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載] 針對中時經營權轉移 媒改社團聲明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17年前 (2008/11/06 20:20),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uus (亞典波羅)》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0.251.11.240 : 推 dondothat :港資不算外資,要假外資一點都不麻煩 140.112.130.51 11/05 17:48 : → ilqgray :宣部蘋果接手時 媒改怎麼沒出來?現在 118.168.43.225 11/05 18:00 : → ilqgray :又冒出來 不知道用意是什麼 118.168.43.225 11/05 18:00 : 推 creepy :因為現在才交易確定 會很奇怪嗎?? 122.124.98.176 11/05 18:24 : 推 hambear :現在確定了所以出來反應 何錯之有 203.73.183.237 11/05 18:46 : → uus :蘋果確定買下,媒改團體一樣會發聲明 211.74.121.65 11/05 20:32 : → uus :可是是旺旺確定買下,不是蘋果 211.74.121.65 11/05 20:32 : 推 chung :為什麼港資不算外資? 81.79.237.235 11/05 22:18 : 推 SylvanStyx :港資非外資在TVBS事件事已討論過一次 59.105.132.119 11/06 00:05 港資非陸資而不是港資非外資 規範依據是"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港澳在台的投資準用外國公司投資的規定 : → SylvanStyx :不過當時我是在Bahamut發的文 XD 59.105.132.119 11/06 00:05 : → dondothat :現在中資應該也非外資了,都說兩岸非 140.112.130.51 11/06 00:06 : → dondothat :國與國關係了(就事討論,非政治) 140.112.130.51 11/06 00:06 : → dondothat :簽了協議後應該就不違法了 140.112.130.51 11/06 00:06 "陸資"本來就非外資,規範"陸資"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由陸委會管理其許可,至少在目前陸委會尚未開放 : 推 stabber111 :同意樓上 央視鳳凰都進來了... 114.44.23.1 11/06 00:47 央視有在台灣設立分公司或代理商? : 推 guteres :不是聲明了是蔡董個人投資嗎? 122.116.185.64 11/06 12:18 聲明是一回事, 真正的資金進出股權登記又是另外一回事 跨媒體是不是等於壟斷?或是跨媒體可以整合資源做最有效利用? 我想媒觀應該做更細膩的分析與說明 特別是在台灣報業萎縮、電子媒體近百家下擁有跨媒體是不是一種罪惡? 當然法律是最低的標準,誠如媒觀所言就廣電三法中所有權的股份規定 在三中案當時是不是就有違反規定(從中時的股權看來似乎有違反?) 而在中時集團與旺旺集團的交易中又是不是同樣違反法律規定 NCC都必須要盡到把關的責任並且做到該有的資訊公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8.192

11/06 21:57, , 1F
謝謝說明
11/06 21:57, 1F

11/06 23:46, , 2F
根自病態亂源的憲法~
11/06 23:46, 2F
文章代碼(AID): #194k4ggw (media-chaos)
文章代碼(AID): #194k4ggw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