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清大屠夫」移花接木? 今周刊拒道歉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只能學習釋然)時間11年前 (2012/09/18 20:35), 編輯推噓8(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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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的評論: : 1.本人以下評論都是以本報導屬實為前提。 : 2.新聞報導只要有一點造假就是造假,沒有模糊空間。 : 所以他說「連其他媒體都跑到澳洲,證明確有清大學生在澳洲當地肉品工廠工作, : 今周刊並無造假」,只能代表那部分沒有造假; : 將三個不同受訪者的經歷融合、以某受訪者第一人稱單數的口吻呈現, : 卻沒有將之註明,就是移花接木、就是造假,沒有其他理由。 並不認同這種說法,事實上,為了保護受訪人,的確很多時候,不是記者, 反而是對方會主動要求,合併多種故事為一,避免受訪人被他人認出,造成困擾。 這不是造假,的確是保護。 這篇會造成爭議,恐怕還是與清華校名有關,若今周刊以國立大學身份,到澳洲當屠夫, 就只是強調高學歷當台勞的現象,就不會有那麼多麻煩。 話說都暱名了,還會被人肉出,也太衰了...,八卦版有版友推文質疑真的有被人肉嗎? 感覺問題也出在受訪者身上。 在新聞實務上,我覺得業界的習慣和一般人認知差很多,是造成爭議的主因。 例如,引用他人言論,引號內是否為 原封不動、逐字抄錄 的字句? 一般人是這樣認為,但若受訪者邏輯不通呢?記者潤飾是她的工作,卻有人認為改了一 兩個字或某些字句,就變成了偽造、扭曲。 其實為了避免扭曲,記者都會一再詢問,然後用口語、有邏輯的方式整理出來。 可還是常有受訪者抗議,說被斷章取義。 另外這篇文章的爭議點之一,還有匿名者表示,記者沒說要報導、只是聊天卻刊出來。 如果匿名者說的屬實,看起來是記者喪失新聞道德。 可是事實一定如此嗎? 記者很會玩文字遊戲,如果記者表明:您好,我是x周刊記者,關於澳洲打工度假, 想問您的看法?可以分享一些你的親身經驗嗎? (這沒告訴你我要刊啊,但這就是專訪。) 如果你表示不願意談,那記者又說:別緊張,像朋友聊天一樣。 (我有說純聊天、不報導嗎?我是強調你可以用聊天的口吻說~) 基本上,受訪者願意對談,記者就認為答允刊登。除非你一再強調剛剛講的不可以登。 是否保護受訪者,有時候記者和受訪者都會忘記這件事,例如要談流浪教師問題,希望 有年輕老師來談,資深老師佔了缺額不走,尸位素餐,照理說,肯出來受訪的老師,記 者會幫老師匿名,不然老師就不用混了,一定被列入黑名單,但偏偏有時候,雙方都忘 了有些事不能說、說了要記得保護自己,等到報導一出,挫賽,傷害已造成,可這時候 該怪誰呢? 記者有責任保護受訪者嗎? 看起來是沒有的,保護只是為了日後還能繼續訪、關係良好而已。 另外,媒體環境真的很糟,一些正面形象的機構,公布的東西很聳動,似乎站在人民或 弱者的立場伸張正義,但其實很多也只是 誇張和造假,但如果你堅持良心和是非公正 ,你不報或報小篇幅,讓其他媒體去作頭條、獨家,讀者還是會喜歡那些媒體。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一間很愛公布調查的機構,為民喉舌,常有聳動的數據,我問該 機構董事長,一份全台的調查報告,樣本只有三個,一個合格,一個接近合格,一個不 合格,你就說全台xx有75%的商品是黑心的,這好像太誇張了吧? 董事長拍拍我的肩膀笑說:何必這麼認真呢?寫就是了啊。 偏偏媒體還很買他家的帳,因為他每天都能提供媒體獨家和聳動的數據。 就連人力銀行這些機構的調查,也根本不能代表什麼,數據都是從願意填寫問卷的會員 得來,等於非會員、其他人力銀行的使用者及不填寫的族群都是被忽視的。 但幾乎沒有媒體會強調這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226.221

09/18 20:56, , 1F
這就讓我想到聯合報當初造假D黨高層有意找蔣友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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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0:56, , 2F
文宣的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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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0:58, , 3F
明明是X評網記者在飯桌上的提議,聯合報某L記者就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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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0:58, , 4F
到D黨高頭上,做出這麼一則假新聞。李光儀大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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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5, , 5F
把很多人的故事集在一個人然後說是保護 記者的智慧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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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1:35, , 6F
的很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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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也是被教出來的,主張這樣作的人,一開始反而不是媒體,而是某些專家。 另外也許文中沒寫清楚,把許多人故事集在一個人身上,前提是:1.匿名。 2.不影射特定對象。 今周刊的狀況是,他的確匿名了,以保護受訪者為由,但如果另外兩人並不是清華學生, 這樣作就是錯的。而把清華名稱寫出來也不很恰當,問題點在此。並不是什麼把多人故事 集中一人等於保護,是否有錯。

09/19 01:04, , 7F
那件事我又不在場你問我很無聊吧,但你在檢察官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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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1:06, , 8F
自暴分身我倒是親眼看到親耳聽到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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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1:14, , 9F
然後那個分身po的文還恰好被自由曾韋禎拿來做新聞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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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9:07, , 10F
看來李光儀大記者真的很不捨趙志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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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9:10, , 11F
看來曾韋禎真的很不捨自己的分身~~不過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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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Gossiping 201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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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人:wetteland Valverde
09/19 09:12, 13F
※ 編輯: notoriousii 來自: 111.250.102.237 (09/19 11:48)

09/19 12:35, , 14F
聯合報用暱名的話,就是為了做假新聞。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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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2:35, , 15F
那些姓L的聯合報記者們應該就是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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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2:36, , 16F
例如把中評網鄒姓記者的話,用民進黨高層的名義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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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14:04, , 17F
那分身王用匿名分身po文然後做新聞又是啥哩?cccc...
09/19 14:04, 17F

09/19 14:06, , 18F
有沒有想打別人臉可是每次自己臉都被打腫的八卦?
09/19 14:06, 18F

09/20 12:09, , 19F
匿名可以有很多種方式,這種把abc三個人的事全寫成a
09/20 12:09, 19F

09/20 12:10, , 20F
的事,是在寫小說,不是在做新聞吧~希望媒體從業人員
09/20 12:10, 20F

09/20 12:11, , 21F
要認清自己的角色是作家還是記者啊~
09/20 12:11, 21F

09/22 23:50, , 22F

09/23 19:12, , 23F
認同今周刊說法的會有啥立場可面對之前的腳尾飯事件?
09/23 19:12, 23F
文章代碼(AID): #1GM6gIVM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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