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吐槽] 編曲也抄MV也抄,太扯了

看板TuTsau (吐槽)作者 (GO★FIGHT★WIN)時間19年前 (2007/01/14 00:51), 編輯推噓18(1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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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nelV (World Peace)》之銘言: : 聲明一下 : 我真的不是護航 : J$這個團體我沒有聽過他們的作品,也不會想去聽他們的歌 : 只有聽過$OPHIA和張志成合唱過的一首歌 : (我欣賞張志成) : 和現在流傳的這首$CREAM : 我可以很清楚的說,我不喜歡$OPHIA的音色 : 其他對他們沒有什麼特別感受 : 既然對方都搬出法律途徑了 : 我只好解釋他們"真的沒有抄襲"的法律行為 : 阻止板友們繼續去對J$"誹謗" : 以免哪天J$真的發瘋了想要告這些有去"指控不存在之罪名"的板友 : 藝人嘛,會作出什麼事情真的沒有人知道 說實話 看了你一系列的回應 我對你很失望 一個有進過錄音室 有樂理基礎的人 竟然可以對這種明顯的抄襲視而不見? J-ass不是只有某段行進和絃像 而是整首歌編曲一模一樣! 所謂編曲 不只是單純的曲式編排 還包含樂器的音色取捨 演奏方式 呈現手法 過門和特殊過門等等 所有能聽到的東西 今天先不論J-ass的主旋律平移之後調號和GS同 除了主旋律 其他部分竟然可以達到這麼神似? 這簡直比當年壺厭賓抄好把戲更豪洨 這種明顯的抄襲 就因為法律的規定所以該視而不見? 不管編曲是否有智財權 不管他媽的幾個音符幾個小節才構成抄襲 有種東西凌駕在人寫的法律之上 叫做風骨 文藝創作這種東西 本就難界定起而效尤和抄襲分野在哪 所以法律條文規定必有疏漏之處 在這方面的疏漏更大 因為這不像民事或刑事案件 有絕對充分存在的證據證明犯案 連續7個音符才算抄襲 所以只要在中間插幾個音 沒錯 在法理上不是抄襲 但是你抄了沒? 法律並不絕對正確 未觸犯法律也不代表沒有錯 沒錯 文藝創作的確是建築在前人的成果之上一步步前進 但並不表示可以法律掩護竊取他人結晶當作成果營利! 編曲很多很雷同 我同意 但是請注意 曲式的行進相同 樂器的編法不一定會相同 內理過門和其他外加的效果音也不太雷同 照你的講法 這種巧合常常發生 那請問一下hyde的GS跟誰的曲子產生巧合? 注意喔 不止曲式編排 你先跟我說吉他破音的和音階還有哪首跟GS一樣? 竟然還可以扯到致敬光榮等等 我真的很懷疑 難道踏進這個圈子就一定要同流合污? 連基本的道德價值觀都可以忽略? 至於其他什麼怕藝人起訴版友云云 收起來吧 我就肚爛抄襲他人作品竊以為用的商業人 不勞您費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5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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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吉他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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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寫得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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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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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看吐槽板長知識 大家說的都很有條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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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掌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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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Pushhhh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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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都搬出法律了 已經承認自己不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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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想怎麼樣呀..爭下去他們也不會被定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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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著作權法規定太死會影響文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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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保護權利被侵犯又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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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取捨的問題 但身為人可不能只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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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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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犯法是一回事,但是有沒有風骨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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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在討論他們會不會被定罪 大家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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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定罪才是重點嗎?照這樣說來法律上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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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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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的行為都不能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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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有人以為法律就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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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頻道先生的想法真..不過是爭一個正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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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人說年輕人要對社會亂象有批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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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們的行為 一個人被唾棄就一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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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這種行為不算是社會亂象一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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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家就是唾棄藝人的鳥行為才會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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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跟鑽法律漏洞A錢的行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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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有嗎?)就不能罵,那吐槽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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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違法(灰色地帶)但絕不是一種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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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定義牽涉到問題的答案,我們把這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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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定義的比C先生高,所以我們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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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覺得如果什麼都要以有沒有違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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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樣的行為應該被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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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能不能罵的標準,那麼這個版也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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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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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道德皆淪尚 音樂領域大家都胡搞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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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音樂創作人? 就是台灣的樂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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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錯字了啦~~~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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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這裡是吐槽版...那盡量罵吧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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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提供知識 就這樣吧 我累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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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妳現在才想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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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吵起來就忘記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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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討厭你說的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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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就是有同感.大家才會吐~~怎會是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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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錯了 你只是說出一種(腐敗的)常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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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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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推浩志孝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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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 法律只是規定最死、最基本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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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推號誌笑紅很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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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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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gGuJps (TuTs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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