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舞蹈中的抄襲&引用討論

看板dance作者 (Mr.MoW)時間3年前 (2021/08/31 19:56), 編輯推噓3(3011)
留言14則, 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choowk2010 (佑佑)》之銘言: (原文部分恕刪) : 1. 教學情境 (有收費的商業課程) : (1) 使用「他人排舞」自行拆解後授課 : i. 除了該作者授權,原則上不能夠進行教學 : ii. 原則外的狀況則是該排舞為 群體共有舞蹈 或 原作者公開可教學 : - 群體共有舞蹈:該排舞為大眾都會跳的,可能是超過 50 年 : 的電視電影內排舞,或是難以考據的舞蹈,而我身邊的共識為 : 當用此舞蹈授課時,因善盡文化教學責任,如揭露歷史、音樂 : 、編舞者、時代背景等... : - 原作者公開:如原作者可能基於公益或其他原因,授權大眾 : 進行教學,則為合理使用。除了基本的 Credit 原作者外, : 我們會「鼓勵」教課團隊教學結束後,能對文化群體有實質的貢獻 : ,如捐獻部分上課費用給相關組織、或是舉辦文化推廣講座 : (疑問:MV 舞蹈或是 Cover 教學應如何定義?) MV舞蹈一直以來都是工作室灰色地帶的一環,以我這邊請教過律師的部分 要提及這件事情,得先把著作權的事情大概說明一下 這部分法律上是要看當初『編舞者』/『所屬公司』跟『藝人經紀公司』 簽約的那份合約的狀況 拿謝金燕的姊姊來說好了,姐姐這首歌的每次表演都是重新翻修一次 所以我們可以倒推,這首歌的舞蹈著作權已經被經紀方買斷了 再來談論到工作室教學的部分, 在藝人的立場,能越多人學習與模仿是越好的一件事情,工作室的那些商業利益其實不大 所以經紀公司這邊都會睜隻眼閉隻眼,畢竟兩權相害取其輕 更遑論跨國訴訟著作權官司不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 現在對於『舞蹈動作』的許多狀況,都是放在一個自由財的部分 任何一個街頭舞蹈基礎都是自由財,而要如何拼湊這些自由財 這其中又沒有牽扯到二創的部分,這議題非常非常大 我的想法如下: 『很多人常常說舞蹈是肢體語言,那麼語言本身沒有任何著作權的狀況』 『但是能讓人學會講日文或英文,這部分確實是有對價關係』 再來純以 工作室拿MV舞蹈來進行付費授課行為這部分來說一下 我的好朋友小P老師說過一個還不錯的比喻,可以參考一下 『就很像路上沒警察的時候你橫跨馬路』 : (2) 使用「他人授課內容」或Workshop內容教課是否合理 : i. 原則上不行,例如「雪球專攻班 - 原汁原味心得分享班」 : 「2019 OBS Workshop 超經典的復刻班」 : ii. 什麼狀況是允許的呢? : - 原教師授權:如代理,或老師本人同意 : - 轉化與吸收:授課老師所教學的內容為自己轉化與吸收過後 : ,在自己的課程綱要底下的內容,基本上是授課老師自己的課程 : 在宣傳上也不會去蹭原課程內容的名稱 就如同我上述文字所言,舞蹈動作上很多現在被定義成自由財 在原PO文中「雪球專攻班 - 原汁原味心得分享班」這個狀況真的會出現過嗎? 這樣說好了,我在授課的狀況,我偶爾會強調這些是哪些老師帶給我的感受 裡面一定包含著我自己的想法跟老師授課模樣再加上我自己的感受 會去上你的課的人,就會是因為你的魅力才會去 哪怕該老師的組成成分有百分之八十的歐先生 XDDD 每個人本來就由各方面影響出來的獨立個體 而每個個體的不同學、經歷都會導致個體的獨特性 那如果今天真的有一個人想要開「雪球專攻班 - 原汁原味心得分享班」 我不會認為他不行 但是相對的來說,我只會覺得真的有這麼缺錢嗎?XDD : 2. 表演情境 (包含商業演出、比賽) : (1) 使用他人整隻排舞進行 : i. 好像沒什麼懸念,抄襲不行 : (2) 使用「部分」內容進行重組 : i. 這個比較難討論(我們也缺智財法相關顧問...),如何去定義合理使用 : (抄 4 個 8 算抄嗎? 抄襲架構算嗎? Idea? 服裝? 音樂剪接方式? : 牙買加黑人抄 Jojo 立? 可以做六芒星pose嗎?),在缺乏專業下難以討論 : 參考: https://reurl.cc/yE2VzO : ii. 當我排舞使用 群體共同舞蹈 or 原作者授權 的片段時,是否屬於合理 : 使用,可以算成我的排舞創意嗎? ---> 社群能量不足,還沒討論到 第一點其實前幾年爆發的SR捷運盃事件,大家對於抄概念都已經不太能接受了 而要使用整支排舞進行表演,已經要考究到將近二十年前的比賽了 (那次的花園盃實在太幽默了) 第二點的部分,以音樂的關點來看四小節之中一定要有部分的編排不一樣 才構成不畏抄襲的狀況,所以在這部分我覺得硬要去規避的狀況 就是四小節之中不能全部抄襲,這樣就沒有法律上的疑慮 不過法律就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我相信舞者們的道德尺度(對於舞蹈)都算高尚XDD 再來一樣是音樂的考量,在trap出來之前,音樂圈已經到了一個噩夢的Sample地獄 也就是再產出困難的狀況(話說Trap最初其實也只是Sample的一個翻玩模式) 而六芒星 / JOJO 立,本身都是『單一』的動作 這部分不會有任何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懶人包:抄襲 / 致敬 可以,但是不能超過音樂法律規範 以上大概是就我們現在許多執業老師曾經討論過的狀況 整理一下供你參考,裡面我們也請教過律師還有工作室老闆們 不敢說是唯一真理 就如同街頭舞蹈誕生至今也不到六十年,他還在成長茁壯 而很多完善的制度正等著這個時代的見證者一起努力把它用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0.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ance/M.1630410983.A.904.html

09/01 07:19, 3年前 , 1F
我可以接受MV舞教學,但是直接抄網路編舞教室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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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7:19, 3年前 , 2F
我真的覺得很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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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7:20, 3年前 , 3F
還有那種去韓國教室上過課跟老師拍個照回來就號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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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07:20, 3年前 , 4F
訓然後抄人家舞賺錢的咧,有夠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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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04, 3年前 , 5F
感謝冷毛 果然從業人士的討論精準卻又切中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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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08, 3年前 , 6F
另外關於歐先生原汁原味的比喻,其實是過去我周圍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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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10, 3年前 , 7F
圈真實出現過的,OBS比喻稍微修改了下,比較像是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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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12, 3年前 , 8F
用著自己開的 workshop 開課教學,大家私下的討論就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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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13, 3年前 , 9F
繞在是否轉化吸收(但對於打著workshop名稱 多少還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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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15, 3年前 , 10F
人感覺是偷懶所開的課),時過境遷現在經過這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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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17, 3年前 , 11F
消費者與從業人員都會對相關議題更有意識,或許會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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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 10:19, 3年前 , 12F
糾察隊,但未來能減少更多傷害(吧)
09/01 10:19, 12F

09/02 13:07, 3年前 , 13F
拿整支舞來表演的我記得前幾年有過,抄中央Loc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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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13:07, 3年前 , 14F
台中科大舞展也有被爆過
09/02 13:07,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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