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學生是否能呈現瓦舍作品

看板XiangSheng作者時間16年前 (2008/11/01 23: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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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yz1981 (謎樣的男子)》之銘言: : 就算是非營利性質社團演出, : 我覺得最好還是先跟瓦舍打聲招呼, : 因為無論是完全照本宣科或是有某種程度的改編, : 瓦舍的相聲都是受著作權法所保護的, : 雖然著作權法有所謂的合理使用, : 但是是否為營利性質只是判斷合理使用其中一項要件而已, : 所以最保險的辦法還是先徵得瓦舍的同意, : 當然有人會說,他們還不是從老段子改編的, : 雖然老的相聲段子,由於年代久遠,早已經成為公共財得為公眾所利用, : 但是如果是改編老段子而成為一個新的著作的話,這仍然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 : 就好像改編古典音樂,雖然古典音樂本身是公共財, : 但是改編之後的成果就是一個新的著作。 不好意思 剛剛到法律版去看了關於著作權法的法規條文 依據第四款 著作財產權之限制 以降之條文 第五十五條之規定: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 且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 或公開演出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校內的話劇社,只要不違反上開條文規定,對於公開演出,應無觸犯著作權法之疑問。 再補充一點,依據同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 利用他人著作者,應以合理方式明示其出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93.88 ※ 編輯: Tracy0041 來自: 218.162.193.88 (11/01 23:42)
文章代碼(AID): #1937QirF (Xiang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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