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自由時報頭版使用割喉案受害人的照片?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看~滿天的星星.....)時間17年前 (2008/07/11 09:43),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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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CARLETMOON (譬如月下)》之銘言: : 今天在自由時報的頭版看到大幅照片,是挖眼割喉案女性受害人在無名的照片, : 旁邊註明"取材自無名小站相簿"。 : 而在社會版的頭版亦使用4張"翻攝自無名小站相簿"的照片(翻攝記者為李穎) : 我想請問,這樣的使用是合理的嗎? : 當我看到自由時報頭版採用受害人私人相簿內照片時,我感到相當驚恐,我不知記 : 者李穎是否知會過無名小站或受害者家屬,或者是否曾得到過任何人同意採用這些 : 相片;但對我來說這是一種非常粗暴的行為。 首先我想講的是...在現在這個政治十分敏感的時代... 您這樣的口氣很容易引發藍綠大戰!!! 或者是會歸類哪一種色彩的人喔... 其實您可以說某報紙或某平面媒體比較好一點!!! 第二個是..... 相簿有加密上鎖才會有隱私的問題.... 公開在網路上的不論是文章或是相片..... 既然都公開了...何來侵權問題??? 通常在處理這種公開內容的時候... 主要是有註明出處來源.... 不論是媒體或個人 BLOG 的引用!!! 再者.... 我不明白您的驚恐以及來自於您認為非常粗暴的行為的憤怒為何歸咎於媒體!!! 若是有公開上的問題... 這不是應該由站方負責的嗎?? 您所謂的非常粗暴的行為....是因為媒體引用了公開相簿裡的照片.... 請問您是否曾經在網路上下載過任何資料到您自己的電腦裡???? 您都有知會該作者嗎???? 這算不算是非常粗暴的行為??? : 1.記者李穎有註明"翻攝/取材自無名小站", : 但無名小站是否有此權限"同意記者翻攝使用者相簿內的照片"? : 使用者照片的所有權/處理權是歸於無名小站嗎? 無名小站只是提供一個平台讓使用者在上面分享心情... 至於照片文章的處理應歸於該使用者!!! 使用者照片的所有權/處理權很明顯是歸於該名使用者!!! 因為您對於自己的文章照片可以自由刪除或增加!!! (在此註明一點!!!目前各大媒體所使用的照片並非出自於該名死者的 BLOG ....) (而應該是該名死者的朋友的相簿!!!!) : 2.若無名小站並未擁有對使用者相簿中照片的處理權,那麼自由時報/記者李穎的行為 : 是否構成侵權? 是否侵權應該是著重於原使用者是否願意公開!!!! 或是拿去使用的人是否有用於圖利!!!!! 轉述公開相片重要的是要註明出處來源 : 另外,國內對於"攝影機/鏡頭的暴力"是否有相關討論? : 請諸位版友不吝指教,謝謝。 關於鏡頭暴力的問題... 下次再來和您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2.85.194

07/12 23:11, , 1F
這板上……無處不是「敏感的標題」
07/12 23:11, 1F

07/12 23:13, , 2F
卻只有原po這樣是敏感……
07/12 23:13, 2F
文章代碼(AID): #18ThgaDa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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