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奕廷是誰?????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tinmar)時間15年前 (2010/04/18 13:36), 編輯推噓4(408)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12 (看更多)
公家單位不能用筆名? 必需授權? 很多新聞引用匿名的政府內部人士說法, 這些政府內部人士也沒經授權. 那為何沒人質疑這些政府內部人士未經授權? 也沒人質疑是記者造假? 因為媒體為了真相, 常常不得讓消息來源匿名, 否則沒人願意提供消息. 這是很典型的新聞自由, 所以記者面對調查時, 常常拒絕交出消息來源. 若匿名就是造假, 那太多新聞豈不都是造假? 投書也是新聞自由一環, 媒體可讓讀者用筆名匿名投書. 重點在於消息來源與投書者是否真有其人? 這需靠媒體自己把關. 自由既然刊登匿名投書, 自然經過查證, 投書需附相關個人資料, 更能查證. 投書者自稱任職美國衛生單位, 茲事體大, 自由更會去嚴格查證. 更何況引起AIT關切, 自由更不會輕乎. AIT去函自由, 自由又刊登投書者的反駁, 代表自由已確認該投書者任職美國衛生單位. 自由不能透露投書者真名, AIT也不能強迫. AIT若認為投書者是冒美國衛生單位名義, AIT可深入調查, 而非只查名字. 美國衛生單位裡的台裔人士不難一一找出詢問. 透過調查, AIT就能確認投書者是冒用美國衛生單位名義, 或真的是以筆名投書. 冒美國衛生單位名義是很嚴重的事, AIT若真在意, 就應進一步追蹤. 不過, AIT若真調查, 恐怕也會引發白色恐怖爭議. 所以, AIT只能去函自由, 說找不到黃奕廷名字, 以做下台階. 反而媒體較無顧慮, 可自行調查. 因此, 如果蘋果認為自由造假, 就請去調查美國衛生單位裡的台裔人士. 總之, 投書者與自由都已說是筆名與經過查證, 外界若有懷疑, 就應拿出證據, 一翻兩蹬眼.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3.101

04/18 13:42, , 1F
沒差啦 水門事件的記者因為拒不公布資料來源被關
04/18 13:42, 1F

04/18 13:43, , 2F
依某些動機的人的看法 大概也會因記者說不出源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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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3:43, , 3F
推導成水門事件不存在吧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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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4:01, , 4F
這不,對打落水狗的文章質疑就會變成本板不能批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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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19, , 5F
筆名? 恐怕是冒充衛生單位 二者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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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6:22, , 6F
若是冒衛生單位 就拿出證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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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7:11, , 7F
理論上自由應該要查證 不過今天蘋果的新聞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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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份是否為衛生部官員 則不願進一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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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的時候他就投書過 然後HHS就寄信給自由說無此人
04/18 17:14, 9F

04/18 19:21, , 10F
我有證據喔 ^ . < 要證明我沒證據就拿出證據啊!
04/18 19:21, 10F

04/18 20:29, , 11F
樓上既然有證據 就拿出來吧
04/18 20:29, 11F

04/18 22:45, , 12F
為什麼要拿出來? 呵呵
04/18 22:45,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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