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再評法律人seiku的法學觀念 (下)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道德柔道)時間19年前 (2005/11/26 16:03), 編輯推噓15(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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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引述《seiku (海德堡學生王子)》之銘言: 抱歉,問一下心中的疑問。 : 第一、第十條不是全面開放,它限制了直接投資 ~~~~~~~~~~~~~~ 如果我是大陸人A,我想要控制TVBS, 又要不違法,是不是採間接投資就可以了? : 第二、它的立法目的是防患「市場」被壟斷,而不是單一公司被壟斷 : 你在之前的文章信誓旦旦的說壟斷是指單一公司, : 被我舉出立法者原文之後就沒有正面回應, : 如果真的回不出來,難道不用承認當初自己的錯誤嗎? : 還是你覺得只要過一陣子,大家就忘了,你又可以拿出來再講一次 : 玩那種看誰回到最後一篇的遊戲嗎? 所以說,A想順便控制三立、東森、中天, 就順便也間接投資它們,每家股權都超過50%,也不會違法? : 第三、違不違法不是「大家」覺得,而是當初立法者覺得 : 像這樣的話由你這個法律人講出來,我真是覺得.... 問一下,這個立法者是指立法院的立委嗎? 還是制定草案的人啊?(我對法律完全沒概念) 我覺得如果這立法人當初就認為可接受間接投資的話, 那他應該是誤判形勢了,因為他寫這條法律,擋不到任何人。 : :  、甚至是國家安全的話,我們就會支持新聞局的解釋是一種合理的解釋。因此, : :  我們不能曲解法律,說新聞局違法濫權,在尚未經過司法機關的審查前,先誤導 : :  大家的判斷。 : 為了版友看文方便,我再解釋一下你的邏輯 : 「因為新聞局是主管機關,所以他愛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 砥觸其他法律也沒有關系」 : 我對你的攻擊是 : 1. 新聞局之前已經有過解釋,說tvbs的股份結構合法 : 2. 砥觸其他法律有關系 : 3. 壟斷是指市場而不是指單一公司,探究立法意旨, : 不限制TVBS的股份結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29.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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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資和中資不同,這是現行的法律規定,不滿意可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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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法律未必是用來「擋」人的,只要增加外資經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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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防患外資壟斷市場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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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6:34, , 4F
s哪裡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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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6:34, , 5F
港資和中資的區別是?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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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thurston: 請參閱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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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說啊,"立法意旨"拿出來揮一揮,要怎麼講都嘛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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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tobu: 請參閱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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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條例,或去politics看#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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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你又來了..我舉的立法意旨都是公報白紙黑字的,不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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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見,如何有「怎麼說都可以」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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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說:港資 = 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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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如果第10條真的是這樣規定的,那香港人、大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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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外國人想要控制台灣的有線電視台,是很簡單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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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這樣,要趕快修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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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你要怎麼解釋說都嘛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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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條法律不是白紙黑字劃出來的,還不是足以讓人嘴砲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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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我在硬凹,那應該是講出來我那邊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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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如果我是對的,那當然你會覺得我通,但是我的解釋是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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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看到你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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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之的,並沒有「怎麼解釋都通」,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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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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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7:06, , 23F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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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6的第四,再沒有我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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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條法律不好的..應該去思考當初衛星電視廣播法為何限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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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7:28, , 26F
制這麼輕微,是因為這本來就沒有什麼好限制外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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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並沒有侵占到過多的資源,祇是電波發射而已,出自於保護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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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立場,自然可以加以限制,但是有些網友想法已經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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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9:19, , 29F
真是錯亂,如果是國外進口才有關稅,本國生產的外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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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9:20, , 30F
哪來關稅?這大概是法律人鑽牛角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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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舉例不對...何謂本國生產外國品牌?代工嗎?還是本國公司
11/26 22:00,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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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是外國設廠?法律人不是鑽牛角尖..而是依照法律與法理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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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問題..不是依意識形態或政黨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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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23, , 34F
去看LLD的解釋和舉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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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24, , 35F
NISSAN台灣版就是台灣生產台灣市場,哪有關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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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47, , 36F
可是現在很多法律條文都是「依意識形態或政黨偏好」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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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性質本來就是如此,要不然怎麼會有國家沒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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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死刑的國家就是因為他們的國民覺得不應該有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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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3:26, , 39F
意識形態,而訂定這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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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3Y1RTaS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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