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亮] 關於閃亮劇組的澄清
關於閃亮劇組被L網友指控偷竊破壞其女友家一事,
今天L網友寫信給我,舉出一些質疑希望劇組解釋,
經和製作人慧玲姊仔細查證對照後,
給L網友的回覆如下,我將給L網友的回信也PO上來,
一併做澄清,以正視聽。
小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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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大您好:
終於有空回信給您,我已經和製作人慧玲姊仔細查證對照過,慧玲姊請我詳細回覆給您並
在版上也說明,以正視聽,還劇組清白。
先跟您說明,此封信件回應內容完全經過查證無誤,並且現場也已經找到目擊證人,絕非
臆測及推諉之詞。而此封信件我也會一併PO上CTV版,跟版友們做最後澄清。如您還有疑
慮,請直接找上劇組(聯繫窗口如果您有需要,我可以私下給你)和港務局以及目擊證人
,劇組光明坦蕩、問心無愧,非常樂意配合對質及調查。
首先,劇組向港務局承租的五間眷舍,的確是一樓沒錯,但承租之時,已經包含家具在內
,也就是說,港務局交給劇組的五間一樓眷舍,在劇組一進去拍攝之時,家具就已經在現
場,而且是由港務局人員拿鑰匙開門進去讓劇組拍攝,拍攝完畢後,點清現場所有物品,
才退還劇組押金,所以場地和家具的歸還都已經過港務局人員點交無誤,劇組才能撤離現
場,如果有短少,劇組又怎能離開?(這部分絕對有點交記錄和押金租金收據,歡迎查證
)
所以您女友家的家具為何會出現在劇中的方家內,如果您認為是被挪用的,那麼就應該是
去質疑港務局,因為港務局出租給劇組時,家具已經在方家了,劇組根本無從得知這些家
具是哪裡來的,究竟屬於港務局的還是您女友家的?劇組只是租借該處及屋內的家具拍攝
,屋內東西的來源就是屬於港務局的責任,就好像您如果去租房子,房東在屋內已經附上
家具,您付的租金也包含了這些家具在內,但有一天卻有第三者來聲明說屋內家具是他的
,然後因此指控您偷竊或破壞,請問您認為這是合理的嗎?這個責任究竟是歸屬房東還是
您應該要全部負責,相信你稍微想想就應該要明白才是。所以因果為何您應該要先查明,
而非只是看到家具出現在方家一樓,便認定是劇組擅自使用。當初如果您肯多花點時間和
腦袋去查證和想想,就知道您所謂的「部分證據」其實是相當薄弱的。
再者,為何第一集中會拍攝到方家二樓有燈光,所以您因此認為劇組上了未租借的二樓(
也就是您女友家)擅自使用,因而懷疑劇組。這一點劇組不怪您會誤會,因為一般觀眾的
確是無法在電視上看出拍夜戲時,究竟是打燈效果,還是真的使用場景中原有的光源,但
拍夜戲時,不管現場有沒有光源,拍攝時還是一定要強力打燈,否則整個畫面一定還是黑
的,光靠現場光源肯定不夠。所以看到您的這項「指控」,我的第一個直接反應是「一定
是現場在外面打燈,讓二樓看起來是亮的,而且現場不打這麼亮的燈,畫面一定黑掉」,
果不其然,求證劇組,事實便是如此。最重要的是您自己也說了,二樓已經斷水斷電,既
然已經斷水斷電,劇組又怎麼能開二樓的燈來當光源?所以那一場戲肯定必須要打上強光
,才能讓二樓看起來是亮的。這一點您一開始便已經自相矛盾了,又何來所謂的「部分證
據」?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您原在八卦版的PO文還有後來在CTV版上的PO文,都直指劇組
粗暴地破壞了您女友家的東西,並且有財物失竊,甚至還直指偉忠哥製作的光陰和閃亮不
是應該要保護哪個年代的回憶,怎麼會粗暴的破壞?還一直死咬劇組並不清白,字字句句
都針對劇組的名譽,而且事後對這一點始終避重就輕,找不出證據也從沒道歉,還認為您
的懷疑是有可信度的,這讓人最無法接受!這種「網路暴力」真的令人不敢苟同!
首先劇組要說明的是,劇組六月底進駐現場拍攝,七月中旬拍攝完畢撤離,到八月十九日
第一集播出,您和女友看到後重回現場查看,發現財物失竊、現場遭破壞等等之事,這中
間已經隔了一個月之久,這期間發生了什麼事,有些什麼人進出,劇組根本不在現場也不
得而知,只因為您在電視上看到了家具出現在方家(而且也沒搞清楚事情來龍去脈),便
一口咬定是劇組破壞偷竊,不覺得自己所謂的「部分證據」薄弱得可笑嗎?(話說回來,
就憑藉著「部分證據」便做指控,在法律上情理上都是站不住腳的)。這就好像您退租了
房子,房東也當面點交無誤了,但退租後一個月,房東或其他人等跑來找您說,房子裡面
東西被破壞偷走了,所以一定是您幹的,請問您服氣嗎?
你完全沒有經過查證便指控劇組破壞、偷竊,平白無故被您冤枉的工作人員真是情何以堪
!事後您只是一句「我當時略衝動」就想一筆帶過,卻連一句道歉和澄清都沒有,可知您
輕輕的一句「略衝動」,讓工作人員有多受傷,讓整個劇組的名譽都毀在您手裡,而您還
是堅持自己沒有錯,堅持自己的「懷疑有理」嗎?(我們的劇組現場統籌小張哥哥已經氣
到快吐血了~他拍戲這麼久,一向清清白白,還真沒受過這種無妄之災的委屈!)
所幸老天有眼,真的不會隨便冤枉好人,今天劇組重回現場附近拍攝街道空景,在現場詢
問附近街坊,希望能查出一些事情真相,還劇組清白。結果在您女友家的隔壁兩三家鄰居
,還住著一個老伯伯,那位老伯伯在劇組拍攝期間也都還住在那裡(當初還因為老伯伯不
肯拆鐵窗,所以有一場戲還用大紅棉被遮住,免得穿幫),老伯伯一聽到事情始末,立刻
就說「不是你們搬的啊!你們走後,還有人騎著腳踏車來拿東西,來來回回好多次,我還
看到有人搬走冰箱,但不是你們的人~」。老伯伯願意當目擊證人,並且也受劇組之託,
如果看到您女友家的長輩,請代為告知劇組絕無破壞偷竊之事,劇組沒有拿走現場的任何
東西,拿走東西的另有其人。老伯伯也熱心的答應了,所以如果您還不信,歡迎和劇組約
個時間重回現場,也可連同港務局人員一起找老伯伯詢問個清楚。
好,針對您的所有質疑和指控,已經一一答覆清楚,並且也有目擊證人。而您說港務局已
經介入處理,還說港務局會找閃亮劇組說明,但直到目前為止,港務局方面完全沒跟閃亮
劇組聯繫,所以不知這調查從何而來?而您在CTV版上講得好像港務局已經給您所謂的證
據了,但結果又只是您自己漏洞百出的推敲和臆測,這就令人相當不解了。但不論如何,
這件事情劇組完全不會迴避,行得正、站得住腳,絕對是採取正面態度來面對所有的指控
和質疑,但不知您是否也能採取同樣不迴避的態度,來面對自己的行為?
最後我以個人名義…..嗯,就當我倚老賣老,以一個即將為人母的媽媽角色,好好的跟您
說一句,如果今天是我小孩做了這件事,我想我會告訴他,承認自己的行為不經大腦思考
、衝動有瑕疵,這並不可恥,就算被網友酸,那也只是一時的;但可恥的是想盡各種藉口
來逃避(比如怕被網友酸,這不就正暴露自己的心虛),而避重就輕的不肯對造成別人的
傷害而道歉,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知恥近乎勇,現在的年輕人應該還是讀過這句話吧
?)
言盡於此,這件事情真相如何其實很清楚,我相信這一切始末都只是您個人一時的衝動糊
塗,而劇組也不會對您採取什麼行動,也只能自認倒楣,免得又說劇組是多數暴力欺負人
,但對於您個人這樣的「少數暴力」,是不是您也能好好的思考一下?
呼~~花了我兩個小時打這篇文,怎麼一時方媽媽上身就停不了~~我女兒又在踢了,感
覺是在抱怨:媽!妳好囉唆喔!
好吧,這樣有多少P幣?
小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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