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大家要積極反應吊燈事件

看板BROADWAY (百老匯‧歌舞音樂劇)作者 ( )時間20年前 (2006/01/27 04:12),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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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講一下自己的想法 先不論兩廳院或真正好"該"或"不該"退全額或是加演 (上述這兩種似乎是我看了這一系列討論串之後 討論串中一些人的想法) 而是從實際執行面來看 到底有沒有可能退全額或加演 先從退全額來看 誠如上面一些板友所言 由於兩廳院的做法 即使在一開始就知道吊燈有問題 卻不做說明繼續演出 這樣造成了觀眾看完整場表演的既定事實 而這場除了吊燈外並沒有其他的大問題 觀眾既然都看了全場了 就不大可能退全額的票價 當然 有人說這個弔燈很重要 沒正常作用很嚴重 那如果是其他方面發生問題呢? 比方說 小克在唱phantom of the opera最後面時高音上不去 或是魅影在Music of the Night裡最後的長音氣不夠 樂團還沒完就沒聲了 或是在唱All I Ask of You時小克滑倒了導至笑場 氣氛破壞殆盡.... 到底怎樣是"嚴重到足以破壞演出整體觀感"的失誤呢? 這種事由於沒有白紙黑字寫明 所以基本上是各自表述 我自己覺得就連退半價都不太可能 (我一開始就說了 我不是討論該不該 而是探討可不可能) 既然消基會或是政府無法介入來判斷何者為重要 事情就演變成 演出中的元素何者為重要 由演出單位自行決定 真正好或兩廳院如果不覺得吊燈有如此的重要 重要到退錢的地步 就不會做出退錢的決定 而政府或輿論也比較難以介入 至於加演呢? 歌劇魅影演到3月12日 每一場基本上都是滿的 翻開兩廳院節目單 戲劇院部份3/13~3/24 以及3/27~3/30都是沒有節目的 歌劇魅影這次來台 從幾頓重的道具到幾百名演出相關人員 不管是船期還是機票還有演出人員之後的檔期 我都不覺得有可能拖到四月以後 甚至有可能3/12演完隔天就得離開臺灣 那麼 如果有幸能夠加演的話 就一定得在3/24之前 因為25 26日有別的節目 舞台機關不可能在這兩天拆下來 過兩天再裝上去.... 所以只剩下12天有可能加演 如果真的加演 扣掉3/13星期一休息 (歌劇魅影除了第一天的演出是星期一外 所有的週一都是沒演出的) 那3/14星期二晚上加演大家覺得如何呢? 那時候已經開學了 中南部殺上來的學生 是要他晚上看完10點多 然後搭夜車回去嗎? 或是要他星期三翹課就為了看星期二晚上的加演嗎? 好吧 你說加演放在18 19兩天 這兩天剛好週末總沒問題了吧? 那從13-17(星期一到星期五)整個劇團的人要幹麻? 逛台北101嗎? 還是說乾脆3/14-3/19加演一週好了? 加演一週的話問題更複雜.... 而2006戲劇院的檔期基本上是滿的 候補檔期也是到了6月底才有 那節目單上3月中旬這些空白的日期 也說不定是戲劇院要保養維護 或者是整個歌劇魅影的布景拆除就是要這麼久的時間 我上面說了這些 不是說兩廳院和真正好就能啥都不做 而只是單純的分析一下 要退錢或加演的機率很小就是了 不如呢 朝一些比較有可能執行的補償方向去思考 這樣最後達成的機率還比較高 比較能真正達到補償的結果 而兩廳院自己說的"見面會"就算是比較可行的方案之一 雖然見面會好像大家接受度不高 但畢竟是兩聽院自己提的 實現的機率會大一點 我這樣講當然也不是說大家就只能選"見面會" 而是可以想一些比較可行的辦法來給兩廳院做為參考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88.59 ※ 編輯: waggy 來自: 59.121.188.59 (01/27 05:08)

01/27 08:56, , 1F
我贊成你的說法.吊燈這事真的有重要到一定要加場才能消氣嗎
01/27 08:56, 1F

01/27 09:37, , 2F
我覺得加演是很負責任的ㄧ種方式,會獲得激賞!
01/27 09:37, 2F

01/28 01:02, , 3F
沒必要加演吧?吊燈又不是那麼重要的一個段落....
01/28 01:02, 3F
文章代碼(AID): #13sIqH1P (BROAD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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