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娘家] 我家念法律的看不下去了~
※ 引述《Cammi (這真是太神奇了)》之銘言:
: 我家是老中青三代在看娘家
: 家裡剛好有一個檢察官
: 他每天為了準時收看娘家 看完還要再加班
: 他現在已經看到有點抓狂了
: 因為編劇的法律常識實在是太奇怪了
: 然後他一直要身為鄉民的我上網說一下
: 劇情說已經起訴了
: 這樣其實偵察時就已經做筆錄了~
: 都已經起訴了
: 在院方怎麼可能翻供到見紅一點事都沒有
劇中有一段是兩人被檢察官叫去偵訊
兩人都否認有犯罪
所以偵查筆錄並沒有兩人認罪的內容
根本不是翻供
當麗芸在法院審判筆錄承擔一切
反正這也不是什麼重罪
確實有可能法官會抓一人判
因為法官這樣筆較好判 輕鬆省事
在現實台灣
檢察官起訴不一定有充足的證據
確實有可能出現建弘罪證較不足的可能
相反的 公司法很多事都需要董事長麗芸來蓋章
在證據文件上 都會推測是麗芸所作的決策
在許多特別刑法上 公司構成犯罪 董事長要負擔罪責
所以有可能麗芸很難逃脫罪責
所以安琪才會
: 而且 如果是起訴了
: 處理的就是法官了
: 怎麼又一直說檢察官要押人
起訴後 就是由法官為羈押與否之裁定
娘家這邊演錯了
: 另外
: 見紅公司所有的文件都是見紅簽的
: 最好壘魂可以把所有責任都擔起來啦...
: 當檢察官跟法官是瞎子嗎...
: 基本上隨便公司拿一份文件就可以證明了
公司很多最後決策都需要董事長蓋章
你怎麼知道文件上沒有董事長的印章
法官怎麼知道這家公司到底決策模式是怎樣
那是因為你看戲所以你知道來龍去脈
所以你能知道要怎樣判
在現實世界 法官根本不知道實際情形是如何
他們只能依照呈現給他的證據來判
所以也有不少冤獄或誤縱情形產生
: PS鄉民說以前票據法有刑責 老婆被抓去關
: 那個是因為以前老公都拿老婆的章去蓋呀
: 壘魂那家人實在沒必要弄得好像天人永隔呀
: 寫個陳報狀
: 法官跟檢察官就必須要去查啦
現實上檢察官和法官沒有那麼閒那麼厲害
他們有很多案子要辦 像這種小案 多半不會認真查
: 厲害一點跟見紅講話的時候錄個音
麗芸和建弘透過那個話筒通話的確是有錄音
: 還有那個律師不但違反了律師法
: 會被取消資格外
: 還有相關刑責
: 律師跟見紅都應該被關啦
: 這實在不是很好的劇情
安琪的行為確實構成教唆偽證而犯罪 安琪被抓到會被抓去關
: 這樣會讓一般人覺得很容易幫人頂替
實務上幫人頂罪並沒有很難
: 監獄實際上也沒這麼好
: 那個size的牢房好像會塞七八個人吧
麗芸那個牢房太好了 太舒適了
看守所通常至少是四五人住一間電視上看到那個小小的牢房
建明說 被關會心智喪失
但以麗芸那麼舒適 應該不會吧
有可能林校長動用關係讓麗芸住到單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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