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懲罰(35)
看板the_L_word (拉子/女女/泛同志影音)作者kick (思瑤,加油。)時間11年前 (2014/06/20 15:45)推噓44(44推 0噓 63→)留言107則, 40人參與討論串1/1
在清晨時和子奇、雅欣兩人換班後,我就疲累地一路睡到了中午。
醒來後卻擔憂地從子奇的口中得知....
自從凌晨短暫恢復意識後,表姊到現在都沒有再醒來過。
但是進行詳細的診斷檢查後,房醫師無奈地說表姊只是身體太虛弱,
目前也只能暫時用點滴為她補充水份和營養,然後等待她自己清醒了。
除了昏迷不醒的表姊以外,曉婷的狀況也讓我擔憂。
已經整整24個小時未曾闔眼的她,
如今依然睜著滿布血絲的眼睛,動也不動地望著床上持續昏迷的表姊。
輕輕摟住曉婷的肩頭後,雅欣擔心地說:
「曉婷,妳休息一下好嗎?再這樣下去的話,妳的身體會撐不住的。」
我站在曉婷的身旁,認真地對她說:
「曉婷,睡一下就好,就算是一兩個小時也好,好嗎?
我們大家都在這裡保護著表姊和妳,妳安心地睡吧,
等妳醒來的時候,表姊應該也清醒了。」
子奇也滿是擔憂地望著曉婷說:
「曉婷,妳知不知道自己已經累到臉色發白了?
如果Jasmine醒來後,知道妳為了她擔心成這樣,她一定會很心疼的。」
眼神聚焦在表姊同樣蒼白的臉龐上,曉婷絲毫沒有轉頭看我們一眼的意思。
「思瑤說過了,要我不能放手。」
「表姊的意思,是希望妳不要輕易地放棄妳們之間的愛情....」
「雖然方思瑤老是喜歡擺出自信的模樣,想要和男人一樣地用強勢姿態保護我。
但我親眼看過....看過她被鍾偉哲暴力荼毒後的恐懼和狼狽,
所以我知道現在的她有多害怕、多驚惶,我不能在這個時候離開她....」
「曉婷,如果妳的身體撐不住了,那要怎麼保護表姊呢?」
「為了保護思瑤,我會撐到死前的最後一秒。」
「曉婷!不要這樣!妳不知道自己已經失去理智了嗎?
為了保護妳,妳再不休息的話,我就必須請房醫師來強制為妳注射鎮靜劑了!」
「我不要!!!」
情緒過度緊繃的她,在激動地喊出最後一句話後,
終於突如其來地閉上了雙眼,體力不支地暈了過去。
讓子奇把曉婷抱到一旁的家屬床上後,
我幫她仔細地蓋好毛毯,再請值班醫師開了加入鎮靜劑的點滴,好讓她能徹底地休息。
在曉婷和表姊的相愛過程中,她們同時都承受著讓人體無完膚的折磨。
雖然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嚴苛考驗後,
曉婷和表姊最終都選擇了牽起對方的手,勇敢地一起跨越眼前無情的荊棘。
但過程中所流下的血與淚,卻殘忍到讓旁人也無法停止發自內心的心痛。
天公伯,您還要讓曉婷和表姊吃過多少的苦,才願意還給她們真正的幸福?
曉婷暈倒後不久,病房外突然傳來了一陣輕輕的敲門聲。
孫檢踏著有力的步伐走了進來,向病房中的我們逐一地點頭致意。
「金董、子奇、雅欣,你們好。」
「建智,你是來作筆錄的吧,我媽....她還好嗎?」
孫檢輕輕地嘆了口氣。
「張女士在偵查過程中,已經一五一十地招認了自己攻擊方醫師的事實與經過,
但是她不僅沒有絲毫的悔意,還態度強硬地說她沒有做錯任何事,
甚至更再三表示....自己非要逼到方思瑤離開她女兒不可。
法官擔心她有再犯之虞,於是只好裁定她繼續羈押了。」
子奇蹙緊了眉頭,擔心地說:
「那我們可以去探望她嗎?」
「可以,去看守所辦理會客就行了,
但是一天只能面會一次,你父親中午時已經去過了。」
「謝謝你,建智....」
望向床上昏迷不醒的表姊,再望向一旁陷入沉睡的曉婷後,孫檢無奈地看著我說:
「金董,目前妳是唯一能製作筆錄的目擊證人了,
可以先請妳告訴我,妳所見到的案發經過嗎?」
用力地先深呼吸幾口後,我盡可能做好心理的準備,隨即開始回憶起那幕可怕的光景。
「昨天中午時我跟曉婷約好了,要一起到她們家探望我的表姊方思瑤。
於是在三智週刊的樓下會合後,我便開車載著曉婷,一起前往了她和表姊的家裡。」
「然後呢?」
「抵達她們所居住的大廈後,一離開電梯口,
我們就在走廊上聽到了張秀麗憤怒的咆哮聲。」
「她說了些什麼?」
「因為隔著鐵門,所以聽得不是很清楚,但是我們直覺地知道出事了,
於是曉婷便驚慌而急忙地跑到家門口,掏出鑰匙轉開家裡的大門。」
「轉開大門後,妳看到了什麼?」
我微微地抬起頭,望著病房上明亮的燈光,眼淚卻還是無法克制地淌了下來。
「在一陣打破玻璃的聲響後,我看見....
看見我的表姊方思瑤,滿臉是血地躺在地上,虛弱地連一句話....都講不出來....」
「那個惡毒的女人張秀麗....則是站在散落一地的染血碎片中,
冷漠地、恨恨地....瞪視著表姊已經無法動彈的身體....
「我怕她再次傷害我的表姊,於是便衝上前去狠狠推開她,
接著憤怒地甩了她一巴掌,和她展開了激烈的爭吵。」
「直到聽到了曉婷的哭喊後,我才驚慌地掏出手機打給濟仁醫院,請他們派救護車過來。
接著再趕到表姊身邊用手帕替她止血,同時安慰嚇壞了的曉婷,
直到醫護人員把表姊送到急診室裡為止。」
「謝謝妳的配合,金董,麻煩妳在確認過筆錄無誤後,在這裡簽個名。」
孫檢把做好的筆錄遞給了我。
讀完整份筆錄後,正當我準備簽下金佩芳這三個字時,
病床上卻突然傳出了表姊虛弱而焦急的呼喚。
「佩佩....佩佩....」
「表姊!」
放下手中的筆錄後,我開心地撲到了表姊的床邊。
「表姊,妳終於又清醒了!妳知不知道我跟曉婷有多麼擔心....」
「佩佩,聽我說....」
表姊的聲音虛弱得幾乎細不可聞,我只好俯耳靠在她身旁,專心傾聽她氣若游絲的聲音。
「表姊,妳說。」
「告訴孫檢....我要撤銷告訴。」
「表姊,這怎麼可以!」
「我不能....讓曉婷親眼看著她的親生母親....為了我,而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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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律上應該沒有「公訴罪」這樣的說法,
而是「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根據目前刑法,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也就是在被害人主動提出告訴後,才能成立。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
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方思瑤早已成年,且未達到禁治產標準,所以不需要有法定代理人,
而她目前亦無法律上的配偶存在,
所以根據這兩條看來,現在只有犯罪之被害人,也就是方思瑤本人得提出告訴。
即使方思瑤本人因此案死亡,
也只有其直系血親小熊、方士育、黃花滿,以及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金濟仁得提出告訴。
但在方思瑤本人已明示不願提出告訴的情形下,案件也無法成立。
金佩芳已是四親等之旁系血親,
她目前所做的,只是逕行檢舉現行犯張秀麗的犯罪行為,
但無權代替方思瑤就傷害罪一事而提告。
所以在被害人方思瑤尚未正式提告前,目前這個案件應該只是處於偵查階段而已。
現在最大的問題,應該是孫建智還不需要出現在這裡,
因為檢察官不得主動偵辦該類告訴乃論之犯罪案件,
作筆錄和帶走張秀麗的應該是司法警察,
但是....我累了,只好用泣台的法律邏輯來寫這部分(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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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幫忙!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
現在應該是佩佩已經成為代行告訴人,讓孫建智依法起訴張秀麗,並聲請羈押獲准。
所以案件已經正式成立了,還是必須要由方思瑤本人撤銷告訴,
因為代行告訴人是不能撤銷告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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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的定義,是刑事案件被告經檢察官或法官合法傳喚、拘提到案。
但我不太確定這裡所指的被告,是不是表示已經遭到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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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所以也可以說,目前是偵查階段,
可以在方思瑤的要求下,直接由孫建智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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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那麼熱情地參與討論!
讓我釐清了很多想法跟觀念,目前也大概想好了接下來的方向囉!
謝謝你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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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ck (36.230.158.47), 07/14/2015 01: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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