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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賴銘偉在上週星光大道的一句唱腔
共 10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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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吃光光. 看到D大的文章也有點感想. 我不算懂音樂的人 不過極愛聽音樂 聽的東西很雜. 以上幾位的發言讓我姑且定義為做音樂的人的感受. 我的發言 應該可以定義為 一個只是愛聽音樂的人的感受. 在音樂的部分 我認為會分成兩部分. 做音樂的人. 和聽音樂的人. 毫無疑問 我就是那種只聽音樂的人.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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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推文裡說過,我認為的rocker是有一種態度。. 在這邊引用我非常喜歡的歌手Bryan Adams網路的介紹中、最後一段:. 有些時候,最棒的搖滾樂,就是揹著吉他,想個簡單、動人的旋律,. 把心中的感覺唱出來。. (引用自:. http://stars.udn.com/udnstars/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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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一段我有一些感想,關於"聽懂"一個音樂.. 許多人對搖滾樂很難有共鳴,無怪乎就是太吵.. 屏除搖滾精神不算,歌本身有好幾重意思. 1.主旋律. 2.各個樂器的編曲. 3.詞. 關於主旋律大概都是大部分人入手在聽的東西,編的好聽大家越能接受.. 西洋的編曲大概是容忍性最強的,但有個缺點就是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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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半桶水的小弟也來參一腳吧XD. 先撇開音樂類型不講. 我覺得一首能夠成為經典的歌,是有特色的,「無法被取代的」. 不論任何樂種,一但風格一而再,再而三的複製時. 這樣的曲子就愈來愈失去能夠反覆咀嚼的價值了. 最終會變得「我聽十首,跟聽一首沒什麼兩樣」. 講得難聽一點,再沒有新點子,這樣的音樂已經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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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沒想到我無意的一篇感想可以引起這麼多人討論. 這中間也有許許多的強者前輩提出自己的看法. 讓我真的是受益良多. 但,或許或許,是我的文筆表達能力不夠好. 回頭去看我的文跟各位回的. 發現到好像怪怪的. 思考了一下,我終於知道了. 我想說的,其實只是"什麼是音樂"(應該是這樣講吧). 曾經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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