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本板是否存在理性就事論事的空間?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zzz270)時間19年前 (2006/08/01 14:00),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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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曾參與某社團集會遊行的討論 目的是要保護古蹟 主事者之一拿出陳情書 其中一段寫著「市長此舉與敗家子無異」(大概的意思) 另一位主事者搖頭 直說這段要改掉 因為若市長認為這是一封流於謾罵的陳情 真正的訴求「古蹟保存」可能會因為這些批評而越顯模糊 想必有許多新聞系所乃至於媒體工作者會上這個版 版上動輒「妓者」來「妓者」去 表達不同意見則容易被認為就是記者 不知哪位記者趕在這種氛圍中也進來討論? 並非是現任或曾經為媒體工作者 就足以講出有份量的話 否則這就是犯了行為主義的謬誤 各位網友就算不是新聞系所學生或是媒體工作者 對新聞有任何看法都是夠格提出來與眾人討論批判的 然而就在下的感覺 版上充斥著人身攻擊的謬誤 記者這職業已被定型── 「凡是記者必腦殘」、「凡是新聞有爭議先拿記者來鞭總沒錯」 這種定型讓有意加入探討的媒體工作者 第一關就得先考量「我話要講幾分?被認為是記者然後遭到圍剿怎辦?」 自我介紹是記者幾乎就自爆 我很贊成該批判的絕對不要手軟 甚至幹到連該記者的部落格或是所屬單位 但假設我是媒體工作者的長官 收到「腦殘」、「妓者」......等等語彙的抗議 會比一封「該記者於X月X日,借職務之便,意圖向廠商收取不正當之利益......」 「本人於X日接受X記者之訪問,見報後個人意見遭貴報記者曲解,對個人名譽已 造成損毀......」 「貴報XXX報導,乃X記者利用違法方式取得,其違法手段乃是......」 之類的抗議還有用嗎? 如果這個版需要的是人氣而非足以改善媒體環境的意見乃至於行動 那就請維持這樣的風格吧 但這風格好歹也建立在「任何結論務必有其前提」 結論既然是記者腦殘 這前提得建立在其報導與行為 指涉對象仍須明確(那個報那個記者) 而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即便那一船人不值得打翻的寥寥可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13.186

08/01 14:35, , 1F
軟的其實根本沒用..硬的當然也沒用..但起碼當事人有爽到..
08/01 14:35, 1F

08/01 14:37, , 2F
而且也沒打翻一船人..TVBS大家罵..但是對於一步一腳印卻受
08/01 14:37, 2F

08/01 14:38, , 3F
到稱讚的..非凡雖然稱讚的多..但是一置入行銷立刻被也罵..
08/01 14:38, 3F

08/01 14:40, , 4F
這次罵的..也是該事件中的各台記者..有哪家是沒衝上去的..
08/01 14:40, 4F

08/01 16:23, , 5F
中肯 理性探討才有好的媒體亂象版 否則只有髒話與口水
08/01 16:23, 5F

08/01 21:46, , 6F
奇怪 記者腦殘不就是結論嗎 這叫做大眾公知之事...
08/01 21:46, 6F

08/01 21:47, , 7F
下面開放當事人澄清專線...你覺得不是 請舉證...
08/01 21:47, 7F

08/01 21:47, , 8F
以上是套用你們記者最常用的招式...平衡報導? 那可以吃嗎
08/01 21:4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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