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要推內閣制何必捨近求遠?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EOC (災難應變指揮中心:XD)時間20年前 (2006/02/12 02:42)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中時社論
最近一兩周,關於總統制或內閣制的討論又悄然在政壇發酵。這個問題在台灣已經
吵了十幾年,各方意見莫衷一是,多少是因為若干主張者內心夾雜著自己權力的盤算,不
能做真正公允的思辨。十幾年吵過去了,如今藍綠勢力大致相等,而修憲門檻又大幅提高
,客觀上幾乎不可能完成修憲任務,而主觀上又受外界「阻擋特定人接掌大位」的批評。
在如此主客觀極不妥適的情況下,去撩撥牽連如此之大的內閣制修憲議題,確實引人非議
。
對憲法應採取內閣制的主張,長久以來從未斷過,而且與政治立場、政黨傾向未必有
絕對關係。眾所周知,大力主張內閣制的如施明德,中央研究院裡如胡佛、許倬雲兩位院
士,也一向鼓吹內閣制,不遺餘力,這都顯示認同內閣制有識之士,確實不在少數。不過
,我們必須有所區辨,主張內閣制的人士之中,有的是秉諸學術確信與政治良知者為之;
有的人則是基於政治權謀甚至政黨權宜利益而為之者。有些政黨,認為有機會取得國會多
數時,就主張內閣制;認為可以在總統選舉中獲勝者,就主張總統制或雙首長制,坦白地
說,絕非可取的憲政態度。
更何況,由陳總統春節談話可知,民進黨念茲在茲的修憲標的,絕對是統獨、國號等
敏感議題。在此情況下,修憲就像是潘朵拉的盒子,打開之後的討論就絕不只是總統制/
內閣制而已。我們認為台灣現在亟需休養生息,台灣人民也有權利拒絕任何統獨對決的戲
碼,犯不著為了一個辯論十幾年而未有結論的虛幻題材,而輕易開啟台灣的對立紛爭。
但是當前雙首長制的扭曲與偏頗,確實也應要認真檢討。事實上,最近主張走向內閣
制的聲音,恐怕也有不少是看了陳總統的表現有感而發。台灣特殊的雙首長制有兩個環節
促成了總統的有權無責。其一是總統提名行政院長無須立法院同意,其二是總統透過國家
安全會議,毫無顧忌地「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前者讓總統得以恣意更換閣揆
,而後者則使總統得以直接指揮內閣各部會。如果以事情的嚴重性觀之,我們認為國安會
的制度干擾為害更甚。
在國安會組織法的庇護下,我們的總統可以從學歷認證管到二次金改、從國統會管到
經發會、從兩岸經貿管到物價就業、從外交使節、三軍將領,一路管到中鋼與公賣局的董
事長。這些漫無邊際、不受監督的權力,恐怕與閣揆提名權關係較小,而與「國家安全」
的空白授權關係較大。我們要提醒朝野政治人物,閣揆提名的同意權載於憲法,但國安會
組織法的更動卻百分之百是立法院的職權。如果哪個黨的立委想約束總統不當的權力,根
本不需要扯到內閣制的修憲,只需要廢掉國安會組織法就可以了,不但事半功倍,而且法
案通過的門檻也比修憲要低得多。如果總統不再擁有金改、經發、物價、人事等大小事務
的雜權,則這些內政事務自然就會歸屬內閣各部會,這時的內閣自然也能事權統一,我們
也就比較接近內閣制了。
十二年前,立法院制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時,在野的民進黨與新黨聯手阻擋,在立
法院中演出全武行,當時連立法院議事記錄也不能率記,李登輝總統則創下憲政紀錄,連
夜將立法院送來的法律公布,還引起在野黨立委質疑違憲,林濁水與謝啟大聯手發起聲請
釋憲,大法官做成釋字三四二號解釋,依議會自律原則拒絕判斷國安三法是否確曾經過立
法院決議通過,一頁轟轟烈烈的憲政歷史,斑斑可考。現在朝野易勢,不知道立法院中當
年誓死反對國安會的民進黨,極力鼓吹內閣制的台聯黨或是親民黨,反對修憲卻也不贊成
總統攬權的國民黨,能不能先就有助於走向內閣制的政治嘗試,也就是廢除國安會組織法
一事,達成共識。畢竟立法要比修憲制憲來得簡單許多。
今年初立法院審預算時附帶通過「邱義仁條款」,要求國安會維持中立,不得涉入國
內選舉政治。如果國安會已然如此不濟,廢掉國安會也不是個沒有民意基礎的提案。總之
,當前政局的紊亂來自憲法者少,來自國安會無限空白擴權者多。修憲門檻高而廢國安會
組織法門檻低;如果門檻低的事,朝野政黨都不想做、做不到,那麼奢談修憲,就省省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69.6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
media-chaos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