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再次打到刑事局.....(LaNew熊案)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leo)時間19年前 (2006/11/03 22:54), 編輯推噓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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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ears 看板] 作者: orzisme (小弟不才) 看板: Bears 標題: [討論] 剛剛再次打到刑事局..... 時間: Fri Nov 3 22:50:04 2006 這是上一篇的後續 我剛剛想把大家提供的這兩天的TVBS胡說新聞的影像檔寄到刑事局 想說不知道寄哪個信箱,會比較快看到 所以又打了一通電話過去 這次是另一個警察先生接的電話,說明問題之後 他就跟我說:寄到北部這裡,作用不大,因為不是主辦偵查這次案子的單位 他給我主管這案子的刑事局偵八隊(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電話,讓我去問看看 於是我就改打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的電話 說明我想提供新聞 順便也問說,既然TVBS都宣稱,他們找到了所謂組頭與中間人 那是否可以以此要電視台交出資料,協助偵辦呢? 這時那位接電話的警察先生就說了..... "關於各家媒體的新聞,我們都有在看,你說的新聞我們都有注意 但是呢...(停了一下) 你也知道媒體都是要誇張炒作才有新聞..... 他說,他自稱是什麼小龍小虎小什麼的,其實真的假的很難說....(語帶保留的口吻) 當然啦,我們也會發公文給電視台,請他們提供訪問對象的資料 我問:通常一般情況下,他們會提供嗎?既然他們都"宣稱"找到組頭和中間人了 難道不能強制要求資料嗎?(我承認,我此時非常希望警察說"可以強制", 因為這樣TVBS的找來演戲扮中間人的"小良謊話"就會被拆穿了!根本就是在胡說 ,最好是組頭連全年不上場的傷兵,與不知道有沒有一打席的板凳,都會賄賂??) 警:嗯...(又停了一下),我們都會發公文去,但是電視台要不要配合就.... 我:可以這樣,知道卻硬是不給嗎? 警:嗯....他們會說是對方自己過來找電視台的阿,他們只負責訪問 也不知道他們的真名或是聯絡方式之類...... 我:那連真名背景都不知道,怎麼確定可信度,甚至還隨便點名球員,這樣也可以?? 警:這個嘛..因為他們電視台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所以報導不一定可信 主要媒體就是報他們自己的,我們有我們的偵查進度,這部分不便公開 主要談話就是如此,沒有幫到些什麼 大家...抱歉... 不過從警察的口氣看來,他似乎也不太相信電視台所謂"小龍小虎小什麼的"所說的... 另外,他說要是有人有線索可以隨時打來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07)56135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39.38

11/03 22:51,
他們電視台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為什麼
11/03 22:51

11/03 22:51,
我們要去監督的是NCC 歡迎大家到
11/03 22:51

11/03 22:51,
media-chaos版討論
11/03 22:51

11/03 22:51,
新聞自由可以無法無天嗎.....
11/03 22:51

11/03 22:51,
電視台不負法律責任...雞X
11/03 22:51

11/03 22:51,
推原PO用心實踐~ 佩服~ <(_ _)>
11/03 22:51

11/03 22:52,
我覺得新聞自由程度實在是囂張過頭了
11/03 22:52

11/03 22:52,
就像精神病可以免去一些刑則一樣吧
11/03 22:52

11/03 22:52,
推原PO....真男人XD
11/03 22:52

11/03 22:52,
他們電視台是不用負法律責任......
11/03 22:52

11/03 22:52,
看到tvbs妖言惑眾就氣!!!!
11/03 22:52

11/03 22:52,
因為政客沒人乾淨到敢動媒體....
11/03 22:52

11/03 22:53,
原PO辛苦了,謝謝
11/03 22:53

11/03 22:53,
借轉media-chaos和baseball
11/03 22:53

11/03 22:53,
推原PO用心實踐~ 佩服~ <(_ _)>
11/03 22:53

11/03 22:53,
明天星光大道,大家有想去發起什麼活動嗎
11/03 22: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98.173 ※ 編輯: leochang 來自: 140.117.198.173 (11/03 22:54)

11/03 22:58, , 1F
電視台不用負法律責任? 有這回事喔
11/03 22:58, 1F

11/03 23:02, , 2F
有這回事!= ="哇咧不是的吧?
11/03 23:02, 2F

11/03 23:05, , 3F
靠 原來電視台也有言論免責權喔= =
11/03 23:05, 3F

11/03 23:07, , 4F
我也第一天知道....以後賣藥直接叫電視台賣嘛反正不違法XD
11/03 23:07, 4F

11/03 23:08, , 5F
自由啊自由 多少人假汝之名為惡  
11/03 23:08, 5F

11/04 01:35, , 6F
推神經病不用負法律責任XD
11/04 01:35, 6F

11/04 08:39, , 7F
無言
11/04 08:39, 7F

11/18 11:21, , 8F
推神經病不用負法律責任
11/18 11:21, 8F
文章代碼(AID): #15IrWLdS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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