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對"廢除死刑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黑騎士)時間19年前 (2007/04/15 16:40), 編輯推噓15(15021)
留言3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8 (看更多)
推文要等好久,會被斷句,直接回文好了。 = = 這裡是媒亂,所以東西要跟媒體有關,個人是表達對此種 「廢死刑議題」,媒體長期以來的炒作方式的不妥適。媒體以 往就是片面以被害人家屬之不滿為主,有時甚且引導或刺激使 其產生激動不滿之感,然後再據此批評主張廢死刑論者漠視被 害者人權(感受),如原文末段所陳。   長期下來,這類議題根本沒有辦法(或很難)討論,畢竟 大家都會考量到被害者一方的情緒,避免去刺激其情感(媒體 例外),當被害者一方不滿情緒被激發時,會盡量避免繼續或 當其面討論。但這畢竟是屬於政策面的議題,應該是大家冷靜 分析,充分討論取得共識再做決定,媒體不應該只片面營造單 方意見強勢之氛圍,扼殺公眾討論之空間。   至於文章前方表達我個人之立場,是因為希望能夠有充分 說理,避免激起不必要之亢奮性反對,製造無謂的紛爭(但似 乎還是難以避免@@)。 ----   另外再簡單回應幾則推文,個人只是簡單陳述一下廢除死 刑應該有適當配套,以及幾個大方向,細節方面是行政機關去 研議,再交由立法機關決定。再者,所有政策都是利益權衡, 不會有百分之百完美的情形,廢死至少牽涉「犯罪之處罰」、 「冤枉執行風險」、「被害人之保障」三方面,當然還有其他 因素要考慮,但族繁不及備載。   執行死刑只能滿足「犯罪之處罰」(報應思想)之單一功 能,其他功能無法達到,所以小弟只是試著找出能夠兼顧各利 益之方法。當然這種議題沒有定論,大家應該充分討論,只是 討論時應該要從多方面角度觀察,不要帶有太重的成見。 ----   另外強制工作做什麼?死不做怎麼處理,細節就留待立法 機關去決定。其實強制工作總類很多啊,例如高雄監獄晚近幾 年的增建,很多都是受刑人自己來動手蓋的。另外,德國二戰 時強制猶太人工作的東西可多了,大家可以自己去查。   (狠一點的,帶到東沙島上,自己蓋監獄的收容間,想要 逃跑?游回台灣或是游到越南去啊~ XD)   死不工作?監獄伙食需自費,不工作繳錢就不給飯吃,只 給予最基本的葡萄糖和生理食鹽水注射,看他能撐多久。反正 真要整人方法多著啦,一槍給他解脫實在太便宜了,給他活著 就是要他體認到什麼叫做「付出代價」。   當然這只是簡單陳述個人意見,僅供參考,細節是政府的 工作,共識也是要大家討論之後才能產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29.52

04/15 17:03, , 1F
不給錢只給葡萄糖和生理食鹽水注射,信不信被批沒有人權
04/15 17:03, 1F

04/15 17:04, , 2F
不要"不食人間煙火"的想一些有的沒有的...ok
04/15 17:04, 2F

04/15 17:43, , 3F
其實所謂的人權團體,就是不食人間煙火的代表啊......
04/15 17:43, 3F

04/15 17:51, , 4F
什麼事情成見都要那麼強,那很多事情都不必討論了...
04/15 17:51, 4F

04/15 17:52, , 5F
侵害人權,在符合法律一定要件下本來就是允許的...
04/15 17:52, 5F

04/15 17:54, , 6F
....我倒想說您這篇文章很適用你上面這個推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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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7:55, , 7F
我相信給犯人打葡萄糖跟生理食鹽水~~是沒啥法律可以背書
04/15 17:55, 7F

04/15 17:58, , 8F
啊原文不是就跟你說這程序要經過立法了... = =
04/15 17:58, 8F

04/15 17:59, , 9F
我的意見就不過是個人的修法建議,目前當然不合法阿
04/15 17:59, 9F

04/15 18:02, , 10F
討論未來要怎麼立法,你說現在不合法不是廢話... 囧
04/15 18:02, 10F

04/15 18:06, , 11F
至於所謂人間煙火,我想監獄和受刑人我應該看得比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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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08, , 12F
然後台灣的檢警辦案有多草率,我應該也比你清楚...
04/15 18:08, 12F

04/15 18:09, , 13F
原文主要是提醒大家一件事情有各種不同的觀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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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8:12, , 14F
不要只片面接受媒體營造的單一價值,自己要思考一下。
04/15 18:12, 14F

04/15 18:26, , 15F
修法再怎麼修也不會把"基本不合法的變合法"~~~
04/15 18:26, 15F

04/15 18:29, , 16F
你乾脆說監獄的一粒飯賣100元,一滴水賣50元,不夠錢的家人
04/15 18:29, 16F

04/15 18:31, , 17F
可以出錢,這比你那葡萄糖食鹽水來得更嚇人多~~~
04/15 18:31, 17F

04/15 20:15, , 18F
EX: 殺人 基本不合法 -> 刑法制定死刑 殺犯人變合法
04/15 20:15, 18F

04/15 20:47, , 19F
當死刑都可以接受了,強制工作不能接受?雙重標準? @@a
04/15 20:47, 19F

04/15 20:49, , 20F
何況強制工作現行刑法早就有了,且行之有年,只需細緻化
04/15 20:49, 20F

04/15 20:51, , 21F
原來兄臺比我還講人權~ XD
04/15 20:51, 21F

04/15 21:42, , 22F
題外話,監獄裡面東西真的很貴,且犯人沒有健保,一旦生
04/15 21:42, 22F

04/15 21:44, , 23F
重病送醫,動輒數十萬元,當然這需要自費...
04/15 21:44, 23F

04/16 05:02, , 24F
不接受工作交錢 ->只打葡萄糖+食鹽水 ..當然無法接受~~
04/16 05:02, 24F

04/16 05:03, , 25F
不要以為.."死刑都可了,還有什麼不行?"
04/16 05:03, 25F

04/16 05:05, , 26F
強制工作有說不工作就只打葡萄糖+食鹽水嗎?不要說台灣您
04/16 05:05, 26F

04/16 05:06, , 27F
是創見,麻煩說一下那一國有如此創意?您要不要去報名專利?
04/16 05:06, 27F

04/16 05:07, , 28F
犯人自費是不是?他老兄就是沒錢病了獄方醫不醫?讓他等死?
04/16 05:07, 28F

04/16 05:08, , 29F
你要不要乾脆把他們送進某某山讓他們自生自滅比較省事?
04/16 05:08, 29F

04/16 05:09, , 30F
都什麼年代啦~你早生幾百年向皇帝進讒看有沒有機會實現~~
04/16 05:09, 30F

04/16 14:59, , 31F
生命權是一切基本權的核心與基礎,當你承認可以剝奪生命
04/16 14:59, 31F

04/16 16:14, , 32F
時,你說還有什麼不能剝奪?(推文限時很沒力,回文好了)
04/16 16:14, 32F

04/17 18:48, , 33F
生命權當然不能凌駕其它權利~這很基本道理.....
04/17 18:48, 33F

04/17 19:33, , 34F
死刑王道!!
04/17 19:33, 34F

04/27 20:03, , 35F
比較嚴重的死刑都支持了,比較不嚴重的不工作不給吃就不行?
04/27 20:03, 35F

04/27 20:05, , 36F
這是不是太過自相矛盾了一點啊?
04/27 20:05,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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