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危險心靈第一集
看板pts (公視)作者speed2 (He was a friend of mine)時間19年前 (2006/07/24 20:25)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 3人參與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pcjosh (pcjosh^^)》之銘言:
: 我認同alssla大的論點
: 對於speed2大的論點不完全贊同
不贊同是很合理的啊!
因為我是提供另一個方向思考!
: 我肯定speed2大所提出的第一項假設情形
: (即將沈韋當作共犯結構的一份子)
: 但假設的理由我認為並不完全合理
: 同a大所言
: 父母請託將沈韋送進前段班
: 父母是共犯結構
: 但小孩不是
: 小孩是「人質」
: 小孩無法遂行他的自由意志
: 針對「應該是直接跟老師反應」的部分
: 同我上一篇回文
: 再做補充
: 沈韋相對於教師有著權力結構上的不對稱
: 向老師直接反應的結果
: 若意見反應有去無回還算是好的情況
: 最壞的情況是直接被老師「批鬥」
: 老師相對於學生有相對優勢的權威
: 選擇匿名信披露事實
: 是可以被接受的
: 否則哪來那麼多被踢爆的醜聞?
: 但以匿名信來毀壞一個人的名譽
: 是十分惡劣
: 沈韋指稱的都是事實
: 我不理解一個揭露真相的人
: 卻被說成不道德
: 因為揭露真相而被影響的人
: 只有那些既得利益者吧!!!
他不僅是檢舉了老師
也檢舉了自己的父母
但老師卻成了父母的代罪羔羊
這樣的心態真的很可怕!
他不認同老師的教學方法 應該是去跟老師反應
但他卻是拿不相關的"課後補習"去報復老師
因為去檢舉老師 老師會死的最難看...
這樣的態度 並不值得鼓勵!
"你讓我不快樂 我就讓你難堪..."
就算作的事多麼的有理
這樣的態度 都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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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可夫斯基:伊凡的少年時代
張作驥:忠仔
李 安:斷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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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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