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灣抄歌又一例
※ 引述《prexceed (Exceed)》之銘言:
: 剛才發現
: 王製作幫張歌后寫的新歌"火"
: 很明顯的有Pharrell和Chad(N.E.R.D/The Neptunes)的影子
: 我指的是在Fly Or Di這張專輯的首打歌"She Wants To Move"
: 1.複歌部分
: 2.吉它部分
: 3.最嚴重的,王製作把自己當作P佬的分身,嗚嗚啊啊的聲音彷彿P佬再現
: 黑樂界有Sample(曲樣)的約定俗成傳統,但會註明出處
: 很明顯
: 台灣"號稱"R&B或Hip-Hop一派者
: 不但走別人的老路走得很坎坷
: 更甚者
: 走的是別人的腳印還號稱是自我創建
: 如周姓當紅炸子雞
: 抄襲Bone Thugs-N-Harmony到無以復加的程度
: 竟然台灣聽者毫無撻伐之意
: 這表示:
: 1.台灣視聽的界域的狹隘無知
: 2.有知者拼死護主(護主心切)
: 台灣人的原創性在哪?
: 沿襲總要有個限度與堅持吧!
希望大家可以看懂我的意思
如果誰有意見
回我信箱不要佔版面
R&B,或說黑人音樂的精神不是那麼簡單可以一語道之
這些年來
一直在媒體或人與人之間聽到或看到太多對於
"黑人文化"的誤植或誤解
版主成立此版我相信也是對黑人文化的一種追求
台灣就是擅於取巧
黑人音樂不是不能移植
"但是不能複製"
當然,許多人也會說誰抄誰
但我的意思是:
在那麼難經營"R&B在台灣"的情況下
我們要"真正"瞭解(至少要有一種程度的認知吧!)黑人音樂的"意義"
而不是順水推舟將商業活動一網打盡
現在Nu-Metal又起來了
又有人說誰模仿Limp Bizkit或Linkin Park
形式可以套
但是屬於"台灣"的內涵卻不能忽略
許多人討厭所謂的ABC
然不可否認的
ABC有的確創造一種較為接近美國流行文化的界面
可是他們也只能做到某個程度
接下來就看要我們自己努力
以下是幾個例子:
陳忠義(JS的哥哥)做的很好
他與張智成一起創造了不少接近R&B品質的歌曲
張也是用心的人
(這裡指的是張的專輯而非JS)
十多年前就在幕後搞創作的王治平
參與如The Party,L.A.Boyz,陳淑樺,陶吉吉等人作品
王在美國有錄音室
他是偶有R&B佳作的音樂人
邁可林
有人說他太膚淺
我覺得他抓到一些黑人音樂的精神
2000年之前的陶吉吉
還沒走向搖滾時期的他
與王治平一直都是創作的朋友
他確實是很有才華的寫曲和編曲人
(有人拿他跟Babyface並提)
除了陳忠義
其他人都是在國外多少待過的人
我不曉得他們聽了多少關於R&B或其它類型的作品
在其中又獲得多少汁液
但我能夠聽到和感受到的
是他們的作品還有自己的---"Character"
周和王或其他人
我當然不瞭解他們平常用什麼方式貼近他們現有的"創作模式"
可是
這模式顯然在我聽黑人音樂那麼多年的"主觀"判斷下
是包含著"拷貝"形式
言重了嗎?
我感覺Tension比他們這些人誠懇
Tension把a capella的基本調式很清楚的表現出來
但很遺憾的
他們都是從國外回來的
難怪台灣不能有一個靠自己體會出R&B精神的藝人
至少現在沒有
版主想組團
我相信也是困難重重
不是沒人想參與或瞭解
而是我們平常接觸的"R&B"被自己人有意識的篩選
那是R&B嗎?
還是穿著R&B衣服的UFO?
最近電視廣告中
有一則賣車子的(忘了是什麼廠牌)
竟然copy Lil' Jon幫Usher作的Yeah!
這樣的"精神"算什麼???
我從國中就很孤獨的跑唱片行找音樂
但是越找越孤獨
我從不網購
因為我希望有一天R&B可以"稍微"在台灣有點起色
每次看到同一張片子躺在原地
有時好幾個月
大部分是好幾年
乏人問津
然後突然有人說他自己是"R&B"的creator
他們聽了多少R&B?
花了多少時間找一張或遇到一張讓自己瘋狂的唱片?
還是
很輕易的取得資源且很順手的用機器寫歌?
如果他們去掉"R&B"的招牌
我就不必花那麼多時間與篇幅發表這種具有批判性質的文字
追逐潮流可以且必然
若假他人之手取得不當利益(不是商業,而是"名")
是會讓台灣的樂壇退步的
每次想到某女子團體的翻唱歌曲多到可以出合輯就心痛
盼各位明白我所要表達的精神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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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是一切財富的泉源;
勞動是人類一切生活的頭號基本條件;
勞動創造了人類自身。 <<Frederick Eng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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