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覺得媒體也沒礙到我阿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sshsshssh (默示錄擊1/1)時間19年前 (2006/08/20 23:08)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 3人參與討論串43/66 (看更多)
※ 引述《ToughRole (我醜胖窮笨)》之銘言:
: ※ 引述《ToughRole (我醜胖窮笨)》之銘言:
: ※ 引述《naven (拉麵)》之銘言:
: 推 blanki:如果一切都以爽來定義的話,那我們跟落後國家有什麼不同? 08/20 22:28
: 你錯了
: 就是落後國家才會以道德掛帥
: 道理很簡單 因為大家的道德都不同 所以當一切以道德掛帥
: 就會變成 有力者有勢者的道德才是道德 弱勢者的道德就不是道德
: 也就是說 強勢者掌握的道德的詮釋權
: 所以 皇帝要殺誰就殺誰 大官要殺誰就殺誰 反正朕即道德
: 今天進步國家的象徵是甚麼
: 是法治 所以我其實同意游先生說的 談道德是封建思想
: 我們要談的應該是法治
: 所以 任何訴求 都請以立法的方式表達 我想 這樣是比較有建設性的
因為居然有人認為ToughRole這篇是好文章
我還是講一下我的看法好了
首先,ToughRole拒斥用道德來規範要求媒體的理由,在立法也同樣適用嘛
那為什麼法律就能規範媒體? 道德就不能規範媒體?
一樣是「有力者有勢者的法律才是法律 弱勢者的法律就不是法律」嘛
那這個社會的「有力者有勢者」是誰? 是人民? 還是媒體?
立了法就「法治」了嗎?
比如像NCC不是立了法了,如果是像那樣子也叫法治嗎?
再來,現在真的存在立法不足的問題嗎?
我想現行法律對人權的內容和範圍是很明確的,媒體不能任意侵犯;
就算人權的內容和範圍不明確,那也只能從避免侵害人權的角度暫時從寬解釋人權的
範圍,而得出「媒體更不能任意侵犯」的結果,
哪能說因為內容不明確,所以立法之前媒體作什麼都可以呢?
更本質的一點是:「台灣媒體既缺乏自律,更不願接受他律」,
在這種情況下,爭執要不要立法、爭執人權的範圍,
都只是枝微末節,
立了法媒體哭說侵害新聞採訪自由、不立法他們就說法律沒禁止;
人民的權利範圍明確了媒體不尊重、權利範圍不明確媒體還是不尊重。
媒體就是這麼無賴,有什麼辦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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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2.250.1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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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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