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彭編輯對於批評王建民一文的回應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酒鬼)時間19年前 (2006/11/22 01:4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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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ldster (痞皮兔)》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 看板] : 作者: tallhigh (看什麼看! 凸) 看板: Baseball : 標題: 彭蕙仙的回文 : 時間: Tue Nov 21 10:26:24 2006 : 這篇討論王建民的經紀公司(請網友注意:我通篇談的都是王建民的經紀公司,不是王建 : 民)是不是太撈錢的小文,引起這麼多迴響,可見大家的確很在意這話題。 從開頭,就有很多有見識的版友推翻您的這番見解 而就我對原文的觀察,您對於王的批判更甚於他的經紀公司 (重點在於您批判文中所用的主詞,就是「王、王、王」直到最後) : 不過,細究迴響的內容,卻讓我很失望。不是對迴響中 99.9999 %的反對或者攻擊失望 : ,而是眾多迴響中,除了對我個人的漫罵之外,卻鮮少我很想看到的對 MLB 商業運作的 : 一些介紹和討論,許多網友都是這方面的專家,其中,我最想知道的是,最低 NT 16000 : 元,最高 NT40000元的一場會面,相對於我們台灣的 GNP 等條件,這樣的索價,有沒有 : 值得討論的空間? 有討論的空間?那當然有,這就是基本商業運作的規則 價高者得標,還有,以量制價 講難聽一點,好啦,就算是你是你說的批判經紀公司好了 你要如何保護旗下的球員,不會一天之內對付十萬球迷只因為他們 花了一百台幣來參加這場簽名會?讓你旗下的球員簽名到明天早上? 最好你有這麼笨啊 : 在王建民旋風中,幾乎無人願意攖其鋒、談論這個話題,大概正因為我沒有把王建民(和 : 他的經紀人)當作偶像、當作神聖不可侵犯,所以敢於挑戰這個禁忌,目的主要是為了提 : 醒更多人注意一件事:我們再愛王建民,都有權力主張自己在可能過了頭的商業機制裡, : 保留合理的空間;如果連討論「王建民見面會的票價會不會太高」這件事都不允許,我必 : 須說,台灣球迷,真的太可憐了。 您會不會把自己放得太高了?代表台灣民眾提出質疑?甚至是不合理的質疑? 更誇張的「點醒」台灣球迷「可憐」? 提醒人民?開玩笑,最需要被提醒「人民有隱私權」的應該是你這些媒體吧! 票價會不會太高?這完全就不是你應該質疑的部分 這叫做市場機制。如果你不懂基本的供需理論的話 可憐?那你為何不早十幾年把這個詞提出來給那些被套牢的股市玩家? : ‧球迷也是一種消費者,如果大家都認為所有的消費活動都是「資本主義自然運作的結果 :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凡存在即是合理」,請問我們何須有消基會、公平法? 看來您這個主編完全不曉得這些機關的運作意義為何,可悲 消基會跟公平法,主要是調查「不合市場機制的價位」 以及不合其價位的產品(諸如五千元一雙的塑膠拖鞋..etc.) : ‧我是有點感情用事,總認為這是王建民揚威大聯盟之後,第一次的返鄉行,因此難免對 : 他在「與鄉親相見」一事上有些高要求了,許多事的「第一回」,總難免讓人有比較高的 : 期待吧,他日後的第二回、第三回….或許也就習以為常、不再有太多期望了。 : 當然,或許大部分的網友是對的,從一開始,我就應該「公事公辦」,直接用最徹底的運 : 動商業機制來看王建民的台灣行,不必有太多「非非之想」。 您的第一句就暴露出您身為媒體人的失職!! 一個「正當」的媒體,應該報導事件的「實況」,而不是參雜著「個人意見」! 就算是你在個人的部落格發表意見,也請在最後加上 「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一個可以公開發言並影響不特定多數人的人,卻不注意自己言行,這是很不要得的 : ‧討厭媒體的人很多,罵媒體工作者真的很過癮,也很簡單,這一點,我倒沒什麼意見, : 不過,罵死媒體也不能改變一個事實就是,要和王建民見面拍照(且限定主辦單位所提供 : 的拍立得),一個人至少要花 16000 元這個事實。 : 老實說一句話,台灣球迷自己不能強力主張自己應有的合理權利,沒有人會幫我們爭取, : 我們就只能一回一回看著老外「柿子挑軟的吃」。 請問這又是怎樣?既然台灣的球迷甘心花NT16000去看王並拍照 你又有何立場去遲疑他們的心理?或甚至是主辦者的心理? 更可議的是,您所說的「柿子挑軟的吃」這又是何解? 請問您有沒有提出在其它地方舉辦相同的活動,但入場費更便宜的證據? 如果沒有,那請問你那「柿子挑軟的吃」這句要如何解釋? : ‧王建民到底做了多少公益,這不是重點,我毫不懷疑王建民愛鄉愛人的心意,但我們今 : 天不發聲去提醒、限制商業機制無所不用其極的宰制台灣運動消費市場,我們就會被層層 : 環環被套住,花錢的不是大爺,而成了小彆三。 : 台灣是個有消費能力的地方,也因此現在還能夠說得上話,我們趁早對某些不合些情理、 : 不合比例原則的事表達堅決反對的態度,不但是為自己好,其實也可能成為在異鄉奮鬥的 : 人的後盾──台灣一味做運動商業機制裡的乖巧順民,真的是對的嗎? : 這是我想討論的事。 討論?那到真的可笑了,您身為一個記者的基礎在哪? 有多少貨講多少事,難道您想捏造數據出來? 現在就這一系列的文章看下來,您並沒有提出足以說服閱讀者 那個球迷「被坑錢」的證據!! 現在我只看到你說球迷要花多少NTD來見王一面或是簽名, 但是你並沒有提出,在其它國家的球迷可以在比較低的價格之下, 有相同的回報(拍照或簽名之類的) : 王建民是台灣這些年出過的最大一顆明星,代表著台灣的光榮與驕傲,然而,或許我們也 : 可以藉此檢視台灣人是怎麼看待自己的;不要輕易地「繳械」,不要輕易地放棄爭取更合 : 理待遇的可能。 前兩句我贊同,但是就「檢視台灣人是怎麼看待自己的」? 這又是怎樣?不過是讓自己在家裡休息一星期 只是怕那些跟偷窺狂沒兩樣的媒體破壞自己的隱私 就有義務承擔像您這樣沒有真憑實據的污衊文章? : ‧謝謝一、兩位網友提供王建民的行程。 : ‧祝福大家看球愉快。 : 引用:http://blog.chinatimes.com/prayer/archive/2006/11/21/129690.html : 我只想說....跟她這種人是不能講道理的..... : 她根本就是在亂凹嘛!.... : 不想說了 基本上,我對於這類的文體已經有經驗了 去年某大專院校登山社,不就因為不願被採訪及提供照片 很不幸的被幾家媒體聯合抹黑 現在這篇文章,看起來格調相同啊,只不過因為對象的人氣度不同 所以處理的方式就不一樣了.................嘿嘿!可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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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糖,就搗蛋;不受訪,就抹黑!
11/22 06:36, 1F

11/22 09:51, , 2F
推上面那句~
11/22 09:51, 2F
文章代碼(AID): #15OpmyYd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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