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質疑筆錄有道理 vs. 學馬是不倫不類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達哥)時間16年前 (2009/02/25 23:44),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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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TCT (台灣宅男工會會長)》之銘言: : ※ 引述《mattel (綠蟻安睡地herzog)》之銘言: : : 推 ladioshuang :證人都出面說明了,還在雙重標準? 59.120.27.130 02/25 13:55 : : → ladioshuang :一個是證人出面說筆錄不實 59.120.27.130 02/25 13:56 : : → ladioshuang :一個是證人出面說筆錄就是原意 59.120.27.130 02/25 13:57 : 這邊有個訴訟法上的小問題 : 馬案的證人出面說筆錄不實,陳案的證人出面說筆錄就是原意。 : 問題是,陳案被當事人陳某(不是畫漫畫那個)指控有檢察官叫唆證人為虛 : 偽不實陳述的情形發生。 這邊有另一個問題出現 陳鎮惠與辜本人及律師皆未對筆錄與當時偵訊情況提出異議, 甚至出言反駁扁律師的指控時 那扁的律師(非筆錄當事人)有何資格可以代這兩者指控檢察官教唆偽證? 且這兩人之後都會上法庭公開作證的 到這裡似乎跟媒亂無關係了 : 這種情況之下,如果譯文,也就是訊問時的光碟逐字稿,確實有檢察官叫唆 : 證人為虛偽不實陳述(就是做偽證啦)的情形,那就算陳案的證人出面說筆 : 錄就是原意,也只是證人自婊(刑法有規定,證人做偽證要被處罰)。 : 不過辦陳案辦到整個刑事訴訟制度被放在地上踩,其實是很悲哀啦。 : 更悲哀的是,當本國的記者老爺夫人們每天跟著名嘴瞎起鬨,甚至總是未卜 : 先知,消息永遠跑在檢察官前面的時候,竟然檢察署要依法追究訪問陳某的 : 英國記者。 : 鄉親啊 : 一樣當記者,一樣被鄉民瞧不起就算了,竟然還要被政府開的檢察署大小眼。 : 這人蔘未免也太苦了些。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68.112

02/26 00:15, , 1F
可以指控只是要指控的人要負舉證責任
02/26 00:15, 1F

02/27 02:38, , 2F
教唆偽證非告訴乃論誰都可以檢舉的
02/27 02:38, 2F
文章代碼(AID): #19fMTLkv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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