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從陳幸妤的新聞談起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S踢房子(其實我不糟糕阿))時間19年前 (2006/09/01 04: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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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YOUKA (kyouka)》之銘言: : 我個人持反對意見 : 喜歡什麼是個人自由 : 不能因為自己不喜歡就要政府如何如何 : 政府不應該插手媒體或者是任何廣電環境 : 因其立場,終究會落人以柄,致使政策法條無法法落實(請看東森停播檯) : 立場、報導方式,其實都是自由心證 : 很難抓出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標準 : 再說,針對這一點, : 我贊成我大學老師的說法 : 要制衡媒體、或者是綜藝節目etc : 應該要由人民自發地去做 : 不論是那個政黨執政,最好都不要使其能夠有管制媒體的權力 : 不變質還無所謂,變質了就是萬劫不復。 : (想想看每個電視台都能得要天天頌讚總統好吧) : 人民要自己去制衡這些媒體 : 即便尼爾森在怎麼擺爛, : 廣告主發現廣告無效 : 一樣會撤廣告 : 要發聲也比較不容易被扣上泛藍泛綠的大帽子 : 不過,代換一下田中殺人王的某句話 : 客觀持平的報導是媒體的義務,也應該是他們的工作內容 : 怎麼到了現在,這反而是一種美德 -"- 不~ 我想你可能有點誤解吧 我希望在記者報導的時候 不要因為自己是記者就不管啥都胡亂報 擅自闖入司法的領域,並用引導式的手法去判斷 並且要求記者負起責任 提供民眾檢舉的方法,並且要求記者在熱門時段或在頭版登出勘誤啟事 讓大家知道記者也有錯的時候,並且讓他知道錯在哪裡 也要讓藝人知道哪些東西是不可以播在電視節目上面 連漫畫都有分級制了,電視也該分級吧 應該限制其內容範圍,而不是什麼都可以亂講 並且要負擔其言論的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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