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偷文的蔡明霖請道歉

看板Drama (舞台戲劇板)作者 (偷人作品的都去死)時間16年前 (2009/11/28 01:16),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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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他這篇道歉文非常的沒有誠意 依我們的解讀 可以說幾乎都是推託之詞 ※ 引述《Vikin (JiLLSCotT)》之銘言: : 老師您好,我剛好是這位蔡先生的朋友的同事, : 因為蔡先生不會使用bbs,於是麻煩我轉貼他寫的道歉文章, : 以下為他的文字敘述部分。 : ---------------------------------------------------------- : 道歉啟事 : 今天(11/26)下午一位老師加入我MSN,並告知本人有關侵犯智慧財產權事宜,對此在第一 : 時間告知主辦單位及傳藝月刊等單位我所疏失之情事,並在此公開對該事件陳清說明並向 : 老師道歉,以表達我最深的歉意,也會親自致電給每位撰稿老師致歉。 : 本人為九十七學年度全國偶戲比賽執行單位之專案管理人,全國偶戲比賽於五月份完美落 : 幕後,「傳藝月刊」編輯來電告知八月號將刊登有關偶戲的相關報導,故請本人提供評審 : 老師及特優學校之文章以刊登傳藝月刊八月號,所以評審老師部份邀請了鐘任樑老師撰寫 : ,特優學校部份由我向特優學校邀稿,本人在五月十五日發出信函向特優學校的老師邀稿 : 並致電告知。 他當初向我們邀稿是以傳藝月刊跟特優團隊邀稿 但是最後文章出來卻是以他的名義發表 此外 他的第一時間是先修改部落格的文章以及拿掉傳藝月刊掃描圖檔 我們全部都有將原始網頁存檔備份 : 傳藝月刊八月號刊登之「全國偶戲比賽實錄-我與偶的邂逅」一文,是本人向特優學校所 : 邀稿後所統整後之文章,在送稿時在文章部分我以「文字統整/蔡明霖」送出,而刊物出 : 刊後為「文字/蔡明霖」我並無在第一時間內說明是本人疏失。該文章共分為六段,六段 : 文字由六位全國偶戲比賽獲得特優之學校老師所撰寫,故因字數限制,本人將老師所撰寫 : 之文章做小幅度刪減並排序後送稿,但是本人並未在每段註明撰寫者姓名,實為本人疏失 : ,本人在此深表歉意。 所以 他的意思是這是傳藝月刊的錯囉? : 本人提出該道歉函並陳清,本人並無老師所說到的之有意欺騙老師而竊取文章來以自己名 : 義做發表,更無意侵犯各位撰寫文字之著作智慧財產權,若造成老師不受尊重,對此本人 : 更加抱歉。 如果他沒有意思侵犯大家的文字著作智慧財產權,無義不尊重我們的文字 那為什麼當初在部落格上面所發表的文章 卻大剌剌的寫上 文\蔡明霖? 我想這不是複製貼上的東西吧! 更 他在部落格當中關於我的部份也寫到 發表作品:傳藝月刊八月號「我與偶的邂逅」 如此對外宣稱這是自己的作品,請問,這不是有意的竊取別人文章來以自己名義作發表, 不是有意侵犯大家撰寫文字之著作智慧財產權,那是什麼? 文章中的每一段都是別人寫的 蔡明霖頂多複製貼上 蔡明霖怎麼可以對外稱這是他的作品呢? 這難道不是欺騙大家的行為嗎? : 非常感謝老師對我的教誨,讓我得知錯誤而修正。 : 在此表達我對各位老師表達我最深的歉意。 : 文章各段撰寫者如下: : 校園時代背景,偶劇發揮無限創意/蔡坤福(嘉義縣志航國民小學) : 「投影機形式」光影偶戲/王中振(臺北市內湖國民小學) : 與創意偶戲的邂逅 /陳怡靜、廖慧娟(桃園縣雙龍國民小學) : 風光明媚,在自然中激發/姜依官(桃園縣福安國民小學) : 校育壓力下,發揮的產物 /蔡秉勳(嘉義市大同國民小學) : 妳(你)做好了嗎?/韓京倫(臺北市稻江護家幼保科) : 蔡明霖敬上 : 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原始文章依舊沒有將各段落作者放上 只知道改自己的title 請問他到底統整誰的文章 那篇文章他自己的文字有多少? 至少我們自己的那一段,全部都是我們自己的文字 這樣的道歉我們如何接受? 傳藝月刊是公開出版品 既然已經發行 那就請在最新一期月刊中刊登道歉啟事並註明文章出處 不要再找藉口推託 盜取別人的創意及作品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 MSN對話紀錄、以及他的部落格關於我、部落格文章我們全都有做好備份 我們已經給他機會道歉 所以也決定不再浪費時間多說 希望他好自為之 ※ 編輯: A1ias 來自: 123.194.151.47 (11/28 01:25)

11/28 10:39, , 1F
既然那人說是月刊的錯,那就叫月刊刊文公開道歉。
11/28 10:39, 1F

11/28 10:39, , 2F
如果不是月刊的錯,那當然就可以證明是誰的問題了~
11/28 10:39, 2F

11/28 22:21, , 3F
我先說一下我只是代為轉達 我不認識他本人喔 囧
11/28 22:21, 3F

11/28 22:24, , 4F
然後你的想法 我會請我朋友轉達 看看他是怎麼回應
11/28 22:24, 4F

11/28 22:24, , 5F
如果他還有後續要解釋的部分我會再PO上來
11/28 22:24, 5F
文章代碼(AID): #1B40b-Ps (D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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