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借拍總舖師 媽祖樓一肚子火已回收

看板movie (電影)作者 (秋.故事)時間13年前 (2013/09/26 15:50),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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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之前因為某些原因在公家機關待過,有接觸影視拍攝業務 基本上,劇組的好壞要看製片跟導演的態度 好的製片跟導演,就會乖乖聽場管單位的指示;反之就是皮皮的 通常只要場管單位主管有肩膀,在跟劇組協調拍攝前有約法三章 就是白紙黑字寫清楚權利義務範圍,跟收取擔保金後 只要劇組皮就直接開罰,在皮的劇組通常也會乖乖聽話 像是台北松山菸廠的場館單位就很盡責,只要劇組違規譬如抽菸就是罰多少錢 不過很皮的劇組就常常會靠關係找議員立委去向公家機關施壓等等 那就是馬總統厭惡的關說啦~~這時候真的就是靠主管有沒有肩膀決定 至於大明星部分,其實很多藝人私底下都很有禮貌至少我之前遇到是這樣 就原本新聞部分所提劇組遲到部分,有時候真的不能怪劇組 因為某些片段如果導演堅持就是要重拍很多次,或是往往因為天候或交通因素 造成前面拍攝遲延,通常不要常常這樣大家都會互相配合 至於拍攝完之後沒有回覆場地就是劇組的問題,通常租借場地都會講好要清理 向天后宮這種古蹟,最重視的就是不能破壞跟場地回復,所以劇組要好好反省 水電費或場地費這種東西,原則上前者就是會收,後者通常會給方面減免 再來拍攝完之後的行銷,通常也是作為場地費減免的對價如果答應就要做到 不然會害到害面別的劇組日後要拍攝時,會遇到私人單位拒借,這時候文化局的 承辦人員就要準備哭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8.77

09/26 21:03, , 1F
就事論事,說得對呀!!
09/26 21:03, 1F

09/27 01:48, , 2F
公家單位要協助拍片,但有些規定還是必要的!!
09/27 01:48, 2F
文章代碼(AID): #1IG-TEHZ (mo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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