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者:不管撤不撤照 新聞局做了壞示範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燃燒的左手臂)時間19年前 (2005/11/11 14: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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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ynge (明天天晴)》之銘言: : 行政院法規會委員廖元豪指出,新聞局因外資持股要處分TVBS,根本是違法的。 : 記者羅嘉薇 : 新聞局認為TVBS股權結構「百分百是外資」有違法之虞,將做出最重可達撤照的處分。對 : 此,身兼行政院法規會委員的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指出,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條 : 文很清楚,只要外國人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過百分之五十,就沒什麼好談的,硬拗的新聞 : 局才違法。 以問題點來說 寫成「只要外國人直接持有股份」 會更清楚 : 廖元豪說,新聞局在TVBS連串揭弊後質疑其外資比例過高,是想透過「管資本」為由間接 : 「管內容」,難脫打壓言論自由之嫌。政府以粗暴手段,讓媒體見識到「你有無數的手段 : 可以整我」,不論風波如何落幕,寒蟬效應已經產生。 恕刪 透過「管資本」來管內容的不是新聞局 是法律就這樣定的 而且不只中華民國是這樣 有很多國都是這樣 這有其政治經濟及文化考量 要說打壓言論自由 有點過分 因為無限擴張的外資媒體 勢必會嚴重影響到我國的媒體生態及經濟、文化 當然在限制資本來管制內容 這在傳播學中似乎有不同論派與觀點 我不是唸這個的 無法詳細說明跟比較 但我覺得這樣的報導用詞(打壓、粗暴)太過分 而廖的訪談記述中也沒有這麼直接的指控!! 這讓我覺得羅記者的報導比較粗暴!! 附上新聞連結 (原po連結不能連) http://www.udn.com/2005/11/7/NEWS/NATIONAL/NAT1/2993828.shtml ----------------------------------------------------------------------- 另外 我想問為啥TVBS是適用「衛星廣播電視法」而不是「有線電視法」? TVBS大部分的節目及TVBSN不是都是在台灣製播,用有線電視的纜線傳送? 還是像三立、緯來這些有線電視的內容業者因為都只是利用衛星傳送至有線電視業者, 所以都只適用「衛星廣播電視法」?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85.99 ※ 編輯: malkmus 來自: 163.29.185.99 (11/1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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