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直播簽約收入飆4倍 阿沁:義務要看清

看板Video作者 (歡迎所有球隊教訓舊金山)時間8年前 (2017/06/11 23: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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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tvbs.com.tw/entertainment/735162 直播簽約收入飆4倍 阿沁:履行義務要看清 記者 鄭尹翔 / 攝影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網路直播的人越來越多,但想要快速累積人氣,很多人會選擇和直播平台簽約合作, 不只可以得到更高的曝光率,還會有教育和培訓的機會,不過要履行的義務也不少; 藝人阿沁也以過來人的身分直說,簽約前一定要看清楚,該履行的義務就該做到,儘 管人氣薪資都會因此翻漲,但如果違約可是得不償失! 直播平台擴大徵選,要找年輕美眉組國際女團,直播商機無限,其實人人都可當直播 主,簽不簽合約有差別嗎?若是簽約主播,除了會有培訓課程,播出後經紀公司也會 給予指導,而且還會有廣告或宣傳。 網路主播米娜:「公司內部的人都會來關心我們直播的狀況,像我們直播的燈光或是 一些內部的活動,或是什麼樣的狀況,都會提醒我們。」 網路主播大眼潘潘:「他們很努力的在宣傳,我甚至還有網友截圖我出現在臉書的廣 告上面,就是幫我宣傳廣告。」 如果是從素人變成簽約主播,直播平台統計,人氣平均可以提升5倍,而得到的薪資 像是收到的禮物等等,可以提升4倍,收入算是差滿多。 網路主播倪耐斯:「他辭去了他原本生活中的工作,他很努力在直播平台打拚,他一 個月可以播到60個小時,100個小時到最後直接被解約,合約簽個一年,結果5月就被 解約,被公司開除的時候,結果公司規定他往後的3個月不可以去任何的直播平台播 。」 合約中是否有陷阱,不少直播主也吃過虧,不論是抽成還是解約都常常出現糾紛。 藝人阿沁:「不管事工作契約經紀合約或者很簡單的就是一個勞務合同,你都要看清 楚,那既然已經簽字成年了,它成效了你就必須要去尊重啦。」 儘管簽約直播有資源或平台相挺,但該盡的義務,在簽約時都寫得清清楚楚,有機會 自然得把握,但在簽名前還是得要想清楚。 ------------------------------------------------------------------------------ 補充: 1.阿沁代言的直播業者就是先前現役17人氣主播LALA 曾經在記者會自爆解約戲劇化讓她感到委屈的前東家「Up直播」 http://bit.ly/2shpyiR 值得一提的是UP直播為了徵選出新的女子合唱團, 阿沁同時也是公司旗下報名女性會員的評審兼指導老師, 其他與UP直播有合作的幕後演藝工作者還包括 音樂製作人也是歌星王若琳的父親王治平、 金曲作詞人嚴云農、天后御用舞蹈老師阿MAY、知名MV導演鄺盛 2.大眼潘潘的FB https://www.facebook.com/jenniferpan1130/ 心得︰有競爭且帶動台灣演藝圈產業不是壞事, 但還是希望相關的合約糾紛能盡可能避免出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69.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deo/M.1497195959.A.D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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