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世紀大師與NSO - 潘德瑞茨基 (2008/5/23)

看板clmusic (古典音樂)作者 (小波的大玩偶-:D)時間17年前 (2008/05/24 19:04), 編輯推噓19(19073)
留言92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05/24 08:12,
某位友人曾送NSO團員Barshai的馬五 請他們聽聽看
05/24 08:12

05/24 08:14,
沒想到他們完全嗤之以鼻沒聽 瞧不起JDPh這個學生樂團
05/24 08:14

05/24 08:14,
要是NSO有JDPh這種人家學生樂團的水準 台灣的樂迷就哭了
05/24 08:14

05/24 08:15,
還有質疑的人就去弄來這張CD聽聽看吧
05/24 08:15

05/24 08:17,
NSO要是馬勒第五能夠演到這種水準 我看大家也不用戰了
05/24 08:17
奇怪ckscorsese的文章被砍了? 我覺得我在該篇推文是有意義且有解釋到我的立場 反正就順著和音樂直接相關話題也講一下 而且也只能這樣 不然又要被侵犯言論自由被砍文了 其實我在板上曾經轉貼過稱讚過NSO和Barshai合作的該系列兩場音樂會 管絃樂那場因為一些輾轉得知的二手消息讓我採保留態度 也使得我把那篇文章砍掉以免誇獎錯了 當然在此絕對歡迎任何證實或闢謠的可靠消息 以減少各說各話的情況發生 但我想就室內樂那場真的是不錯 聽完我還跟同行的友人說Tchaikovsky我覺得比我聽過的CD演得還好 (當然這首我聽的版本不多) 舊文章裡也提到Shostakovich那首很可惜中提琴一直有刮到的聲音 不然幾乎可以說是完美了 音樂會完我甚至想要跟李宜錦或其他演出者要簽名 (雖然中提琴因為那個瑕疵 相較之下有比較不想一點 囧rz) 只要是好的演出 我都會希望能在CD或節目單上留下他們的簽名 算是為一場好的演出留下見證 (噓我文的應該不是這四位其中之一吧 是的話還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去年的那個討論串我也提過了 假設NSO有認真演出的團員 看到我的文章大可不理 而且你們應該也是問心無愧的 但今天演成這樣一定就是有害群之馬而且還不少 拿了錢拿了國家補助還演成這樣根本就是被罵活該 我甚至還想建議演出後才讓觀眾自己決定要給多少錢咧 如果可以決定要給哪個演出者多少錢那更好 有認真演的人愛樂者就是要支持 而且我也沒有要求一個瑕疵都不能有 演不好我一毛錢都不想花在他身上 更何況我也沒有抱持外國的月亮就是比較圓的自卑心態 上一篇文章我也試著從我聽到的指出了 哪些地方可能是Penderecki的問題哪些應該是NSO的問題 如果對我說的有疑慮的人 可以去聽某一期表演藝術雜誌上附贈的NSO的演出 不止是Ashkenazy提到的Barshai/Junge Deutsche Philharmonie 我之前的文章還提到Abbado/Gustav Mahler Jugendorchester 除此之外 馬來西亞愛樂在BIS的錄音以及前一陣子來台的演出也頗受好評 這些東西比起NSO以及Maazel/NYPO更能引起我的興趣 畢竟有用心在演還是聽得出來 總之這些去年就已經討論過了 ckscorsese的文章貼出來提醒大家爬文 實在想不到有什麼理由好刪 沒看過去年的討論但有興趣爬文者可以自行閱讀#1668MlfL系列討論串 我提過的質疑大致上也都在#16DBT1l2 (2007/4/29; No.3395)這篇文章 也在此質疑板主刪文的合理性 如此刪除非音樂直接相關但間接相關或是和板務相關的文章 會有權力過度任意擴張 且侵犯他人在理性公開的情況下發表適當相關言論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19.38

05/24 19:49, , 1F
我是沒去罷免版主啦 但是古典音樂板說實在也不算很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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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49, , 2F
組成分子應該不像八卦板那麼複雜 但是三天兩頭就有人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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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50, , 3F
主有意見 可見板主管理一定有問題 我覺得應該是沒有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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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51, , 4F
人在反對的意見裡面說的 有特定團體在操作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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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51, , 5F
單純是做得太爛顧人怨 雖然我們可以不同意那位自己出來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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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52, , 6F
的仁兄 但是該讓他下台的還是要讓他下台 反正現在雖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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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53, , 7F
板主 但是似乎也不會比無板主狀況還要好 簡單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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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54, , 8F
板主在這個版帶來的爭議 多過他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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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9:55, , 9F
你說我為何不PO一篇 因為一定被刪 希望不要連累prc兄這篇
05/24 19:55, 9F

05/24 19:58, , 10F
小組長判決實在有慢到 小弟在opera版的劣文orz...
05/24 19:58, 10F

05/24 20:43, , 11F
那系列文我沒有每篇都追 沒想到竟然還有陰謀論...
05/24 20:43, 11F

05/24 20:44, , 12F
po個文講個相關的東西都不敢 感覺應該還滿像Shostakovich的= =
05/24 20:44, 12F

05/24 20:47, , 13F
小組長說遇到某些問題 (也不明講) 還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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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0:47, , 14F
罷免案是我個人提出的,請不要再說什麼特定團體操作了
05/24 20:47, 14F

05/24 20:54, , 15F
CC你該出來解釋一下,這次砍文的原因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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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0:55, , 16F
還有砍文不備份的理由。
05/24 20:55, 16F

05/24 21:00, , 17F
也請回應我的質疑好了 真無法想像在一個以自由為核心價值的國家
05/24 21:00, 17F

05/24 21:00, , 18F
發表合理適當的言論卻被侵犯言論自由
05/24 21:00, 18F

05/24 21:02, , 19F
針對『人』非針對『事』的文章。原PO自己應該很清楚
05/24 21:02, 19F

05/24 21:03, , 20F
立場類似,prc沒被砍就已經說明一切,有說理不要只是
05/24 21:03, 20F

05/24 21:04, , 21F
純粹針對個人就可以。
05/24 21:04, 21F

05/24 21:06, , 22F
打論戰無所謂,但是論戰要有一定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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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06, , 23F
CC:瞭解,人事這部分解釋,我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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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07, , 24F
但是「因人論事」也在刪文範圍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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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09, , 25F
你沒看過文章就不要多說了,原po都沒有來聲張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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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09, , 26F
拜託板主刪文備份好嗎 這下死無對證了 ckscorsese原文只有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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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0, , 27F
話,我不需要浪費除了留存適合文章在版面上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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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0, , 28F
「你少在那邊噓了」也許有可議之處 其他正文是請板友回頭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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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0, , 29F
這個版的組成本來就存在容易打論戰的份子,控制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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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1, , 30F
提供文章編號 這部份我覺得爭議不大 這下子沒有備份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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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1, , 31F
不讓其到達人身攻擊的低水準就是版主的責任,攻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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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言論比較寬鬆其實不是因為我討厭某毅,而是某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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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在意,既然沒有吵起來浪費版面的可能,較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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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3, , 34F
我有看過文章,你不覺得這樣說不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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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3, , 35F
若非看過文章,我何必來質疑你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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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4, , 36F
我想CC你欠我一個ap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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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5, , 37F
另外我完全不同意你對小毅文章有「另一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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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6, , 38F
抱歉,既然你看過文章就好說了,我尊重你不同意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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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7, , 39F
小毅的文章也被我砍過,這點非他親朋好友大概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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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19, , 40F
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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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21, , 41F
有關小毅已經早在當年的置底文一併解釋了。你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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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1:22, , 42F
我也沒辦法,看精華區就知道小毅的文一篇都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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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2:01, , 43F
回prc關於 "在自由國家發言卻被侵犯言論自由" 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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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2:01, , 44F
因為本版版主的中心思想並不認為ptt是個自由民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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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2:31, , 45F
大膽! 我國憲法規制力不及於中國已經夠慘了 還不及於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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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2:32, , 46F
更大膽!的是 版主竟敢直呼 小毅大人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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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04, , 47F
科科...在推文裡面戰的時間比做版務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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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39, , 48F
我來申明權利啦 板主你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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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42, , 49F
請參閱上面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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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43, , 50F
本來刪文我也有預料 我就是又對事又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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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請注意 沒有那個人也就沒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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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44, , 52F
現在令我感到差勁之處是你對備分的文章選擇並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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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45, , 53F
備份是要處理爭議性文章 而爭議代表你沒有辦法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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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46, , 54F
你這樣砍 不就宣稱你是全能的仲裁者 全部都由你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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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要編輯是不想留下『小毅』,這次的小毅文反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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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47, , 56F
推文處有東西可以收,為了避免之後有空時照一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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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47, , 57F
(直接無視小毅原文頂多收收回文)而造成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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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49, , 58F
直接把小毅部分刪掉,這備份是拿來當音樂會感想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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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50, , 59F
請你不要刪到我的原文部分好嗎 雖涉及小毅也無傷大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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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50, , 60F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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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51, , 61F
既然你說了,這個可以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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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51, , 62F
好啊 那麼那個區塊裡其他文章是幹嘛 你也要準備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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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52, , 63F
收入精華區嗎 你管理的手段顛三倒四 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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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52, , 64F
看了實在令人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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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53, , 65F
各位沒用的啦...本版的版規是"版主說了算"...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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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23:57, , 66F
CC你既然要考資格考,還是放手退下吧,讓小組長接手管理本版
05/24 23:57, 66F

05/24 23:57, , 67F
按照程序選出新版主。
05/24 23:57, 67F

05/24 23:58, , 68F
推樓上,早就講過不知道多少遍了
05/24 23:58, 68F

05/24 23:59, , 69F
我順便期許或是建議吧 管板當然有模糊空間留待板主裁決
05/24 23:59, 69F

05/25 00:01, , 70F
但是這必須留待規定的規範力和在操作已經盡了全力
05/25 00:01, 70F

05/25 00:02, , 71F
才來行使"自由心證" 以目前的狀況來說還差的遠咧
05/25 00:02, 71F

05/25 00:02, , 72F
我的基本權利還要我講了才有啊...這樣的管理方式大有問題
05/25 00:02, 72F

05/25 00:03, , 73F
從頭到尾就看板主在那自由心證 前後不一
05/25 00:03, 73F

05/25 00:03, , 74F
ㄜ... 提醒一下 如果說在BBS發表文章並不當然賦予版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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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0:04, , 75F
配套措施還做的零零落落 還可以繼續坐大位?
05/25 00:04, 75F

05/25 00:05, , 76F
那些當初因自己某些信念而反對罷免的人 該好好再想想了
05/25 00:05, 76F

05/25 00:06, , 77F
員刪減部分文字的權利 則管理員刪減發文者之文的部分文字
05/25 00:06, 77F

05/25 00:06, , 78F
是侵犯該作者對該文章的著作權喔 版面管理員剛剛有自白喔
05/25 00:06, 78F

05/25 00:07, , 79F
有關prc的『權利』論,本人看法參閱aboutboards版
05/25 00:07, 79F

05/25 00:08, , 80F
(想怎樣的要趕快備份一下喔... 啾瞇~ >.*)
05/25 00:08, 80F

05/25 00:08, , 81F
#0_Rdxd2N 判例。
05/25 00:08, 81F

05/25 00:13, , 82F
使用者『收回』的權利確立之後,版主編選權利可能造
05/25 00:13, 82F

05/25 00:13, , 83F
成的爭議就已經獲得平衡。
05/25 00:13, 83F

05/25 00:15, , 84F
XD 先出門惹 等我看完印4再來拜讀一下這個判例的解釋
05/25 00:15, 84F

05/25 00:34, , 85F
大家質疑了一堆 結果板主挑著回應 依然難保那些非音樂直接相關
05/25 00:34, 85F

05/25 00:35, , 86F
但間接相關或和板務相關的文章不會被砍 然後又落入爭執的舊戲碼
05/25 00:35, 86F

05/25 00:42, , 87F
版主問題,互相給個台階下,會是解決目前僵局的好方法。
05/25 00:42, 87F

05/25 00:44, , 88F
CC這次回任,這陣子遇到不少異議,既無作為,何苦戀棧?
05/25 00:44, 88F

05/25 01:24, , 89F
版主將要被警告一次,大家還是先朝增加一位新版主的目標吧!
05/25 01:24, 89F

05/25 03:11, , 90F
版主~~ 找不到該判例 我比較笨 可否告訴我在哪找得到
05/25 03:11, 90F

05/25 12:59, , 91F
這版得了白血病 不懂怎麼對症下藥的人還是保持距離為妙
05/25 12:59, 91F

05/25 13:10, , 92F
這麼多意見與質疑卻完全無反省,既無作為,何苦戀棧?
05/25 13:10, 92F
※ 編輯: prc 來自: 140.119.62.77 (05/29 12:51)
文章代碼(AID): #18D_PHCu (clmusic)
文章代碼(AID): #18D_PHCu (cl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