能認定其為藝人的...
但像上述的言行輸等....
幾乎已經成為兩棲類..甚至都快脫離本行了..
則另當別論..
而版友所提出的陳純真..
由於其誇行次數也可稱頻繁..所以也可列入討論範圍..
至於到底跨行到什麼程度才能列入討論呢..
這要視該員的的情況而定..
例如某運動員只是一、兩次的"客串"演出..
就將其列為藝人..似乎過於嚴苛........
而這部分可說是自由心證..
每個人心中的尺都不相同..
所以..
基本上版主並不會給予版友太大限制..
大家有任何想法還是都可以提出來......
只是當所提出來的內容有不適之處時......
那版主群也會適時的給予提醒..
雖然說如此一來..
會變得有點以版主群的主觀認定為主..
但三位版主在做出任何一項訣議之前..
都會經過互相討論...以取得最大的客觀與平衡點..
屆時如果各位版友有所疑問..也歡迎再提出..
讓大家共同討論..
吐槽版也是因為有大家不斷的提供建議與想法..
才能成長至現今的規模....
希望各位版友還能繼續給予支持....
TuTsau版 版主 dumpli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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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變思常覺雲小道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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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5.116.48
→
61.59.188.118 05/1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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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116.130.12 05/14, , 2F
140.116.130.12 05/1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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