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是該反擊的時候了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今天下午去逛A4館)時間18年前 (2006/08/27 16: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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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辦集會遊行抗議活動的宣傳效果 幾乎等於零 看看TVBS抗議行動 理念正確卻未獲迴響 就是血淋淋的教訓 總之凡是需要媒體報導來提高能見度的計畫 就不必再考慮了 倒不如把經費省下來用於內部會議 或用來凝聚更多力量 至於標語,我還是認為要簡單 就好像「剉冰歌」 歌詞愈低能愈紅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不愛用腦 又 主題其實也不用過份加以闡述、說理(一般大眾其實也懶得去了解) 只要一句簡單的口號如「我不看新聞」就夠了 因為現在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新聞很難看 一講不看就能會心了 至於是否需要強烈吸引觀眾視覺的問題 我倒覺得還好 因為像「我不看新聞」這種話 一般人平常在聊天時 就會用到了(ps.聊天絕對不會說:拒看新聞台) 時間久了自然就會口耳相傳 重點是需要有人起頭呼口號 打響第一砲 造成一股「我不看新聞」的流行風潮 以上拙見 ※ 引述《nicloas ( nicloas)》之銘言: : 公車廣告的效果,這個在當初我們為了活動而討論的時候 : 其實也受到了很大的質疑。 : 第一,一條線只有三台車,曝光度感覺會很高, : 但實際上必須要考慮到該路線公車行駛該路線一次的時間。 : 該路線的車行時間短,那麼車行趟數就會高,但曝光範圍就小, : 跨縣市的路線當然行駛時間長,所以感覺會被許多人看到,但是趟數就少, : 然而事實上以一台行使於路上的公車廣告, : 是很難在行駛的過程中,讓路上的行人看清楚該廣告上的訴求, : 如果只在公車廣告上放置顯幕的標語,例如「媒體嗜血,社會亂源」、 : 「拒看新聞台、大家一起來」, 雖然可以很強烈的吸引觀眾的視覺, : 然而一則廣告至少也要在閱聽眾前呈現過三次,閱聽眾才會有印象。 : 加上標語的訴求太過簡單,所 : 以必須要有後續活動來擴大閱聽人對於該訴求的了解, : 所以後續的配套相顯就變的更重要。 : 第二,如果以公車廣告的效果,可能僅限於台北縣市精華地段, : 對於其他非此地段的觀眾,就沒有宣傳效果。 : 第三,當然一場活動會花的錢是以上萬計的,端看活動大小,然而活動或者公車廣告, : 兩者間後續的影響力這個我無法估計。 : 活動如果成功獲得廣大的迴響,可以在短期間內獲得熱烈媒體的討論, : 當然這很弔詭,因為我們是要抗議媒體, : 但是卻也透過媒體將我們的訴求宣傳出去, : 先不論這在過程中是否有媒體刻意框架、操作新聞的過程,使訴求變樣。 : 然而該曝光度與曝光範圍常理上應該會比公車廣告好。 : 第四、如果公車廣告的宣傳是要鎖定大台北地區的公車族 : (因為廣告效果最好的時候其實是公車停靠站的時候), : 那麼BEE TV或許可以有另一種思考的可能性, : 不過該做法所需的價錢多少,我沒有嘗試過,所以不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5.189
文章代碼(AID): #14yLSCY9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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