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馮賢賢陳情 NCC:依法處理

看板pts (公視)作者 (亞典波羅)時間15年前 (2010/10/06 21: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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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陳情 好多標題XD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66473 馮賢賢陳情 NCC:政府不能介入公司治理 公民記者林靖堂 採訪報導 公視董事會與總經理人事爭議今天又有新的進展。今日稍早,公視(前)總經理馮賢 賢前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遞交陳情函,要求NCC依廣播電視法14條,對公視 總經理變更案進行實質審查。NCC接見陳情代表營運管理處副處長黃金益表示,此案 將待公視遞交變更申請後,再行處理。 公視馮(前)總經理前日遭公視董事會以諸多不適任情事為由,解聘其總經理職務。 馮賢賢今日前往NCC陳情,希望NCC依照廣播電視法14條所賦予對廣電事業董監事的 變更審查權,在公視總經理變更案上進行實質審查。同時,馮賢賢也希望NCC在進行 實質審查時,能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讓她有公平陳述意見之機會。 對於馮賢賢的陳情訴求,NCC發言人陳正倉副主委表示,NCC若進行實質審查,會造 成政府介入公視與所有商業媒體營運的疑慮。陳副主委指出,事實上NCC本無權干預 任何企業與組織的內部運作,若一旦進行所謂的實質審查,那將會形同有所有的企 業與組織都成為國營企業,這是不可能也不應該的作為。 陳副主委最後指出,NCC僅審查法規上所規定的聘任資格,以及選任總經理時的開會 程序是否合乎法規與程序。NCC先前駁回華視董監事聘任案,即因公廣集團董事會開 會人數不足法定人數,選任華視董事之程序不合法。 -- 本文CC授權條款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 您可自由: 分享—重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著作 重混—創作衍生著作 惟需遵照下列條件: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相同方式分享. by pttID:uus 林靖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36.210
文章代碼(AID): #1Ch81eNR (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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