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閱讀] 世紀末的維也納
※ 引述《backhaus (Weh' uber mich!)》之銘言:
: 1. 這部分的語彙很不具體 需要更細緻的檢驗
: (像那個"精神力量"是個很觀念論味道的修辭 不是嚴謹的哲學用語)
: 所謂"用精神力量來理解" 關聯到"理性" 又要"聽懂" 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 是要從音樂中聽出某種感動 聯想或情緒反應嗎?
: 還是牽涉到對音樂要素(旋律 節奏 和聲等)的有意識的掌握?
: 又 到底如何判斷我"聽懂"了沒? 或"有多懂"?
: 而"外部傾聽"又是什麼? 是被動不加思索地接受音樂嗎?
: 可是在這種情況下 音樂也會對人產生無意識的影響或突然的感動
: 若不考慮這種"意外"結果 就我的理解
: 上述的二分似乎是建立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之上
呃,現象學登場得太快了。同學,同學,別走得太遠。我所引的這些
詞彙只有在確定其文本脈絡之後才能確保接下來elaboration的質。
不過首先,前一篇我在引文上也犯了一個小小的過錯,這一小段我有
節引漏標與錯字,所以我以全文重引一遍:
「自16世紀以來,人們一直在今天的含意上使用『領會』一詞,
『年輕人....聽了並領會了馬丁‧路德博士竟敢以朗讀和佈道的
形式所宣傳的東西』*。該詞最初的含義是『擁有』, 後來意為
把握、經歷、聆聽和理解。並與『理性』(Vernunft)一詞有關。
在近代標準德語中,如『格林德語辭典』所解釋的,其含義為
『用精神力量來理解』。(Besseler, 1959)」
*亦出於格林德語辭典
「精神力量」是「辭典所解釋」的,當然不是一個嚴謹的哲學用語。
在這裡我們得先把諸如「精神」與「心靈」等詞彙放進大括弧中,這
些部分並沒有歷經一個思辯的過程,而只是在探討從十六世紀開始,
發展的以「全神貫注的聽和理解」視做「聽懂音樂」的一種聆聽態度
(Besseler在這篇文章中沿著歷史河畔而行談了許多種音樂听賞),
而對於這種「聽懂」, 我們也許可以使用「領會」(Vernehmen)這個
詞,這個詞依當時(16世紀)的人來說其用法為...etc.etc.
我就繼續摘下去:
「考慮到這一『含義背景』,似應把聽眾在把握繼敘詠旋律特點*時
的行為稱做『領會』。在當時的觀眾看來,音樂是一種動機式的
抽象內容,他要一點一點地佔有它們。與近代的情況不同,當時
的聽眾無法對有秩序的、相互有關連的和即將出現的音樂內容有
一個基本的看法。他更多的是沈浸在不斷鳴響著的、從唱詞和音
樂兩個方面永遠會引出新東西的樂聲流之中。音樂處於一種客觀
的現實之中被聽眾所接受,而這種現實是令聽眾無法預料的,而
且還是一再令聽眾驚訝不已的。『領會』音樂,不僅意味著感官
上的,而且意味著精神上的把握與佔有。(Besseler, 1959)」
*Prosamelodik
再就我所借用過的詞摘一段:
「上文把這種全神貫注的聽和理解看做聽懂音樂的方式,並以術語
『領會』來標記。這涉及一種今天已是不尋常的、屬於16世紀整
體形象的行為。關於合唱複調(Chorpolyphonie),我們要說的也
是這些。人們很容易記住該音樂的主要特點,即那種建立在樂聲
流*之上的莊嚴性。在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時期,合唱複調音樂
發展成了被普遍承認的信仰語言,不僅天主教、基督教,或是改
革教派的範圍內,都是這樣。以上面描述的樣式來『領會』這種
音樂語言,就是其本質。因為繼敘詠旋律特點是一種特性,就是
在轉用于諸如牧歌、香頌**、歌曲或者器樂曲時,該特性也會引
起聽眾的相應行為。聽眾不僅在進行感官的聽賞,而且同時必須
進行心靈的領會。(Besseler, 1959)」
*Stimmstorm
**也就是法文中的「歌曲」(chanson)
我想,引到這裡,應該就相當清楚地呈現了Besseler對於這種聆聽態
度的分析(當然,也必須注意Besseler的分析有其風險)。在此我不
敢幫Besseler做太多的詮釋(目前我對於chant與chorale、天主教與
新教的歷史可謂以「無知」來形容),但我在下一篇還是試著多說一
些,並試著回答你的問題。(這篇主要是釐清文脈,下一篇再討論)
現在來處理「外部傾聽」與「內部傾聽」,我把這段再引一遍:
「宗教改革區分了『外部傾聽』 (foris audire) 和『內部傾聽』
(intus audire)之間的不同,區分了純粹用耳朵來接受和用心靈
來理解之間的不同,『從而,內部的傾聽,對那種要在信仰中來
理解並作為神聖體驗的上帝語言的聆聽,則被推到福音新教教會
音樂的中心』。(Besseler, 1959)」
雙括號所引的內容出於奧格斯堡信綱第四條,而其中「上帝語言」所
指的,或者可以說就是「聖經」。關於這部分我想繼續引下去:
「這裡有一個從中可以解釋16世紀時聽賞特點和聽賞強度的現成事
實。這就是宗教改革,而且在歐洲各地,教義問題是真正的中心。
做為『上帝語言』的《聖經》,不僅給了路德,而且還給了慈溫
利派和喀爾文派以根基。這裡,人們從音樂的角度可以得出完全
不同的結論,這就清楚地說明了其中明顯有著新東西的現象的多
樣性。(Besseler, 1959)」
讓我們揣測一下,這裡講的「新東西的現象的多樣性」是什麼呢?人
們為什麼需要「從音樂的角度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的結論呢?如果
扣連到在新教中人透過上帝的語言與神取得直接的關係,以及教義的
歧異性,那麼上引的有些東西就會開始清楚了。所以也許你還可以從
中窺見一些端倪:關於宗教改革與反宗教改革中,教義之戰如何連結
到音樂。這裡再引一段:
「當時,歐洲把宗教改革看做最受人們關心的事情。教義的統一性
雖遭破壞,但任何人依然始終認為,教義以上帝的啟示為基礎則
是不可侵犯的。任何教派為自己確立的目標就是正確解釋上帝的
語言。由此也說明了當時論爭的深度和激烈程度,說明了各教派
嚴肅認真的態度,說明了他們對於作為人的真正使命的信仰真理
的追求。出於這一立場,人們在當時讀到和聽到這樣的話:要懷
有心靈理解的目的。(Besseler, 1959)」
先提醒一下,我可不是來透過古典音樂進行傳教工作的....。但我想
在這裡漫談一些事情。
首先,自文藝復興以降音樂開始普及,但在宗教改革之前的西方,音
樂可曾在任何一個時代上升到如此的「歷史高度」?在歐北音樂被用
以傳教,在教廷音樂被爭辯,Palestrina尚得挺身而出證明和聲音樂
能傳達教義,才確保了和聲音樂在天主教會的發展。整體歷史現象使
16世紀開始產生了一種關於「領會」的聽眾行為。而在音樂的影響
部分,樂聲流的莊嚴感,則使某種音樂開始有了可能:
「....分寸感和莊重感是16世紀藝術音樂的特點。人們期待一種不
同於歡快的、具有民間風格的、不同於吟遊詩人表演實踐的高風
格(Hochstil)。....在社交音樂中這種樂聲流被廣泛應用,但他
並非源出自社交音樂。經過比較,我們得知它來自教會音樂,而
且,在15世紀時它已存在於教會音樂中。(Besseler, 1959)」
其次,宗教改革中關於傾聽的區分,也就是「外部傾聽」和「內部傾
聽」之間的不同,區分了「純粹用耳朵來接受」和「用心靈來理解」
之間的不同。我並不打算用這兩者去「定義」傾聽(也許等哪天談到
Lyotard時再來討論),而是說傾聽(audire)可以扣連至當時的宗教
改革背景:在當時,人們透過新教的禮拜儀式產生一種可以引出信仰
的,充滿虔敬的新的聆聽,也就是內部傾聽。所以我才會引:「從而,
內部的傾聽,對那種要在信仰中來理解並作為神聖體驗的上帝語言的
聆聽,則被推到福音新教教會音樂的中心。」在此之前,人們可曾透
過傾聽音樂而這麼積極地想要「把握、經歷、聆聽和理解」那些「已
在那兒的、只需心靈領會的、而又會令人充滿驚奇的」的什麼嗎?
而最後,關於聽眾的「領會」,單單只是瞭解音樂裡面被唱出來的詞
的意思嗎?好像不是這樣。若單單只是理解歌詞的意思,那麼人們如
何「從音樂的角度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呢?而所謂「領會」,
難道純粹是私人的理解與感受嗎?那麼人們又如何從中引出信仰,發
現「以上帝的啟示為基礎的、不可侵犯的教義」呢?在這裡我們看到
似乎相互矛盾的二者:多樣性與一致性,在音樂之中其矛盾性卻被消
解了。什麼東西可以使個人產生能動性,而又使連帶成為可能;什麼
東西可以使個人為崇高震攝,而又使集體情感成為可能;什麼東西可
以使個人在理念中實踐,而又使風格成為可能;什麼東西可以使個人
在其中表述自身,而又與某種使命感相連結,使社會運動成為可能。
什麼東西使搖滾成為可能,只是資本主義市場嗎?只是對於噪音的規
馴嗎?
我們走了太遠了一些。先做個本篇的結束。我們只談了Besseler這篇
文章關於16世紀的一小部分,也就是說,我們還在16世紀,所以倒可
以先把主體與客體,把個體與現代性的問題放在一邊。
等我們談完16世紀(我還沒回答你的問題),記得把一個「區分」解
消掉。也就是耳朵感受與心靈理解(在那個文脈上才有意義)。至於
要不要把「精神」與「心靈」從括弧中放出來,我自己沒什麼把握就
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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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說起來,這系列文章該討論的對象是關於十九世紀末的維也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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