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抗議!反對環保署剝奪自由時報周富美採 …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時間19年前 (2007/09/25 12:03), 編輯推噓6(6025)
留言31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8/28 (看更多)
※ 引述《powerslide (powerslide)》之銘言: : ※ 引述《Kleet (..............)》之銘言: : : 同理亦無法得出會議過程記者得列席之必然結論 : 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禁止記者參加或賦與行政機關得行使家主權 : 那麼趨離記者的行為就已經侵害記者的人身自由權而無阻卻違法事由了 我倒是沒想到"法律沒禁止或限制就可以做"這個概念 但是這樣一來在解釋記者為何有新聞自由 採訪權 而 人民沒有 就遇到困難了 我的解釋步驟是這樣 1.新聞自由是基於人民"知的權利",而知的權力屬於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權利 2.若人人都行使知的權利(ex.採訪權)將對社會秩序產生危害 有必要加以限制。 因此依憲法23條反面解釋政府得以法律限制之。 3.再來就是問題所在了。我找不到哪一條法律限制人民各自行使知的權利。 (除了已廢除的<新聞記者法>) 4.這樣一來記者可以列席 人民也可以列席? 有合理的解釋方式能夠解釋現況嗎? : : 雖以公開為原則,但亦無法得出記者能在環評會旁聽採訪為必要公開方式之法源依據。 : 同上所述應該是行政機關要找法源依據來禁止記者進入的 : 怎麼反客為主了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本文 可否作為限制環評會開會公開之依據? 記者採訪是為了報導公開,若可以限制環評會開會公開的話,除依但書規定 自無讓記者旁聽採訪之理 : : 的確。若一般不特定人士皆可參與,確無獨排新聞工作者之理。 : : 但當日是否獨排新聞工作者,本人無法確認,因此不與評論。 : 既然是[不特定],那麼記者也可以進入啊 如果是不特定人皆可參與,那可以算是公開了。無任何依據,獨排記者當然無理。 本人亦贊同這點。 我所指的"當日是否獨排記者,本人無法確認"是指爭議的這兩次,是否僅限制記者 ,還是連不特定人亦禁止進入。若是連不特定人都不行進入 就回歸到環保署能不能 限制公開 和記者能不能採訪的問題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0.51

09/25 19:00, , 1F
對政府行使知的權利到底會產生什麼危害?@@
09/25 19:00, 1F

09/25 19:01, , 2F
只是坐在旁邊聽而已 與其說採訪不如說旁聽
09/25 19:01, 2F

09/25 19:02, , 3F
然後有人在旁邊看/聽 會議會開不下去嗎?@@
09/25 19:02, 3F

09/25 22:14, , 4F
新聞自由建立在大眾知的權利上 記者若不是
09/25 22:14, 4F

09/25 22:15, , 5F
為了報導出來讓大眾知道 那記者憑什麼行使
09/25 22:15, 5F

09/25 22:17, , 6F
新聞自由 採訪權...會議資訊若屬限制公開
09/25 22:17, 6F

09/25 22:19, , 7F
當然就應限制報導公開阿
09/25 22:19, 7F

09/25 22:20, , 8F
旁聽不就是為了報導嗎
09/25 22:20, 8F

09/25 22:24, , 9F
就怕這個時候有什麼黑箱作業囉
09/25 22:24, 9F

09/25 22:29, , 10F
請問一下 為什麼一般人不得列席?
09/25 22:29, 10F

09/25 22:47, , 11F
政府資訊公開法18條1項3款 政府機關作成意
09/25 22:47, 11F

09/25 22:49, , 12F
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
09/25 22:49, 12F

09/25 22:51, , 13F
除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外,應限制
09/25 22:51, 13F

09/25 22:51, , 14F
公開或不予提供」立法理由:「政府機關之內部
09/25 22:51, 14F

09/25 22:52, , 15F
意見或與其他機關間之意見交換等政府資訊
09/25 22:52, 15F

09/25 22:53, , 16F
如予公開或提供,因有礙該機關最後決定之
09/25 22:53, 16F

09/25 22:54, , 17F
作成且易滋困擾自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
09/25 22:54, 17F

09/25 22:55, , 18F
惟對公益有必要者,自不在此限制範圍之列」
09/25 22:55, 18F

09/25 22:56, , 19F
是否因公益有公開必要的裁量權在政府手中
09/25 22:56, 19F

09/25 22:59, , 20F
因此政府決定要不要公開只有恰不恰當
09/25 22:59, 20F

09/25 23:00, , 21F
從自由主義與民主概念的角度而言,政府過度掌控
09/25 23:00, 21F

09/25 23:01, , 22F
而沒有違不違法的問題
09/25 23:01, 22F

09/25 23:01, , 23F
似乎不是應該鼓勵的事情?
09/25 23:01, 23F

09/25 23:05, , 24F
沒辦法面面俱到 法律總是有灰色地帶
09/25 23:05, 24F

09/25 23:08, , 25F
所以問題就出在灰色地帶怎麼認定
09/25 23:08, 25F

09/25 23:08, , 26F
沒明確具體的規範政府還會那麼乖就好了
09/25 23:08, 26F

09/25 23:13, , 27F
至於環評會公不公開一邊理由是會影響專家
09/25 23:13, 27F

09/25 23:16, , 28F
決策(畢竟民眾和開發商都很難搞);一邊主張
09/25 23:16, 28F

09/25 23:18, , 29F
是應該透明公開避免黑箱。這兩者就看如何
09/25 23:18, 29F

09/25 23:21, , 30F
要如何取捨了。如果結論是公開為佳
09/25 23:21, 30F

09/25 23:22, , 31F
採明文規定以杜爭議為佳 且對政府有較強拘束
09/25 23:22,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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