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奕廷是誰?????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wetteland ( )時間15年前 (2010/04/18 13:18)推噓0(0推 0噓 4→)留言4則, 2人參與討論串6/12 (看更多)
※ 引述《iamsychen (工程師)》之銘言:
: 投稿者以筆名投稿 卻又聲明自己是某某單位的人 這樣的做法是否妥當
: 今天自由這麼做了 未來其他報章雜誌是否當然也可以比照辦理
: 想在沒有為這件事情安上預設立場的前提下 知道其他媒體對於這種狀況的看法
除蘋果不接受筆名投稿,
自由聯合中時都接受筆名投稿,
也接受使用筆名又聲明自己是某單位,
只要編輯確認他身分無誤,
因此衍生出來的問題,是投稿者要負責的。
現在很簡單啊!美國政府可以提告,黃先生就要負責了。
為什麼只是司徒文出來打一篇無關痛養、不著邊際的嘴砲,
而不是提告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76.125
→
04/18 13:25, , 1F
04/18 13:25, 1F
第一,找不到這個人。 因為是筆名
第二,不能代表機關發言。 請問黃先生三篇文章,有哪篇是代表機關發言?
司徒文的文章,根本就是牛頭不對馬嘴,完全不知道重點何在?
感覺只是受到中華民國政府的壓力,跳出來打泥巴戰。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218.166.176.125 (04/18 13:29)
→
04/18 13:31, , 2F
04/18 13:31, 2F
→
04/18 13:31, , 3F
04/18 13:31, 3F
→
04/18 13:34, , 4F
04/18 13:34,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media-chaos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