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版規 (2008.07.23)
看板clmusic (古典音樂)作者ivanos (Peel quickly and see)時間16年前 (2008/07/23 22:49)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Vassili242 (Auf Wiedersehen)》之銘言:
: 經過我和ChaosCreator版主討論以後,初步制定出以下的規則,
: 往後可能會視情況和反應有所修改,希望大家能夠尊重與遵守,
: 若有問題可提出來討論....
: 1、非古典音樂範圍文章、注音文和非版主使用公告標題,
請問此處的"使用"是否包括回文?
: 此類文章不公告、不備份刪除。
: 2、故意鬧版者,人身攻擊者,經公告後文章劣文退回並水
: 桶一個月。水桶者請在到期後來信解除水桶,版主將不
: 會自動解除。
: 有關文章部份,只要是內容有關古典音樂且不違反規定
: 的文章都有在這個版上發表的權利,相對的每個人也都
: 有使用推噓文討論的權利,希望大家都可以尊重每個人
: 的發言權和尊重這裡的每一個人,不要故意做出人身攻
: 擊和失去討論方向的爭吵,也請發文者尊重他人意見,
: 勿任意刪除或更改他人的推噓文。
請問人身攻擊的噓文是否可由被推噓文的文章的作者刪除?
板主可在處分人身攻擊者後直接刪除人身攻擊的文章,
但無法刪除人身攻擊的推噓文,此時板主要如何處理?
另外有幾點想請你釐清:
1. 在沒有人身攻擊且與古典音樂有關的爭論在何種情況下會"失去討論方向"?
在我的認知裡頭,任何討論或爭論都有著討論的方向,所以不知道你說的
"失去討論方向"的意義為何?你說的討論方向是否嚴格限定為"古典音樂相關"?
2. "發文者應尊重他人意見,勿任意刪除他人的推噓文"
請問可否進一步釐清何為"任意",可否舉例?
在何種可能的情況下可以算是同時尊重他人意見且非任意刪除推噓文?可否釐清?
: 原則上,推噓文部分視同為文章,也請大家在推噓文的
: 時候能遵守規定,若推噓文有違反規定的地方則與上述
: 相同處理。
: 3、討論失去原主題引起爭議的文章和對人不對事的爭吵文
: 經公告以後短期備份至精華區刪除,備份期限為一個月。
: 4、發表交易文時,文章標題部份請一律使用文章類別中的
: 第7項 [出售],交易文範圍包含唱片出售、表演票卷出
: 售。唱片出售文章將在一個月之後刪除,表演票卷出售
: 文章將在演出日期過後刪除。
: 若交易文標題不符合則不公告直接刪除,另外此類文章
: 一個ID僅限一篇,若要更正或更新請使用修改或將文章
: 刪除後再發表新文章。手動置底可以接受但間隔不能短
: 於一週。
: 5、發表情報文時請使用文章類別中的第6項 [情報],情報
: 文範圍包含表演資訊、唱片發行和新聞。情報文將在每
: 個月整理收入精華區後不公告刪除。
: 請大家遵守規定,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7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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