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活動] 抗議!反對環保署剝奪自由時報周富美採 …
共 28 篇文章

推噓8(8推 0噓 2→)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leet (..............)時間19年前 (2007/09/24 17: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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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環保署 "能不能不公開"和"應不應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審議之過程. 應該分別討論. 一 能不能不公開(依現行法規定). 1.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款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記錄,應主動公開。. 而合議制機關之會議記錄究竟為何,依同條第三項,指由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成員. 組成之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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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wj2 (小俊)時間19年前 (2007/09/23 18: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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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施政等關係公眾利益的議題,都是應該公開為之,. 政府部門不應拒絕民意機關及媒體的監督。. 對此案來說,我認為自由時報周小姐硬闖會場,除非有環評法或其他法規有. 規定不得公開,不然環保署沒有立場拒絕任何人進入會場,. 所以也就沒有什麼硬闖不硬闖的事了。. 例如同樣進入政府部門的大廳,我可以直接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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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slite12 (recta sequi)時間19年前 (2007/09/23 16: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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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跟考試一樣 是一次性的事情 而環評法對環評無效的規定又非常簡陋. 她除了衝撞還有什麼選擇? 打官司要求給付下一場會議的特許採訪證?. 環評最刺激的就是有沒有下一場都沒人知道. 更何況 比如今天你在你家上批踢踢 突然條盃盃衝進你家說你不能上網. 因為你可能會開色情網站 請問你需要遵守條盃盃的指示?

推噓13(13推 0噓 26→)留言3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slite12 (recta sequi)時間19年前 (2007/09/23 16:0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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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網路上最糟糕的大絕招 恐怕就是丟一句"不要以為只有你懂" 但自己卻不斷表現出自己很不懂的樣子 如果我哪裡有講錯 你大可嚴加批判 不用來這一套. 更何況你這是什麼邏輯? 你不斷講的只是"因法律無規定...所以記者無權"的反面解釋. 只是反面解釋並不是法律解釋的方法 你未用任何法律解釋方法達成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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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8推 1噓 5→)留言1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時間19年前 (2007/09/23 15: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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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些個人對社運的認識 提供給大家參考 m(_ _)m. 老實說就環保團體過去跟政府交手的經驗. 恐怕沒有什麼可以「制裁」環保署的手段. 如果有的話 相信沒人願意衝動. 舉個例子來說 最近台北盆地地下水位跟地下水層異常下降 導致盆地下陷. 從報告顯示跟部份工程或建物很可能是禍因. 環保團體批評環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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