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灣抄歌又一例

看板RnB_Soul作者 (Exceed)時間20年前 (2004/10/12 23:3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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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exceed (Exceed)》之銘言: : 剛才發現 : 王製作幫張歌后寫的新歌"火" : 很明顯的有Pharrell和Chad(N.E.R.D/The Neptunes)的影子 : 我指的是在Fly Or Di這張專輯的首打歌"She Wants To Move" : 1.複歌部分 : 2.吉它部分 : 3.最嚴重的,王製作把自己當作P佬的分身,嗚嗚啊啊的聲音彷彿P佬再現 : 黑樂界有Sample(曲樣)的約定俗成傳統,但會註明出處 : 很明顯 : 台灣"號稱"R&B或Hip-Hop一派者 : 不但走別人的老路走得很坎坷 : 更甚者 : 走的是別人的腳印還號稱是自我創建 : 如周姓當紅炸子雞 : 抄襲Bone Thugs-N-Harmony到無以復加的程度 : 竟然台灣聽者毫無撻伐之意 : 這表示: : 1.台灣視聽的界域的狹隘無知 : 2.有知者拼死護主(護主心切) : 台灣人的原創性在哪? : 沿襲總要有個限度與堅持吧! 希望大家可以看懂我的意思 如果誰有意見 回我信箱不要佔版面 R&B,或說黑人音樂的精神不是那麼簡單可以一語道之 這些年來 一直在媒體或人與人之間聽到或看到太多對於 "黑人文化"的誤植或誤解 版主成立此版我相信也是對黑人文化的一種追求 台灣就是擅於取巧 黑人音樂不是不能移植 "但是不能複製" 當然,許多人也會說誰抄誰 但我的意思是: 在那麼難經營"R&B在台灣"的情況下 我們要"真正"瞭解(至少要有一種程度的認知吧!)黑人音樂的"意義" 而不是順水推舟將商業活動一網打盡 現在Nu-Metal又起來了 又有人說誰模仿Limp Bizkit或Linkin Park 形式可以套 但是屬於"台灣"的內涵卻不能忽略 許多人討厭所謂的ABC 然不可否認的 ABC有的確創造一種較為接近美國流行文化的界面 可是他們也只能做到某個程度 接下來就看要我們自己努力 以下是幾個例子: 陳忠義(JS的哥哥)做的很好 他與張智成一起創造了不少接近R&B品質的歌曲 張也是用心的人 (這裡指的是張的專輯而非JS) 十多年前就在幕後搞創作的王治平 參與如The Party,L.A.Boyz,陳淑樺,陶吉吉等人作品 王在美國有錄音室 他是偶有R&B佳作的音樂人 邁可林 有人說他太膚淺 我覺得他抓到一些黑人音樂的精神 2000年之前的陶吉吉 還沒走向搖滾時期的他 與王治平一直都是創作的朋友 他確實是很有才華的寫曲和編曲人 (有人拿他跟Babyface並提) 除了陳忠義 其他人都是在國外多少待過的人 我不曉得他們聽了多少關於R&B或其它類型的作品 在其中又獲得多少汁液 但我能夠聽到和感受到的 是他們的作品還有自己的---"Character" 周和王或其他人 我當然不瞭解他們平常用什麼方式貼近他們現有的"創作模式" 可是 這模式顯然在我聽黑人音樂那麼多年的"主觀"判斷下 是包含著"拷貝"形式 言重了嗎? 我感覺Tension比他們這些人誠懇 Tension把a capella的基本調式很清楚的表現出來 但很遺憾的 他們都是從國外回來的 難怪台灣不能有一個靠自己體會出R&B精神的藝人 至少現在沒有 版主想組團 我相信也是困難重重 不是沒人想參與或瞭解 而是我們平常接觸的"R&B"被自己人有意識的篩選 那是R&B嗎? 還是穿著R&B衣服的UFO? 最近電視廣告中 有一則賣車子的(忘了是什麼廠牌) 竟然copy Lil' Jon幫Usher作的Yeah! 這樣的"精神"算什麼??? 我從國中就很孤獨的跑唱片行找音樂 但是越找越孤獨 我從不網購 因為我希望有一天R&B可以"稍微"在台灣有點起色 每次看到同一張片子躺在原地 有時好幾個月 大部分是好幾年 乏人問津 然後突然有人說他自己是"R&B"的creator 他們聽了多少R&B? 花了多少時間找一張或遇到一張讓自己瘋狂的唱片? 還是 很輕易的取得資源且很順手的用機器寫歌? 如果他們去掉"R&B"的招牌 我就不必花那麼多時間與篇幅發表這種具有批判性質的文字 追逐潮流可以且必然 若假他人之手取得不當利益(不是商業,而是"名") 是會讓台灣的樂壇退步的 每次想到某女子團體的翻唱歌曲多到可以出合輯就心痛 盼各位明白我所要表達的精神_ -- 勞動是一切財富的泉源; 勞動是人類一切生活的頭號基本條件; 勞動創造了人類自身。 <<Frederick Engel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28.133
文章代碼(AID): #11Q_bjS6 (RnB_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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