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道德。法律…反媒要作到什麼程度?
前面的討論串太長篇大論了。
雖然有些武斷,就來擅自幫tohghrole兄和其他板友下結論吧…
道德:每一個人心中都有把尺,你的尺沒有權力隨意影響別人。
所以只要媒體不理,我們發出的怒吼多大,最多也是『無效果』而已。
聽過指鹿為馬嗎?
別人罵完之後再用歪理反罵回去然後用自已權勢逼大家相信那才是真理。
相信在現在社會大家都見過了。
規則:一個社群的人對道德的集體定義成文化。
所謂家有家規,校有校規。比起道德可能有初步的處罰方法。
但實際上也要看主事者的心態來決定規則效力如何。
與論:較無組織的大眾化道德標準與發聲。
針對部份不合群體利益的情事發出不滿的聲浪,
就像現在這個板正在發生的一樣。
但這是可以被操作的,
針對言論自由廢除的廣電三法、針對媒體就業自由廢除的新聞法…
被他們連帶,且刻意忽視其重要性而被廢的不就是我們訴求的東西?
那當初為什麼能夠一起被廢呢?還不是被媒體操作的『與論』?
某位法律從業板友說到:只要臉皮夠厚,道德是沒用的。
不就是這樣?聽過『心正,眾譏,吾往矣』。
我自認為我沒作錯,就算大家再怎麼罵,我也可以算了。
試問,那些高層真的認為他們錯了嗎??
法律:組織化的大眾道德、公平、行為、利益最低準則。
成文化的,可最低限度變化的最低道德共識。
因為訂定起來需要經過多重申覆、解釋、申辯、表決和利益交換…
在經過妥協之後成為一個成文的行事準則,有明確罰則且具有公信力。
憲法訂定大原則,法律規定細目罰則,行政規則處理更細的條目。
當然,在交給司法之後在實行時還是會有個人詮釋影響而形成『判例』。
而判例也形成了日後釋法的依據,如此無限輪迴。
直到大眾覺的法律有所缺憾或不合理的時候,
到時候再一次發動請願、訴訟、訴求釋法、訴求修法來修正不合理性…
甚至可以直接廢除法條,就像之前與論廢除新聞法和NCC那般。
這也是最重要的訴求。
把大家的道德標準弄成法律,用法律來要求媒體規範。
當然,條法的過程中,媒體也會有所反擊讓事事不能盡如已意。
實際上,我們也必須說我們的想法也必然有所不周全之處。
所以這樣的討論也本來就是必要的。
但這才是我們訴求的重點。
訴求虛無的,更加可變的道德標準只是第一槍。
這第一槍一定要能帶起一個全民運動的與論,且不能被媒體操作變形。
再引用法律最高標準的憲法已有條目為我們背書(釋憲)
然後使用權宜方法短期的改變統計收視率法則(行政命令)
最後上下夾擊達到條法的目的。
全民一起來討論,大家一起來立法。
不要一味的讓立委諸公和教授們只會光是使用外國法條來引入…
世界將近兩百國,國國國情階不同,這些都能討論,但不是絕對。
在大家都認可之後,立出一個台灣標準的法則…
這樣大家才能心干情願的尊守,不然你連尊守的是什麼法都不知道…
你如果連該守的是法律還是道德都不知道,那還是法治國家嗎?
過去,台灣數次的民運運動都是訴求『廢法』。
廢除了不公平,不公正,反人權的舊法,讓台灣成為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
但十多年過去了,到處都還在抗議,還在抗議。
大家都還有很多話想說,說自已的權益,自已的利益,自已的錢。
我看不到公益,連在新聞媒體的採訪過程中,也看不到基本的尊重…。
大家都在講錢,講收視率,講利益,講權力…道德跑哪去了?
連天下都在講人情味慢慢的淡薄了…而其所維擊的人際關系也冷漠了…
當人冷漠,還哪來的共通道德?
沒有共通道德,只有利益操作的與論,哪有影響力!?
反正這些都是泛藍(綠)為了自已操作的,我為啥要聽??
管你李遠哲李登輝馬英九陳水扁連戰好龍冰還不都是狗字輩,那我為何不投向胡錦濤?
至少胡錦濤講的話對中的是全中國的利益,就是中國的道德。
…
好,
要不要再戒嚴?
不要…
那該重新建立法律了吧?
一個月來看了歷年來的本土法學雜誌,我看不到法律。(抱歉,這辱罵了很多人)
經歷了農運、野百合、廢刑法101、六次修憲的破壞後…
該開始建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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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知之外,有一個傳奇的故事等著我去挖掘。
希望有一天我能把它寫出來獻給大家…
http://www.wretch.cc/blog/JJLi
個人的隨筆,好聽的故事要開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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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1:2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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