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超偶掠奪詞曲版權 金曲評審痛批

看板SuperIdol (超偶)作者 (非常掛頭)時間17年前 (2008/08/02 11:37), 編輯推噓18(1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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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江祥綾/台北報導】 「超級偶像Super Idol」節目除了素人歌唱比賽選拔外,也將比賽觸角伸向詞曲創作大賽 ,製作單位日前在網路公布「全球華語流行歌曲創作大賽」比賽條件。詞曲家陳慶仁對內 容中註明「參賽者詞曲音樂版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極為不滿,並砲轟主辦單位是「假借 比賽之名行使掠奪之實」。昨天「超偶」製作人薛聖棻無奈說:「歌曲酬勞只有那麼點錢 ,我們為什麼要去掠奪?再說,如果不滿意這樣的條件,也可以不參賽呀!」 陳慶仁是知名詞曲家,曾幫南台灣小姑娘和台語歌手孫淑媚寫過歌曲,並擔任第19屆金曲 獎評審委員。陳慶仁抗議說:「只不過投一次稿參加比賽,詞曲音樂版權就歸別人所有, 真是天大的荒謬。就像是好不容易懷胎10月生下的孩子被掠奪,還忝無廉恥的公告行徑, 這種心態著實可怕。」並指主辦單位不該扼殺創作者靈魂和作品結晶。 由於比賽是由三立電視、愛卡拉和製作單位負責,昨天三立節目監製王淑娟聽聞有詞曲作 家抗議比賽條件,她說:「比賽是有獎金的,金額也高出目前寫歌行情,得獎者把版權簽 給主辦單位很正常,就像參賽者參加超偶比賽,也會要他們簽一份同意表演播出版權給電 視台,不然要怎麼播?」 「超偶」製作人薛聖棻則透露,目前比賽獎金未定,預計將徵選100名入圍者,這百名入 圍者的詞曲經紀代理合約將由主辦單位負責。屆時會再選出前10名得獎者,最高獎金預計 有10萬元,象徵詞曲酬勞。薛聖棻又說:「簽詞曲經紀代理合約或版權,只是為了方便日 後出版品的作業,陳先生可能過去吃過不少虧,所以對比賽有些誤會吧。」 將在比賽中擔任評審的王治平則認為,創作者將版權交給唱片公司或主辦單位是很正常, 他說:「著作權還是屬於作者的,所以只要有人使用一次,作者就收一次費用,並無吃虧 。」黃國倫也說:「早期才會將作品一次賣斷,但目前則是看雙方怎麼去談。」 【2008/08/02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MEDIA/4452921-1907664.jpg
「全球華語流行歌曲創作大賽」公告上註明詞曲音樂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照片/轉載自網路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6/4452921.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94.7

08/02 12:11, , 1F
評審老師們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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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42, , 2F
基本上就是用了能收錢 但怎麼用是經紀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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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2:45, , 3F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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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02, , 4F
公告上講的好像是「買斷」,薛哥講的好像是「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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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03, , 5F
如果真的對自己的歌有自信的人,還是不要參加這種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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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30, , 6F
規則都訂好了...為什麼就是有人想跳出來當主辦人改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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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55, , 7F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吧 不懂這個人想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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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3:56, , 8F
如果擔心被買斷還是不要參加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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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塊很多錢耶!! 如果是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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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20, , 10F
現在一首歌可以抽一張唱片5% 等於每張1-2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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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21, , 11F
扣掉灌水後的銷售數量 也才那麼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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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萬塊要賣5萬張的說= = 不過如果是買斷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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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播.KTV.宣傳MV等等 賺得就是製作單位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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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沒事我看錯了 請忽略上面那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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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不屬於自己 好作品只要不給名次就好了嘛 也不用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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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一語點醒夢中人 還真奸詐=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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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不給名次就不用付錢又有版權 這樣不是很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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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跟很多設計比賽類似....比了以後都算主辦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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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38, , 19F
台灣一些辦比賽的單位都喜歡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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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38, , 20F
嗯~~如果說是得獎者詞曲的版權歸主辦單位的話好像還有點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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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39, , 21F
可是如果是參賽作品的版權都歸主辦單位的話,這擺明是以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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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0, , 22F
之名進行剝削之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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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3, , 23F
不過至少算是有光明正大地把規則寫出來,想參加的人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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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4:43, , 24F
可以在參加前就知道狀況,再經由自己判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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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0, , 25F
超偶這製作單位的比賽公信力跟$$的態度 第一屆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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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1, , 26F
要去參加就有心理準備別事後再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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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5:57, , 27F
這不就是想學AI的Idol single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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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11, , 28F
只要參賽,作品就是他們的,這真的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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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43, , 29F
有沒有哪位能解釋一下版權和著作權差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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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53, , 30F
應該是使用經紀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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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6:54, , 31F
陳慶仁自己想參加所以出來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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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7:11, , 32F
可以看一下樓下文章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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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01:45, , 33F
陳慶仁沒有要參加啦..是好久沒人找他邀歌..炒知名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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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azPktN (SuperI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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