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避採訪權利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時間19年前 (2007/06/29 01:12),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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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予媒體採訪的權利? 有什麼條件?有什麼法源? 人民是否有迴避採訪的權利? 政府部門是否可以拒絕採訪? 就網路上不很認真找到的資料 記者們似乎有記者證這種身分證明 而且,是由所屬的公司所發放的 大概就是一種背書的行為吧? 平面媒體的部分,好像沒有直接規定而是散布在各法規條文中 其他傳媒則是依媒介的稀有與否決定是否受到限制 那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發行報紙(只要內容不觸其他法條) 即採訪的權利並不是政府給予,而是根本不設限? 由此推論,任何人應該都有迴避採訪的權利 那到底要如何界定採訪者與被採訪者的關係? 要如何保護自己不被採訪者侵犯到自身權利? 新聞從業人員本身就是要游走在社會各階層之間 按理說所承擔的風險不小,把那條線明顯界定出來 不止被採訪者的隱私受到保護,採訪者也比較有行為準則 我認為以下條件是必要的 第一:在被採訪者無知覺情況下,不得進行採訪。 (所謂知覺是指採訪這件事) 第二:在被採訪者拒絕採訪的情況下,不得進行採訪。 -- 我不是本科系的,只是純粹有興趣 上面是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檢索的結果 若有因下錯關鍵字而疏漏的地方 請見諒並不吝指正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29.99

06/29 01:20, , 1F
可以拒訪,沒有任何法律說一定有受訪的義務
06/29 01:20, 1F

06/29 01:26, , 2F
除了無受訪義務,是否有拒訪權利?
06/29 01:26, 2F

06/29 01:54, , 3F
人本來就有行動自由和言論自由權,拒訪就是這些權利的行使
06/29 01:54, 3F

06/29 01:56, , 4F
另外關於私領域的憲法保障也可以推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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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03:04, , 5F
權利本來就包括不行使的自由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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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8:10, , 6F
iamsychen可以考慮一下寶路跟西莎喔
06/29 18:1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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