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次文章,補述

看板TuTsau (吐槽)作者 (男人誰不認識陳伯)時間14年前 (2011/11/07 22:1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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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本版 #1EL1Pqy2 (TuTsau) 的文章,有兩三事還是要說一下 唉呀,已經是8/24的事了 該篇文章發表後數小時本人即遭水桶,卻有關乎文意以及判決的版本一、版本二 而水桶到期前一週,事發半個多月後 某人又從Buzz_Service 違法轉錄 #1ESNIidu (Buzz_Service) 轉錄過來之後再改標題的一篇,總共四篇 (我最近一個月沒上線,最後那篇違法轉錄的至少10/2仍在,現已刪除) 不過來源的證據仍在在#1ESNIidu (Buzz_Service) 最末 ※ ayuperfect:轉錄至看板 TuTsau 09/15 11:45 而前後完整的串是在此處 視聽劇場 偶像, 音樂, 廣電 [skydreaming] Buzz_Group 組務 Σ視聽板務服務台 [組長群] Buzz_Service 組務 ◎視聽劇場.司法大廳 skydreaming/n 我在本版只有原文,面對水桶中,而有人針對此文章用了四篇文章, 我要用一篇文章將一些一定要說明的地方在本版澄清清楚 我不是把這裡當個版,抱歉佔用了版面 但有些很奇妙的手法,以及很神奇的反應,我必須釐清 另外就是,有些以前暫且按著不寫的東西,最近真的必須寫了 所以這邊的事情還是要做個段落 ------------------------------------------------------------ 首先是本版原文中,由於篇幅已不短,我省略了兩個其實已廣為人知(?)的事件 一是p5,刻意用了誤植+跳脫 (容後補述) 這邊省略了之前已在數字版被拿出來鞭過幾次,小刃刃噗浪上那個年表 那個明明引用年代都錯誤,只是想說他創意都比這些外國作品來的早的年表 二是p11,當初對於所謂高中生抄襲事件的處理方式 那個處理方式...我想不用我再多說吧? 這兩件事情是當時我省略下來沒有加入的部分 ------------------------------------------------------------- 接著是我在本版第一次做公開的文意澄清,或者說針對刻意延伸解釋的反證 而原文一直都是那樣,無論是原本文中的脈絡,或者是文章的整體立場 原文我不會再做任何編輯,因為是案發現場,有一個錯字一直沒去改,抱歉 由於在 Buzz_Service 已經整理過,因此我引用我在該處已澄清過的文章內容 針對本版 (AID): #1ELRUgON (TuTsau) 本篇判決(最終版本)中的內容 我節錄我 #1EPz6t8u (Buzz_Service)之內容 第3點.最誇張的部分, 該版主說"這跟「認真就輸了」「好傻好天真被騙活該」之類的大絕差不多" 我不知道這是哪來的超連結? 版主自己從腦中拿出來塞到我身上 舉例很簡單,但要舉的適切,而不是胡亂舉例用栽贓的方式 "我只告訴對方,那是詐騙" 難道等於 "我說對方腦弱又貪心,才被騙" ?? 更何況我的原文還有附上文章主角的行為跟作風,以及當天才發生的事例 就跟課本、參考書一樣把例題放在旁邊,還把邏輯寫出來 很奇怪,一開始版主自己說看不懂文章卻硬要跳出來判,然後凹一凹就開始栽贓? 至於後面該版主舉小$的例子是完全引喻失當,且目的只在引出後面那一句 「其實吐槽者自己ooxx才會投射在被吐槽的對象上」 跟前面一樣從他腦子拿出來塞到我身上問題語句。 那是版主腦捕後將文章引導為攻擊粉絲,我的文章根本沒有這部分; 版主恣意延伸解讀原文不含的部分而自行加上、畫上等號,讓人傻眼。 我在文章引用曾是粉絲的人所說的吐槽點,是我必須引用,我也說了 我並無接觸該對象之產品,而該篇是看過所以批評,我不引用難道要憑空亂批? 引用法最基本的狀況,我都說我沒看,當然要引用阿! 引用前粉絲自己都看不下去在吐的點,卻被該版主一再解釋為在酸前粉絲, 不知是何居心? 再者,如果那句話真的如該版主所說,那套上該篇文章情況,結果便是 「其實吐槽者自己熱血才會投射在被吐槽的對象上」 照該版主的解讀就是變成這樣,所以該版主判定這句話是攻擊? 是負面意涵的攻擊?(如果有)指涉吐槽者熱血是攻擊? 要自導自演也看一下結果演的是哪齣好嗎? 照該版主好不容易想出來塞到我身上的話,結果也沒有攻擊粉絲阿!? 更過分的是後面這 "lollol的「jump跟和月都可以﹐為何九把刀不行」" 不僅完全不懂文章意思,還自己胡亂解讀之後塞上我的名字 如此低劣、硬凹、延伸解讀的手法,實在讓人作嘔; 既然一開始自己就看不懂文章,為什麼要那麼急著跳出來判? 為什麼要那麼急著讓人家看破手腳?除了凹還是凹? 這根本完全沒有原文的意思,又從頭到尾不管通篇文章立場 一開始把文章解讀成護航,經過版友們反應後仍然只想硬凹 讀不出文章意思,經版友們反應,所為卻是拼命扭曲文章 來製造"怎麼解讀都犯板規"的假象,讓人心寒。 我的原文,文章代碼(AID): #1EL1Pqy2 (TuTsau) 雙重(標準的)極致,跟和月老師致敬一下,還努力實踐在生活當中,錯了嗎? 跳跳邏輯,欸,jump屹立不搖40年,主角威能熱血王道,錯了嗎? 在此僅對這部分花篇幅解釋 酸該對象總是雙重標準,(把雙重標準變成一個招式,而雙重的極致是來自和月老師作品) 這裡的"跳跳邏輯"是故意把該文前面提過的"跳針邏輯"寫錯 再扯到跳跳,jump 因為該對象很喜歡說別人抄襲,而吹擂自己創意領先時卻引用年代錯誤的資料 可是充滿自己作品的卻是jump系作品的熱血,但jump已經40年了 難道要說jump是抄襲他嗎? 阿他用到爛卻毫無內容的熱血,當然只是"致敬"而已嘛 別人的才會是抄襲,他的都不是。 被說是酸和月老師跟jump或者護航,還只有這兩種解讀, 我只能說這理解真的是萬中選一、無皮無敵;目的性太過明顯,其心可議。 ----------------------------------------------------------------- 這是在Buzz_Service我的首篇,而這邊只上色黃字部分 這邊是本著吐槽精神,將前面提過所過邪惡大人的形象 刻意誤植 + 跳到另外的點來做吐槽 而這邊省略的是當時剛好在數字版被曬過好幾次的, 我前文說的那個年代根本都錯誤的年表 由於文章篇幅已長,省略此處造成的問題,其實我發完文後還在想這部分的問題 無奈不容任何澄清也沒有任何詢問,就連有跡可循的地方都要直接被開無視 剩下的就是水桶,然後看人在那邊判決,然後延伸解釋的版本一,版本二 ----------------------------------------------------------------- 不過刻意違反板規轉錄至此,再無聲無息毀屍滅跡的事主 在Buzz_Service前後言論十分有趣 #1ERlqG1h (Buzz_Service) 事主首篇 我還是覺得這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然後跟前面那段"幻想﹑錯覺..病症"加起來也是在攻擊粉絲幻想/投射等等。(板規4-17) 當然你可以堅持說你沒有護航﹐ 不過我怎麼知道你講真的還假的﹖ 以及 " 既然這麼愛強調中文程度的重要性﹐ 下次請用更多標點符號或文字解釋﹐因為這裡最後兩行讓人誤會那是你的意思。 例如 九把刀會說﹕"看要稱之為幻覺、...毫無根據" 總之請把九把刀跟你的意思分別得更明顯。 不然 "原本就是在罵粉絲有幻覺﹐但被罰才硬凹" 也是有可能的。(板規4-17) 還有 喔喔﹐所以這裡第一行是指劍心裡的雙重之極限那個招式嗎﹖ OK那我還真的沒想到﹐還以為你是在說和月也雙重標準。 不過第二行誰能確定你在講什麼啊 = = 總之這段根本超容易讓人誤會你如果不是在護航九把刀﹐(板規4-1) 就是把和月跟jump一起罵進去了啊。(板規1) 你可以堅持你沒有犯意﹐ 但你文章自己寫那麼亂﹐怪我囉﹖ ----------------------引述結束分隔線--------------------------- 感覺,感覺,還是感覺 但原本判決中刻意延伸解讀的部分,在他的幾篇文章之後突然變成了 "文字犯規的事實" 然後自己原本的說法都沒有後續了,不論是延伸解讀或者感覺說 而我第二度詢問,那照他的說法來套入我的文章,ooxx帶入的熱血,是攻擊粉絲? 在#1EU_ebw_ (Buzz_Service) p9,p10 喔,從第一篇就提出的事實,在此總算得到回覆 #1EVAgMgp (Buzz_Service) p7 其實這句話就在怪粉絲了﹐可以罰。 做了那種曖昧不清,留白ooxx的是他,問了他之後沒回應 第二度詢問做出的回應是這樣,阿不過他也早罰了 --------------------------------------------------------------- Buzz_Service的紀錄,在事主首篇#1ERlqG1h (Buzz_Service) 自承他看不懂文章,他當時很忙blahblah 那麼忙為什麼急著對一篇也還沒被檢舉,但是他自己又不確定文意的文章做判決? 恩,這是無解的謎 但更謎的是,為什麼自己前後文章的說法都串不起來 最後還很神奇的只能用很奇妙的他說等於就等於的舉例來帶過 從一開始,到最後都是這種手法,卻完全沒辦法就事論事 而這邊要嚴正聲明的是 #1ELRUgON (TuTsau)中 "lollol的「jump跟和月都可以﹐為何九把刀不行」" 我從來沒有說這話,文章也不是這意思 怎麼莫名其妙就有了我的id冠上去? #1ERlqG1h (Buzz_Service)中 " 既然這麼愛強調中文程度的重要性﹐ 下次請用更多標點符號或文字解釋﹐因為這裡最後兩行讓人誤會那是你的意思。 例如 九把刀會說﹕"看要稱之為幻覺、...毫無根據" 總之請把九把刀跟你的意思分別得更明顯。 不然 "原本就是在罵粉絲有幻覺﹐但被罰才硬凹" 也是有可能的。(板規4-17) 我從沒有針對這人說中文程度如何如何,這裡也不知道為什麼又有我了 很奇妙的小技巧 ^^ ---------------------------------------------------------------- 最後我一定要說的,針對 #1EL65DZJ (TuTsau) ('_>`) 從lollol原文的「我僅在高中時在當時他的網站看了下這廝在做什麼」 可以猜測他好像已經不只高中程度勒..那你這樣講不是在侮辱他嗎﹖ 然後順便又攻擊我.. 是想要4-22買一送一這樣﹖ 好像看到一個版板分不清楚的人一直說別人中文程度不好 ---------------------------------------------------------------- #1EPz6t8u (Buzz_Service) 該版主針對AlleyCats版友的回文內容,一方面亂扣帽子,最後那句話證明態度問題 AlleyCats版友說我該篇文章是高中程度,這是沒有問題的,在文意理解與篇幅上 的確超過國中生普遍程度;但是讀文章的理解程度等同說對方只有該程度? 難道一直以來推薦國中生適合讀的八百字小語,作者們都是國中程度? 對這部分扣帽子真的很神奇,而在板跟版可通用的部分,要拿來酸對方?酸到誰? ---------------------------------------------------------------- 這裡是吐槽版,宗旨是吐槽 而文章作者第一次公開澄清文意時 (Buzz_Service) 得到的卻只有執法者的質疑再質疑,我想這是很奇妙的狀況 我的文章中有可以保證立場的脈絡以及我吐槽的精神 之前想把這部分整理完,然後再發一篇重要的文章;剩下的戰場就是在八卦版了 不過後面想發的文章可能暫時不會寫,只能說coming s∞n 該篇文章會提一個名字:奈奈敷茲 >.0 最後,向所有曾為先前文章判決事件發聲的版友們致意 為免去打擾之虞,恕不一一去信 再次感謝 <(_ _)> -- 如果一個判決要用三篇文章來修正延伸解釋的內容,最後在事發半個多月 又從不能轉錄文章的地方違法轉錄來改標題增添很莫名其妙的第四篇 文章原作者卻不能發文澄清而此篇要被砍,我想許多事情都不言自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222.8 編輯:修錯字。 ※ 編輯: lollol 來自: 111.252.222.8 (11/07 22:24)

11/07 22:27, , 1F
那篇我第一次看完也是認為你說"粉絲對刃犬有幻想至於.."
11/07 22:27, 1F

11/07 22:27, , 2F
這樣算踩到線吧?
11/07 22:27, 2F

11/11 13:25, , 3F
文筆不好讓人誤解也該檢討,畢竟你想寫給別人看
11/11 13:25, 3F
文章代碼(AID): #1Ej-YPX9 (TuTs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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