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復談舖路 蘇起選後密訪香港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16年前 (2008/06/11 22:24)推噓-9(5推 14噓 28→)留言47則, 5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標題: [新聞] 復談舖路 蘇起選後密訪香港
: 時間: Wed Jun 11 19:10:0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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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寓中、曾韋禎/台北報導〕兩岸兩會復談今正式展開,相關人士指出,二千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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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士 有這個複姓?
: 黨首度輪替後,經過八年、許多藍營人士的居間穿梭,包括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在內的馬陣
: 營核心在大選前後接手,以及國共平台的破冰搭橋,許多主、客觀因素配合下,才促成此
: 次兩會復談。
:
: 總統辦公室主任康炳政也被點名
^^^^^^^^ 誰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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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指出,包括蘇起、國安會諮詢委員陳德昇、蔡宏明,都是近年頻繁來往兩岸的人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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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氏
: ,蘇起在三二二勝選後,已是國安會內定的秘書長人選,副總統當選人蕭萬長出席博鰲論
: 壇前,蘇起也曾密訪香港,事後證明,博鰲論壇「蕭胡會」已為新政府五二○後的兩岸政
: 策,包括「吳胡會」乃至兩會復談,正式定了調。
:
: 據指出,馬營另一位核心、總統辦公室主任康炳政也曾被點名,由於康的身分及行事都極
^^^^^^^
: 為低調,此一傳聞無法得到證實,但相關人士指出,對岸的確透過管道想要多了解康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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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背景。
這一段一樣是據氏跟相關人士 這兩位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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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營人士穿梭商談促成兩會再會
:
: 據了解,包括國共平台、蘇起等內定的國安會班底、民間人士及前政府官員,甚至交通部
^^^^^^^
: 觀光局、旅遊局的首長,都曾以民間基金會或交流協會的身分,在五二○之前密集與對岸
: 商談兩會復談的內容,會談地點有香港、澳門及深圳。
:
: 雖然兩會將復談,國民黨主席吳伯雄九日接受香港電視台專訪卻表示,他不認為目前兩岸
: 關係處於「蜜月期」,兩岸雖已轉往和平發展的方向,但未來要走的路還很漫長。
:
: 此外,國民黨立委蔣孝嚴昨建議劉揆,可協商在今年的北京奧運讓台灣與中國比照兩韓模
: 式,共同進場,建議兩岸共用「中華」作名稱,共舉中國老母雞疆域圖作旗幟,並播放「
: 茉莉花」,台灣不會有損失。蔣也要求政府停止申請入聯,對中國釋放善意。
:
: 劉揆答覆,這問題有其複雜性,我們必須遵守奧會模式。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必須依
: 相關法規辦理。劉揆也說,停止申請入聯是一項,另外是希望兩岸互相凍結邦交國。外交
: 部長歐鴻鍊表示,會檢討入聯政策,將優先推動台灣參與專業性組織。
:
總統府不是你管,不過這篇新聞是掛曾大記者名字....
如果是曾記者管的那總統府的發言當然可以由曾記者代表
這篇新聞的問題反而變少了....
: 噓 wetteland :總統府不是我管的。謝謝指教 210.69.138.119 06/11 21:17
: → einstean :溼地你的回應就這樣啊?我太失望了XD 218.166.152.206 06/11 21:19
: 噓 wetteland :你是點名挑我,我僅就我部分回答 210.69.138.119 06/11 21:20
: → einstean :要知道你現在可是地位崇高的無冕王耶 218.166.152.206 06/11 21:20
: → einstean :那麼多的據了解跟傳聞,證據在哪? 218.166.152.206 06/11 21:21
: → kaky :所以這篇報導到底有沒問題??似乎推文 61.219.18.192 06/11 21:52
: → kaky :對誰報導誰貼文更有興趣而不是"內容" 61.219.18.192 06/11 21:53
: → einstean :我在想至少也應該跟那些人求證一下吧 218.166.152.206 06/11 21:58
: 推 cyp001 :是E版主耶, 快推 123.252.19.84 06/11 22:00
: → einstean :非得用據XX的話至少應該做到平衡報導 218.166.152.206 06/11 22:00
: 噓 wetteland :我同是有求證,他不是都寫了??? 210.69.138.119 06/11 22:00
求證?
或許有或許沒有
不過沒看到報導裡有說是誰說了這些
: → einstean :那他本人有對此表示承認或否認嗎? 218.166.152.206 06/11 22:02
: 噓 wetteland :「無法得到證實」這是很明確的答案 210.69.138.119 06/11 22:06
: → wetteland :他把外界傳言寫出,也求證過 210.69.138.119 06/11 22:06
: → wetteland :那還有啥問題呢??? 210.69.138.119 06/11 22:06
: → einstean :我是覺得無法求證的傳言根本不該寫 218.166.152.206 06/11 22:08
一堆報導用據氏或相關人士,
可能是"某些人"想講話又 不願/不敢 掛名,所以借記者媒體發聲,
不過倒是沒看到記者用據氏/相關人士寫了之後說因為無法查證所以有求證過了
求證是什麼?是報導說這些人有在哪裡接觸過,那你至少也提出這些人在那段期間
出現在所謂接觸的場合,或有相關出席人士證言....
這算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PS. 所謂"相關出席人士"
不是指"相關人士"或"據指出" "據了解" 這三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1 22:5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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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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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喔,
這篇報導出來掛兩個人的名字當然就是兩個人共同負責
你要併稿要如何內部分工是你自由時報的事情
對外這通篇新聞就是由這兩位記者掛名負責
不然你們要切割很簡單嘛
哪一段誰寫的誰署名大家就知道誰該位哪一句報導負責
難道併稿就可以據了解據指出相關人士?就不必負責?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1 23:0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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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只是個讀者,沒榮幸跟你同行
如果這篇新聞只是寫給同行看的,那真是我這個讀者錯了....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1 23:02)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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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不是專業的"媒抗人士",
這邊似乎也不是"媒抗人士"才能發表文章不是嗎?
這邊似乎是叫"媒體亂象" Media-Chaos
而且請問一下就算知道是哪一線的又如何?
要掛名當然就要負責?
當然如果是貴報社硬將作者掛上去未經同意,
這是不是牽涉到了偽造署押?而如果不反對不是等同默許報社?
而不管上述何者,報社本身都該負責....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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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00:26)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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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不護航我是不知道,
不過如果"護的"沒理由你可以駁倒人家的理由
"護的"有理由恐怕理虧的反而是另一方...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00:4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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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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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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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報導就是掛兩位記者,當然名目上就是由兩位掛名記者負責
除非今天記者是被迫將自己的名字掛在報導上,那被迫的人當然沒有責任
否則既然明示/默示同意共同掛名了,當然視為兩位記者的共同意見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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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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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不是說了,沒說掛名的一定要負責任
被迫/不知情 都不是被掛名者的責任,是報社的責任
但是如果是明示或漠示的同意,那被掛名者當然還是有責任的
這大概是我在這篇裡第三次提到關於"掛名"誰該負責了.......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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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6/12 01:01,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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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板上傳聞某作家的文章都不是她自己操刀寫的
但是文章出問題時誰負責?掛名的某作家負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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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標籤應該也算是一種媒體亂象(笑)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01:12)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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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有趣啊,連媒體工作者也不知道自己是該由誰主管?
NCC 並不管平面媒體,平面媒體自出版法廢掉以後
就回歸到一般法律並沒有由NCC主管的法律監理
所以NCC並不是報紙的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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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1:07,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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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01:09,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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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在掛名以後,並不是說不是自己寫的就不用負責,
除非不是自己同意掛名、被冒名或被迫...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01:19)
噓
06/12 01:23, , 39F
06/12 01:23, 39F
這句推噓文的意義?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03:56)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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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運作常態不就是一種媒體亂象 科科
掛名了說不是我寫的
慣用據了解/據稱/據指出等據氏報導
以及相關人士/XX界人士/民眾XX 等代表意見....
※ 編輯: kaky 來自: 61.219.18.192 (06/12 09:50)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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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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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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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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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1:07, 45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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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11:11, 4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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