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 ] 我打不進去啦

看板YoungDotx3 (青春點點點)作者 (馬華)時間16年前 (2010/03/20 01:57),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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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你說到點子上了,以邏輯來說要不要廢除跟要不要執行的確是兩回事。 而且法律的特性是不得溯及既往, 新法修訂後一年正式頒行。 所以應該是變成了就算真的廢除了死刑, 只是之後不會再有死刑的判決出現 原本被判定死刑的還是必須執行。 ----- 欸 題外話 ↓ ↓ 我今天校內比賽快幫我加油保佑我聲音不要出狀況 >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75.206

03/20 02:53, , 1F
法律不見得不朔及既往
03/20 02:53, 1F

03/20 02:58, , 2F
我認為是若是廢除死刑 則尚未定讞的判決則不能在判死刑
03/20 02:58, 2F

03/20 02:58, , 3F
但是已經定讞的死刑犯則仍是要依法行政
03/20 02:58, 3F

03/21 23:19, , 4F
法律不溯及既往通常是要求不利的不得溯及吧?
03/21 23:19, 4F

03/21 23:20, , 5F
法律效果若較修正前有利 溯及適用的好像也不在少數
03/21 23:20, 5F

03/26 11:14, , 6F
確實如樓上所說,例如限定責任繼承
03/26 11:14, 6F
文章代碼(AID): #1BexhiaI (YoungDot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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