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載] 針對中時經營權轉移 媒改社團聲明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17年前 (2008/11/06 20:20)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uus (亞典波羅)》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0.251.11.240
: 推 dondothat :港資不算外資,要假外資一點都不麻煩 140.112.130.51 11/05 17:48
: → ilqgray :宣部蘋果接手時 媒改怎麼沒出來?現在 118.168.43.225 11/05 18:00
: → ilqgray :又冒出來 不知道用意是什麼 118.168.43.225 11/05 18:00
: 推 creepy :因為現在才交易確定 會很奇怪嗎?? 122.124.98.176 11/05 18:24
: 推 hambear :現在確定了所以出來反應 何錯之有 203.73.183.237 11/05 18:46
: → uus :蘋果確定買下,媒改團體一樣會發聲明 211.74.121.65 11/05 20:32
: → uus :可是是旺旺確定買下,不是蘋果 211.74.121.65 11/05 20:32
: 推 chung :為什麼港資不算外資? 81.79.237.235 11/05 22:18
: 推 SylvanStyx :港資非外資在TVBS事件事已討論過一次 59.105.132.119 11/06 00:05
港資非陸資而不是港資非外資
規範依據是"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港澳在台的投資準用外國公司投資的規定
: → SylvanStyx :不過當時我是在Bahamut發的文 XD 59.105.132.119 11/06 00:05
: → dondothat :現在中資應該也非外資了,都說兩岸非 140.112.130.51 11/06 00:06
: → dondothat :國與國關係了(就事討論,非政治) 140.112.130.51 11/06 00:06
: → dondothat :簽了協議後應該就不違法了 140.112.130.51 11/06 00:06
"陸資"本來就非外資,規範"陸資"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由陸委會管理其許可,至少在目前陸委會尚未開放
: 推 stabber111 :同意樓上 央視鳳凰都進來了... 114.44.23.1 11/06 00:47
央視有在台灣設立分公司或代理商?
: 推 guteres :不是聲明了是蔡董個人投資嗎? 122.116.185.64 11/06 12:18
聲明是一回事,
真正的資金進出股權登記又是另外一回事
跨媒體是不是等於壟斷?或是跨媒體可以整合資源做最有效利用?
我想媒觀應該做更細膩的分析與說明
特別是在台灣報業萎縮、電子媒體近百家下擁有跨媒體是不是一種罪惡?
當然法律是最低的標準,誠如媒觀所言就廣電三法中所有權的股份規定
在三中案當時是不是就有違反規定(從中時的股權看來似乎有違反?)
而在中時集團與旺旺集團的交易中又是不是同樣違反法律規定
NCC都必須要盡到把關的責任並且做到該有的資訊公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8.192
推
11/06 21:57, , 1F
11/06 21:57, 1F
推
11/06 23:46,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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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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