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耶~] DeeNow 大哥的問題

看板YoungDotx3 (青春點點點)作者 (笨學堂二輪冠軍)時間17年前 (2009/03/05 23:4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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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rse790 (STEWART)》之銘言: : ※ 引述《she19682000 (笨學堂二輪冠軍)》之銘言: : : 聽了補課中心的錄音檔之後 : : DeeNow大哥的問題 : : 我就去問了一下民事專家 : : 他說 : : 若有簽契約 : : 契約上若無其餘條件 : : 那契約成立 : : 且神經病患為其之子 : : 因此有血緣關係 : : 故無法強制取消契約 : : 必須等到契約時間到了以後才能解除契約 : : 所以 : : DeeNow大哥就搬走或忍耐點吧 : 其實租賃契約的效力 不一定只能待租約到期才消滅 : 私法上的契約只要當事人間意思合致 「隨時」都可以解除 : 也就是說 在這裡如果訂約當事人 : 〈出租人〉房東太太跟〈承租人〉殭屍先生的媽媽 都有意思解除契約的話 : 就算昨天才簽訂契約 今天就要解除 也沒人管得著 : 所以deenow哥等住戶如果跟房東太太反應的話 也許還用不著搬家 : : 大家若有法律上的問題 : : 可以問我喔 : : 我有專業法律顧問可提供給大家 : : 民事 高院法官 : : 刑事 最高法院法官 : : XD 謝謝再補充 畢竟才剛剛接觸法律- - 對了 今天早上又聽到了 聽說有個法叫做 精神衛生法 還是 衛生精神法 若那病患有危害人生安全的話 可以用此法請警察帶他走的樣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3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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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就是難做的地方,他還沒危害人,但有惡臭和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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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難去界定是不是危害別人,但確實是非常非常不穩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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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能自己多注意,最要緊的是我先寫好遺書,才不會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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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負面的想法,而是非常積極正面的想法,其實人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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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想好各種意外,去尋求最好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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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謝謝你的建議,真的是對我非常有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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