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是該反擊的時候了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redsox2 (今天下午去逛A4館)時間18年前 (2006/08/27 16:25)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8/8 (看更多)
我認為辦集會遊行抗議活動的宣傳效果 幾乎等於零
看看TVBS抗議行動 理念正確卻未獲迴響 就是血淋淋的教訓
總之凡是需要媒體報導來提高能見度的計畫 就不必再考慮了
倒不如把經費省下來用於內部會議 或用來凝聚更多力量
至於標語,我還是認為要簡單
就好像「剉冰歌」 歌詞愈低能愈紅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不愛用腦
又 主題其實也不用過份加以闡述、說理(一般大眾其實也懶得去了解)
只要一句簡單的口號如「我不看新聞」就夠了
因為現在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新聞很難看 一講不看就能會心了
至於是否需要強烈吸引觀眾視覺的問題 我倒覺得還好
因為像「我不看新聞」這種話
一般人平常在聊天時 就會用到了(ps.聊天絕對不會說:拒看新聞台)
時間久了自然就會口耳相傳
重點是需要有人起頭呼口號 打響第一砲
造成一股「我不看新聞」的流行風潮
以上拙見
※ 引述《nicloas ( nicloas)》之銘言:
: 公車廣告的效果,這個在當初我們為了活動而討論的時候
: 其實也受到了很大的質疑。
: 第一,一條線只有三台車,曝光度感覺會很高,
: 但實際上必須要考慮到該路線公車行駛該路線一次的時間。
: 該路線的車行時間短,那麼車行趟數就會高,但曝光範圍就小,
: 跨縣市的路線當然行駛時間長,所以感覺會被許多人看到,但是趟數就少,
: 然而事實上以一台行使於路上的公車廣告,
: 是很難在行駛的過程中,讓路上的行人看清楚該廣告上的訴求,
: 如果只在公車廣告上放置顯幕的標語,例如「媒體嗜血,社會亂源」、
: 「拒看新聞台、大家一起來」, 雖然可以很強烈的吸引觀眾的視覺,
: 然而一則廣告至少也要在閱聽眾前呈現過三次,閱聽眾才會有印象。
: 加上標語的訴求太過簡單,所
: 以必須要有後續活動來擴大閱聽人對於該訴求的了解,
: 所以後續的配套相顯就變的更重要。
: 第二,如果以公車廣告的效果,可能僅限於台北縣市精華地段,
: 對於其他非此地段的觀眾,就沒有宣傳效果。
: 第三,當然一場活動會花的錢是以上萬計的,端看活動大小,然而活動或者公車廣告,
: 兩者間後續的影響力這個我無法估計。
: 活動如果成功獲得廣大的迴響,可以在短期間內獲得熱烈媒體的討論,
: 當然這很弔詭,因為我們是要抗議媒體,
: 但是卻也透過媒體將我們的訴求宣傳出去,
: 先不論這在過程中是否有媒體刻意框架、操作新聞的過程,使訴求變樣。
: 然而該曝光度與曝光範圍常理上應該會比公車廣告好。
: 第四、如果公車廣告的宣傳是要鎖定大台北地區的公車族
: (因為廣告效果最好的時候其實是公車停靠站的時候),
: 那麼BEE TV或許可以有另一種思考的可能性,
: 不過該做法所需的價錢多少,我沒有嘗試過,所以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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