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不准看!禁播電視 小吃店業氣炸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我是第五個)時間18年前 (2008/04/18 00:14), 編輯推噓13(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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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DDRenthot (DDR崔斯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不准看!禁播電視 小吃店業氣炸 時間: Thu Apr 17 20:05:24 2008 不准看!禁播電視 小吃店業氣炸 更新日期:2008/04/17 19:03 楊致中 http://0rz.tw/fb3Ys 台北車站週遭小吃店林立,但有店家表示,最近有一批自稱是ARCO的稽查人員,要求他 們關掉店內的電視,否則依照著作權法規定開罰1500到3000元,最高罰到75萬,老闆氣的 說,該繳的第四台費用沒少過,不清楚為何還得多付一筆錢,認為稽查人員亂取締。 煎蔥油餅撈麵條,老闆趕著弄菜餚,等待的客人難免抬頭看電視打發時間,但上星期, 突然有稽查人員跑上門,要求老闆關掉電視節目。小吃店老闆女兒:「他說違反著作權法 ,叫我們馬上做關掉的動作,我覺得這是我們自己的店家,我們並不是在走廊上做播放, 一開始他會做勸導的動作,之後就是從1500元,罰到最高金額75萬。」 30年老電頭一遭碰上這個問題,老闆接下勸導單,但電視繼續播,畢竟做生意還是得顧 及客人感受。小吃店顧客:「這種場所吃飯都會邊看電視,邊聊天可以討論時事啊。」 小吃店顧客司馬中原:「那個如果王建民要打球的話,何止是餐廳裡要看,什麼地方都要 放百貨公司要放,酒廊也要放可以公開的嘛。」 為了宣導著作權法精神,ARCO近來四處到小吃店稽查,連機車行這樣的開放空間,也得 收權利金才能播電視。機車行員工:「你看我的電視在裡面,不可能放在大門外給人看, 連開個機車行放個電視都有事,她(稽查員)這樣來算是擾民耶,不簽名還不開心。」 擔心 客人跑光,大多數的店家還是希望繼續播電視,炒熱氣氛,但相關規定宣導不周,讓他們 一頭霧水,更別說掏錢付一筆權利金。 ================================ ARCO到底是幹嗎的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8.104.131

04/17 20:06,
《ID暱稱》arco (111) 《上站次數》406次
04/17 20:06

04/17 20:06,
小老百姓真可憐..什麼小事都要被拿來開刀
04/17 20:06

04/17 20:06,
一樓有放電視的就可以罰錢嚕? 腦殘= "=
04/17 20:06

04/17 20:06,
這啥團體阿 聽都沒聽過
04/17 20:06

04/17 20:07,
根本莫名其妙...無言
04/17 20:07

04/17 20:06,
擾民 有種就全台灣的店家沒給權利金就禁播 播了就開罰
04/17 20:06

04/17 20:07,
那放新聞呢?新聞也有著作權嗎?
04/17 20:07

04/17 20:07,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
04/17 20:07

04/17 20:06,
之前有八卦過,是包氏兄弟開的那間嗎??
04/17 20:06

04/17 20:07,
要收錢也要找第四台業者才對吧 找一般民眾還真奇怪
04/17 20:07

04/17 20:07,
感覺像是來騙錢不然就是智財權蟑螂
04/17 20:07

04/17 20:07,
有病的團體 噱錢也不是這樣吧
04/17 20:07

04/17 20:08,
他們應該是針對音樂吧,播新聞應該沒關係吧
04/17 20:08

04/17 20:08,
如果在餐廳裡放音樂,要付權利金,而且是以坪計費。
04/17 20:08

04/17 20:08,

04/17 20:08,
說穿了根本就是假正義之名行斂財之實
04/17 20:08

04/17 20:08,
怎麼會訪到司馬中原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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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08,
中X汽車借款 解決您錢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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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08,
應該是1FPl的兄弟企業...
04/17 20:08

04/17 20:08,
那以後一樓住家看電視都要把門關上 以免路人看到觸法
04/17 20:08

04/17 20:08,
那根本就是JASRAC翻版.....這種垃圾組織台灣也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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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09,
有種就來我家阿 滿厝都是人 鋤頭傳便便再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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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09,
遠X汽車貸款,額度高、利率低、 辦車貸找銀行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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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09,
這樣不錯呀,省得老是吃飯看腦殘節目或腦殘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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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09,
病態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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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0,
無聊兼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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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0,
這樣的組織近來其實蠻多的 在台灣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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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0,
"30年老電".....都沒在校稿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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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0,
和X汽車借款工商融資-提供汽車借款,支票貼現.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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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0,
馬上"做"關掉"的動作"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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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0,
腦殘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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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0,
蓋台不解決 專門搞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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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1,
不過市井小民還真不知道 他們沒有公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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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1,
司馬中原:中國人怕鬼,西洋人也怕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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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3,
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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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3,
X新借款 專辦 蓋台 吃局數 吃球解決您沒笑點的煩惱
04/17 20:13

04/17 20:15,
擾民
04/17 20:15

04/17 20:16,
流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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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0:18,
應該是著作權仲介組織..負責代理爭取廠商著作權利金的單位
04/17 20:18
還有 49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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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是該協會人員而非使用公務機關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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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罪成立不以冒稱特定存在之公務機關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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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罪要以冒稱公務人員而行使職權 若無該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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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又何來法定"職權"可行使,自不構成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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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一步言縱令不存在之機關亦符合惟報載係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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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協會名稱,而該協會非公務機關亦無法定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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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未有受託行使公權力,亦不符合該條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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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亦不構成刑法158冒充公務人員而行使其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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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否構成詐欺?容有討論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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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不在該協會究竟有無公權力,而在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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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是否故意以使人誤認其為公務員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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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權力,報導對於這些人究竟是如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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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前後有數種不同的說詞,我沒說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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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構成犯罪,在媒亂板重點應該放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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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報導經過查證且整理過的事實,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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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一篇雜亂無章的文章出來。至少光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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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並沒有辦法確切的知道那些話是誰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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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裡面也完全沒有引述ARCO那方面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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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憑自己的想像覺得一定沒有犯罪,但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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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描述不能不說實在有越界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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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58 的重點就在是不是有冒稱公務員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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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職權,是你提158,既然報導看不出來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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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在推測?如果說沒有並呈ARCO說法的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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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報導未能有平衡報導可是怪人家沒有給你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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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是不是構成158? 這又不是出刑法題目,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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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沒提到的要自己假設可是跟出題者無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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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看新聞想知道的重點不一樣,但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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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應該呈現整理過的事實是一致的。這篇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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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沒有達到這個標準,我不想在這裡跟你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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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論理,但從新聞看來他們的行為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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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這也叫推測?你也不能否認這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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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不清不楚,卻勇於直言絕對無該條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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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你自己也說到有可能成立詐欺,這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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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推測?拜託你要討論就好好討論,不要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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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想著要找人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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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又不是司法報告更不是判決為什麼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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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能滿足你我對於是否構成犯罪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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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報導的文字推論出可能有158是出自對報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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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臆測,但是不會因此而說報導不清不楚,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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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也是沒有解釋"著作權"的問題而不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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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1tTp2E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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