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嘈] 我不同意桃金銀
一句話講白了
"人家家務事不關她的事"
今天判給男方還是女方,如果真要問我,我也不知道
因為在我眼裡,他們兩個的操守都一樣 爛,
哪一個帶小孩都不對,
既然小孩不願意選邊站,但實情都鬧上法庭,一切就請照法規來判定。
如果兩方操守都一樣爛,誰都不能擔保小孩判給誰,
將來會不會又發生私生活混亂的事情,讓小孩造成不良影響,
不知道該判誰,
剩下來當然比照護條件跟環境,這有什麼錯嗎?
今天如果甲小姐是出了名的愛家好女人、好媽媽,
給大眾的印象,是"就算她沒有優渥的家產,把小孩判給她也可以
讓小孩在充滿母愛的關懷下,快樂健康的成長"
這種正面觀感,
我相信法官會豪不猶豫的判給女方,
社會大眾也會衷心祝福他們。
可是結果好像不是...
所以
請桃小姐不要自比國父,你們兩個level並不一樣..
今天我在動新聞上看到,
一個媽媽因為要賺錢無暇照顧小孩,
在警局前,當著小孩的面割腕,
還說"我是一個壞媽媽,我沒辦法照顧孩子"
這個你要不要也關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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