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現在的新聞跟以前差很多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中肯無益於中出)時間14年前 (2011/04/18 00: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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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yp001 (無敵怪醫2008)》之銘言: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這是什麼心態,為了某個連道德都還算不上的理由,主張消滅一部分合法電視台和 : : 新聞台的生存權利? : : 倘使國家因為「社會安定、團結、維護善良風俗」這類道德性的理由去懲處電視台 : : 叫做箝制言論自由,那這種因為「節目水準不夠」就主張一部份電視台應該倒掉,這 : : 會不會太極權了些? : 抱歉, 可能我的表達能力不好吧 : 我主要的意思不是要政府收掉某些新聞台, : 而是該有一些評審制度, : 讓一些常違規或是沒水準的新聞台關閉 : 原本在正常的商業行為, 做不好沒人看自然會倒掉, : 但是因為新聞台背後都是財團, 所以只是財團基於某些其他利益, : 就算賠錢仍繼續支持, 那新聞台就不會倒 如果純粹以自由主義的角度會說,那便是出現一個財團鼎力支持,但是沒有消費者 要看的新聞台而已。在這個情況下,技術上來說這個新聞台沒有倒,實質上來說它跟 不存在是沒有兩樣的。 退後一步加上點菁英主義的看法,這種新聞台的存在才會構成問題:因為社會上人 民不夠聰明,所以他們還是會去買新聞台的帳。因此這些新聞台才會造成「亂象」。 : 至於你說的新聞自由, : 當然是很重要, 但是現況已經是新聞太過自由, : 甚至常常侵犯到被採訪者的自由和人權, : 那是不是新聞自由也該有所限制呢? 我只看過一些隱私權或者言論自由的書,但是這些書告訴我,即使是美國,碰到新 聞自由這個大旗的時候,很多個人權益的保護也是被轉彎的。有些案例還蠻誇張的。 比如說新聞記者採訪都市急救體系,在沒有受到屋主允許的情況下跟著急救員進入屋 中,拍攝屋主親人從急救到過世(?)的整個過程。 嚴格來說沒有「太過自由」這個詞彙,能討論的是兩種權利衝突的時候,雙方取得 平衡的點在哪。隱私權、財產權、聲譽等都可能和所謂的「新聞自由」有衝突的時刻 ,問題是該如何處置? 這樣說吧,美國尊重人權,但是更傾向於你的權益要自己去捍衛爭取。如果個人的 權益受到損害,那司法體系就是救濟的管道,由權益受到侵害的人,經由提出告訴來 獲取賠償。對這種自由主義來說,任何監視或者審查的機構,無論是政府 機關或是人民公審,都不是正常的狀態。 但是台灣並未走到這一步。台灣的看法還是相當精神分裂的,一方面不相信政府, 一方面又祈禱政府出面救援。在懷疑司法體系能否替受到侵害的平民百姓取得補償的 同時,卻又呼籲政府行政部門成立各種監督審查小組,來「終結亂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65.145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22.117.65.145 (04/18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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