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無恥的聯合報跟中國時報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歡迎加入豬頭黨)時間19年前 (2005/10/20 17:19), 編輯推噓16(26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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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jphart (反修憲,救台灣)》之銘言: : ※ 引述《pig (歡迎加入豬頭黨)》之銘言: : : 廢話根本不需要要講太多,有眼睛的人自然看得懂。 : 你說廢話不要講太多, : 可是內容重複的東西,你卻po了三次, : 這到底是啥邏輯? 因為顯然你看一次看不懂,所以我只好多po幾次讓你看, 看你會不會有一天看得懂了。 : 你認為這是重點,我認為不是, : 這是你我的差別。 : 我認為重點在於他以領得的分紅, : 或者說以酬庸的職位所得捐輸給對他有恩的政黨, : 當然,他本來就不可能從薪水袋裡把鈔票抽出來捐錢, : 但在意義上,後送或者洗錢、捐輸, : 都只是說法的不同罷了 我在哪? 視聽劇場 偶像, 音樂, 廣電 [lpyd/EmilCha News 報刊 Σ批踢踢報刊工廠 media-chaos 媒體 ◎反媒體揭人隱私 要支持憂鬱照護 seiku/LUKAKA 先生,拜託你看一下板名好不好? : : 天馬行空扯東扯西,轉移焦點,這才真的不是重點, : : 誰管你要不要陰謀論的去想一堆? : 這是個政治事件,本來就不是你想得這麼單純, : 假如當事人真的覺得「後送」是很嚴重的指控, : 辭官後早就去告了。 : : 要討論圖利特定政黨可以去政治板討論, : : 我相信會有不少人拿救國團的青少年育樂中心的事件陪你玩。 : 救國團圖利青少年育樂中心的案子, : 我相信閣下不會比我清楚, 我知道,你會這樣講我也不意外。 因為你這樣講讓我產生好奇,所以就稍微查了一下… 既然這樣,來針對該則新聞討論一下吧 :p 【 查詢網友 】 《ID暱稱》Lijphart(反修憲,救台灣) 《經濟狀況》普通 《上次上站》10/20/2005 16:31:00 Thu 《上次故鄉》163.29.35.57 inetnum: 163.29.35.0 - 163.29.35.255 netname: TAIPEI-CITY-HALL-TP-TW descr: CHTD, Chunghwa Telecom Co., Ltd. descr: Data-Bldg. 14F, No. 21, Sec. 21, Hsin-Yi Rd., descr: Taipei Taiwan country: TW person: Geng Yu Yang address: Taipei City Government Information Center address: 10F, No. 1, Shifu Rd. address: Taipei City Taiwan country: TW phone: +886-2-2720-8889 ext 8568 fax-no: +886-2-2725-8570 e-mail: 8723513@cm.yuntech.edu.tw : 手中的資料也不會比我所能拿到的詳細。 歡迎你到政治類板去爆料 XD : 這則新聞的重點,就是是否拿公帑去圖利特定政黨, : 可惜很多人不知是看到統媒就腦充血, : 還是看到執政黨際遇如此之慘又無話可回, : 只好拿這種字句的爭議來做文章, : 就好像前面「翻紅」的爭議一樣。 我可以理解你不只是字句上有問題,文字解讀能力亦有困難外, 連最基本的邏輯能力都讓人不敢領教。 這哪算爭議,那整段話就是假的,完全沒有爭議。因為股票已強制信託 也不可能如該則報導說的"已經「後送」,無法吐出來。 就是因為整篇文章的核心部份是假的,因此才會被拿出來批判一番 所以只好請你再看一次原報導了,慢慢讀沒關係,我們會等你的。 2005.10.15  中國時報 吐不出來 林文淵分紅 肥了綠營 林晨柏、高有智、黎珍珍、蕭旭岑/台北報導 「 據了解,陳水扁總統前日傍晚在與黨內領導幹部座談前的會前會中, 為中鋼董事長林文淵緩頰說,要他退回中鋼員工分紅, 「有實際上的困難」,他不是貪的人,黨內很多人的募款與公職分攤金都靠他幫忙。 民進黨人士更指出,林文淵所領員工分紅,已經「後送」,亦即捐出供選舉之用, 根本無法「吐」出來。 」 [後廢文恕刪,就算是從KMT板或馬板轉過來,都不會改變本報導亂寫的事實] 附帶一提,我希望我交稅給台北市政府養的政府人員, 水準可以再提高一點,不要市長沒在要求就自已擺爛。 這個要求不過份吧? -- 文★世界周報觀後感 -- 我們不可以活在 以為大陸就是整個世界 的台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47.64

10/20 17:58, , 1F
嘖.....公務員上班時間還可以上網打筆戰 ╮(﹀_﹀")╭
10/20 17:58, 1F

10/20 18:35, , 2F
18趴領到爽!度日如年,坐以待幣,"馬公"市政府公務員!
10/20 18:35, 2F

10/20 18:53, , 3F
囧 不會吧… 嚇我一跳
10/20 18:53, 3F

10/20 19:37, , 4F
天啊~~天啊~~~原來如此啊~~~~~~~~~~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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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9:52, , 5F
真是個爽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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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19:57, , 6F
10樓好像是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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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0:03, , 7F
台北市的公務員福利真好阿(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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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0:04, , 8F
搞不好職業就是上網爽文章的XD..就有錢拿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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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1:33, , 9F
拿錢作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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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1:49, , 10F
真是醜惡的一群人啊,已經開始要拿作者的身份作文章了嗎?
10/20 21:49, 10F

10/20 21:50, , 11F
虧本板板名還是「反媒體揭人隱私」,多諷刺啊!
10/20 21:50, 11F

10/20 21:51, , 12F
這就是所謂的媒體亂象吧!受教了。板主可以m起來嗎?
10/20 21:51, 12F

10/20 22:02, , 13F
上班時間用公家資源上PTT的不知道該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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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03, , 14F
libero It is you should be shame of 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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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03, , 15F
樓上的在大驚小怪啥?IP Whois就查得到的東西根本不是隱私
10/20 22:03, 15F

10/20 22:04, , 16F
網路雖然提供某種程度的匿名性,但實際上尾巴還是很難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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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07, , 17F
喜歡放話,就得被查證新聞來源,很合理的
10/20 22:07, 17F

10/20 22:21, , 18F
這是怎樣?更多醜惡的人嗎?你告訴我你正在追哪一條新聞?
10/20 22:21, 18F

10/20 22:24, , 19F
若不是有人說自己擁有很多資料,也沒人無聊到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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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23, , 20F
濫用查證新聞來源的說辭,這不是和記者濫用新聞自由一樣嗎?
10/20 22:23, 20F

10/20 22:26, , 21F
所以你去查證他到底是不是擁有很多資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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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26, , 22F
不過,「北市府員工上班時間摸魚上PTT吵架」,這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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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26, , 23F
板主快m起來吧!這太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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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27, , 24F
是會被媒體自動過濾視而不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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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31, , 25F
恩...應該將這篇文章寄到台北市政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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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41, , 26F
這篇文章應該借轉媒抗板吧!?
10/20 22:41, 26F

10/20 22:44, , 27F
whoops !!! 原來這裡就是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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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46, , 28F
又一個跑錯版的 頭文字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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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2:49, , 29F
趕快寄去台北市政府喔,我很想看看那些官員有啥反應,哈哈
10/20 22:49, 29F

10/20 22:58, , 30F
什麼叫我跑錯版?只能討論「你們所謂的」媒體亂象哦?
10/20 22:58, 30F

10/20 23:01, , 31F
這是你們的板啊?我指出來的這些醜惡難道不是媒體亂象嗎?
10/20 23:01, 31F

10/20 23:03, , 32F
他可能是某黨的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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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03, , 33F
你幹的是政治亂象!跟媒體亂象沒關係!還是去換個版吧!
10/20 23:03, 33F

10/20 23:05, , 34F
我開幹什麼政治亂象了?你新來的吧?前文至少也看一下嘛!
10/20 23:05, 34F

10/20 23:07, , 35F
還黨工咧!怎麼?現在就可以不作查證就隨便扣人帽子啊?
10/20 23:07, 35F

10/20 23:11, , 36F
這不就和你們所說的無恥聯合中時一樣嗎?
10/20 23:11, 36F

10/20 23:12, , 37F
板主快m起來吧,這真值得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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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14, , 38F
樓上的,原po查那位自稱消息靈通人士的來源,跟你扯啥隱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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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15, , 39F
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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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19, , 40F
某人清楚的示範了何謂"惱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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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20, , 41F
如果我說137.205.108.159是一個位於荷蘭的IP,你要不要去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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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21, , 42F
侵犯你的隱私權?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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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28, , 43F
嘿嘿,快去檢舉啦,廢話不要這麼多,記得把市府回函po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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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36, , 44F
原po又沒說過要檢舉你, 樓上的在爽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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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41, , 45F
上面有說要去檢舉啊,你怎麼知道我是說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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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44, , 46F
IP 資訊根本就和討論的議題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去查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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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見獵心喜地把它公佈出來,嘗試將焦點轉至作者身份,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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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份作文章、削弱他論點的合理性、進一步加強「你們」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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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44, , 49F
一個團體的主體認同。效果你也看到了,瞧瞧前八樓的語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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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45, , 50F
字與討論方向,根本就脫離了原來議題的題旨。你嘗試揭露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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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45, , 51F
者的職業與身份來攻擊他(當然你可能也猜錯了),其心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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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說的和板名相互諷刺的地方;是啊,你並沒有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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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46, , 53F
什麼法律條文,我只是覺得你的心態醜陋吃相難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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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下面那一篇我不費心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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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54, , 55F
沒有關係嗎?有人自稱消息靈通,有人想檢驗他如何靈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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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3:56, , 56F
脫了什麼題?
10/20 23:56, 56F

10/20 23:58, , 57F
所以你從他的 IP 資訊證實了他的消息靈不靈通嗎?
10/20 23:58, 57F

10/20 23:59, , 58F
IP 不僅和原來題旨無關,和什麼消息靈不靈通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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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00, , 59F
你們公佈 IP 只是為了用作者的職業與身份來攻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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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01, , 60F
如果你查到的是荷蘭的 IP 位址,你會公佈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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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01, , 61F
怪了,IP本來就是公開資訊,有什麼公不公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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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02, , 62F
吃相難看啊!
10/21 00:02, 62F

10/21 00:05, , 63F
問題在於一些人的心態太醜惡了!
10/21 00:05, 63F

10/21 00:06, , 64F
我只是看不過去有人在媒抗版上製造媒體亂象。
10/21 00:06, 64F

10/21 00:13, , 65F
樓上的 我很少PO文 不過我覺得你看起來比較像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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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00:28, , 66F
樓上的,我也很少PO文,不過我覺得你看起來比我更糟,
10/21 00:28, 66F

10/21 00:30, , 67F
因為:什麼叫「你覺得」?你的論點與理由呢?
10/21 00:30, 67F

10/21 00:31, , 68F
就這樣丟下一句話是怎樣?至少也要像我一樣有個「因為」吧!
10/21 00:31, 68F

10/21 00:33, , 69F
你是來參與討論還是來亂的?
10/21 00:33, 69F

10/21 02:51, , 70F
呵呵 為什麼我要浪費時間跟你論戰呢 我覺得我們都是來亂的呀
10/21 02:51, 70F
文章代碼(AID): #13Ls4iOz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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